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温室大棚内悬吊式花卉培育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66319阅读:366来源:国知局
一种温室大棚内悬吊式花卉培育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温室大棚内悬吊式花卉培育架,属于花卉种植领域。



背景技术:

温室的位置有限,有的将培育架放在通道上,虽然允许盆花的生长,但是盆花大大影响了通道的畅通。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520930562.6的一种花卉培育架,包括一个圆形花盆和一个支架,在花盆一侧固定有一个卡环,通过卡环将花盆与支架卡接,支架包括底座、杆体和顶架,顶架与杆体铰接,杆体与花盆卡接,杆体与底座通过螺纹连接,底座与花盆同心。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体现在:设置配套的花盆及支架,通过可调节的卡环实现花盆任意高度的安置,在攀缘植物时,植物可沿着支架攀爬;在支架顶部设有顶架,增加了植物攀爬的空间,且在顶架上可悬挂任意装饰性物品,提高了室内的观赏性。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温室大棚内的位置有限,无法过多的培育花卉,降低了温室大棚的花卉培育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温室大棚内悬吊式花卉培育架,以解决现有的温室大棚内未设有悬吊式花卉培育架,无法过多的培育花卉,降低了温室大棚的花卉培育率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温室大棚内悬吊式花卉培育架,其结构包括边框、接水槽、连接杆、悬吊装置、支撑杆、导轮、花盆、固定架、排水孔,所述接水槽设在边框内,所述悬吊装置与连接杆相连接,所述悬吊装置由手摇器、钢丝绳、转角器、顶座、传导线、升降器、吊杆、固定圈、吊钩、吊绳组成,所述手摇器活动连接钢丝绳,所述钢丝绳与转角器相连接,所述转角器通过钢丝绳固定连接顶座,所述顶座与升降器相连接,所述传导线通过顶座活动连接升降器,所述升降器固定连接吊绳,所述吊杆与吊绳相连接,所述固定圈设在吊杆上,所述吊钩固定连接连接杆,所述吊绳通过吊杆与固定圈相连接,所述支撑杆通过边框与连接杆相连接下,所述花盆固定连接边框,所述排水孔设在花盆下。

进一步地,所述边框与固定架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杆固定连接边框。

进一步地,所述导轮设在支撑杆。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架与导轮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悬吊式花卉培育架,可较多的培育花卉,提高了温室大棚的花卉培育率,安装简单,操作灵活,且提升温室大棚的使用空间。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温室大棚内悬吊式花卉培育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悬吊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边框-1、接水槽-2、连接杆-3、悬吊装置-4、手摇器-401、钢丝绳-402、转角器-403、顶座-404、传导线-405、升降器-406、吊杆-407、固定圈-408、吊钩-409、吊绳-410、支撑杆-5、导轮-6、花盆-7、固定架-8、排水孔-9。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温室大棚内悬吊式花卉培育架,其结构包括边框1、接水槽2、连接杆3、悬吊装置4、支撑杆5、导轮6、花盆7、固定架8、排水孔9,所述接水槽2设在边框1内,所述悬吊装置4与连接杆3相连接,所述悬吊装置4由手摇器401、钢丝绳402、转角器403、顶座404、传导线405、升降器406、吊杆407、固定圈408、吊钩409、吊绳410组成,所述手摇器401活动连接钢丝绳402,所述钢丝绳402与转角器403相连接,所述转角器403通过钢丝绳402固定连接顶座404,所述顶座404与升降器406相连接,所述传导线405通过顶座404活动连接升降器406,所述升降器406固定连接吊绳410,所述吊杆407与吊绳410相连接,所述固定圈408设在吊杆407上,所述吊钩409固定连接连接杆3,所述吊绳410通过吊杆407与固定圈408相连接,所述支撑杆5通过边框1与连接杆3相连接下,所述花盆7固定连接边框1,所述排水孔9设在花盆7下。所述边框1与固定架8相连接。所述连接杆3固定连接边框1。所述导轮6设在支撑杆5。所述固定架8与导轮6相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将连接杆3固定住悬吊装置4上,摇动手摇器401,使钢丝绳402通过转角器403对传导线405进行收放,从而使升降器406对吊杆407升降,使温室大棚可较多的培育花卉,提高了温室大棚的花卉培育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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