1.一种园林树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上固定环(1)和下固定环(2),所述上固定环(1)上固定设置有支撑杆(3),所述支撑杆(3)的底端设置有抓地结构,所述支撑杆(3)上铰接设置有连接杆(4),所述连接杆(4)的另一端与下固定环(2)固定连接,所述上固定环(1)和下固定环(2)上均设置有环径调节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园林树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径调节机构包括设置在上固定环(1)和下固定环(2)上的开口(5)、凸柱(6)及与凸柱(6)配合使用的柱孔(7),所述凸柱(6)及柱孔(7)分设在开口(5)的两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园林树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柱(6)和柱孔(7)均至少设置有两个。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园林树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3)为伸缩杆结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园林树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抓地结构包括连接板(8),与连接板(8)垂直向下设置的竖直板(9),所述连接板(8)的另一端与支撑杆(3)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板(8)上设置有安装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