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鲵室外仿野生养殖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56875阅读:60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大鲵室外仿野生养殖池属于养殖设施领域,特别涉及与野生环境接近的养殖池。



背景技术:

大鲵:又名娃娃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野生种群极为稀少,由于近些年保护得当,人工饲养数量逐步升高,但是长期人工饲养、大鲵的野性及生活习性正缓慢退化,要想将这一古老的物种延续下去,必须将人工饲养的大鲵进行仿野生驯化,恢复原有的野性及生存习性,才能确保这一物种不会在地球上灭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大鲵室外仿野生养殖池解决了上述困难,利用海拔在500—100m的山间天然溪流,在旁边开阔地方开挖蓄水池,在比蓄水池低的开阔地开挖多个仿生态养殖池、在养殖池的四周设置防逃围板、内部设置大鲵运动场地、两个大鲵洞穴及隔离网,用管道将溪水引入蓄水池、在蓄水池循环吸收热量过后经连通管道分流到多个养殖池、再经出水管流入沟渠,此方法非常接近大鲵野生生存环境、达到仿野生驯养目的。

大鲵室外仿野生养殖池:包括引水管道、蓄水池、并联式管道、防逃围板、大鲵运动场、大鲵洞穴、隔离网、养殖池、出水管,引水管道与蓄水池连接,蓄水池与并联式管道连接,并联式管道与养殖池连接,防逃围板与大鲵运动场、隔离网、养殖池、出水管连接,大鲵运动场与大鲵洞穴连接。

所述蓄水池的上边设置了引水管道,侧面中部与并联式管道入口连接、并联式管道与多个养殖池连接。

所述防逃围板为多片拼接而成的长方形或正方形,内部一半的位置为养殖池、中间设置了隔离网,内部另一半为大鲵运动场、运动场下面设置了两个大鲵洞穴、两个洞穴的开口朝向养殖池、中间由隔离网隔开,侧面设置了可调高度的出水管。

有益效果:由于长期人工饲养、大鲵的野性及生活习性正缓慢退化,要想将这一古老的物种延续下去,必须将人工饲养的大鲵进行仿野生驯化。大鲵室外仿野生养殖池,利用海拔在500—100m的山间天然溪流,在旁边开阔地方开挖蓄水池,在比蓄水池低的开阔地开挖多个仿生态养殖池、在养殖池的四周设置防逃围板、内部设置大鲵运动场地、两个大鲵洞穴及隔离网,用管道将溪水引入蓄水池、在蓄水池循环吸收热量过后经连通管道分流到多个养殖池、再经出水管流入沟渠,此方法非常接近大鲵野生生存环境、达到仿野生驯养目的。

附图说明

为了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对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描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示意图,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不需要创造性可以结合这些附图获得更多的附图。

图1为大鲵室外仿野生养殖池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

大鲵室外仿野生养殖池:包括引水管道1、蓄水池2、并联式管道3、防逃围板4、大鲵运动场5、大鲵洞穴6、隔离网7、养殖池8、出水管9,引水管道与蓄水池连接,蓄水池与并联式管道连接,并联式管道与养殖池连接,防逃围板与大鲵运动场、隔离网、养殖池、出水管连接,大鲵运动场与大鲵洞穴连接。

所述蓄水池的上边设置了引水管道,侧面中部与并联式管道入口连接、并联式管道与多个养殖池连接。

所述防逃围板为多片拼接而成的长方形或正方形,内部一半的位置为养殖池、中间设置了隔离网,内部另一半为大鲵运动场、运动场下面设置了两个大鲵洞穴、两个洞穴的开口朝向养殖池、中间由隔离网隔开,侧面设置了可调高度的出水管。

根据上述大鲵室外仿野生养殖池在使用时,选择海拔500—100m高度、森林覆盖面积超过70%的山间溪流,在溪流边开阔地开挖100—200㎡的蓄水池、四周及底部铺设石块,在低于蓄水池1—2m处开挖多个面积10—15㎡深度0.2m的水池、设置成大鲵养殖池,将引水管道上端设置于高于蓄水池的溪流中、下端设置于蓄水池的上方1—2m处、溪水通过连通管道同时流入多个大鲵养殖池,在蓄水池中放入少量的与引用溪流中同类的野鱼、以测试水温及水质、每天观察2—3次野鱼的活动情况及水质变化,引入蓄水池的溪水循环流动1—2h、经过日光照射与自然温度比较接近、经连通管道流入多个大鲵养殖池、在大鲵养殖池循环流动后从出水管道流入沟渠中,在春夏交替时水温15—18℃时、从饲养池中选择不同种群100—150g的幼鲵、体型匀称、无畸形、雌雄各一尾为一组、放入每个大鲵养殖池、每个洞穴各一尾,每日傍晚时分向每个大鲵养殖池投放10—20尾身长小于3cm的活体小杂鱼作为饵料,大鲵天生喜阴怕光、喜静怕惊、投喂时应避免噪音过大,次日上午仔细观察每个大鲵活动池的采食情况,根据每组大鲵的采食情况适量增减,有个别雌鱼或雄鱼采食不佳、生长过慢或过快、应及时更换、重新配对,夏季温度过高时应在防逃围板上面加装遮阳网,冬季水温低于11℃时、应每3—5天投喂一次饵料、水温低于7℃时停止投喂、待春季水温升高后恢复每日投喂,根据大鲵的身长及体重、逐步增加杂鱼饵料的投放量及加大杂鱼的体型、改为每日清晨及傍晚各投喂一次。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常规揭示,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熟悉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在未脱离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范围内、实施对以上所述技术作出的任何等同变化的调整、修饰与演变等,均仍属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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