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养猪厂用自动拌料饲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35923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养殖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养猪厂用自动拌料饲喂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人们的需求不断增加,畜牧业舍饲养殖发展迅猛,目前,对于大规模生猪养殖来说,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喂养是否科学显得尤为重要,如能实现个性化饲喂,不仅可以节省不必要的饲料浪费,而且能促进猪的生长与健康,传统的猪用喂食装置一般是混凝土或钢制的梯形或长方体形槽,通常安装于猪圈内直接使用,喂食时,将料投放于槽内,这种方式需要多次进行喂料,费时费力,劳动强度大,同时投料的量不容易控制,容易浪费饲料以及不利于猪的生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养猪厂用自动拌料饲喂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常见的饲喂方式费时费力,劳动强度大以及投料的量不容易控制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养猪厂用自动拌料饲喂装置,包括投料口、出料管、控制面板、出料口和称重装置,所述投料口通过壳体与搅拌室相连通,且搅拌室内部固定设置有搅拌轴,所述搅拌轴上设置有搅拌叶片,且搅拌轴右侧连接有电动机,所述出料管与搅拌室相连通,且出料管下方设置有进料管,所述进料管与喂料筒相连通,且喂料筒右侧设置有侧门,所述控制面板与液压缸电性连接,且液压缸通过伸缩杆与侧门相连接,所述出料口下方设置有出料槽,且出料槽与喂料筒相连接,所述称重装置与报警装置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出料管的径长小于进料管的径长。

优选的,所述喂料筒的横切面为梯形,且喂料筒为可拆卸安装装置。

优选的,所述侧门为可旋转装置,且侧门的旋转角度范围为0-45°。

优选的,所述称重装置与喂料筒的底部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养猪厂用自动拌料饲喂装置加一次饲料就可以进行多次自动喂料,无需人工进行加料,省时省力,劳动强度低,同时可以定时定量的进行喂料,既可以节约饲料,也有利于猪的生产,喂料筒的横切面为梯形有利于饲料从出料槽中滑出,同时定期对喂料筒进行清洗,可以提高饲料的安全性,进料管的径长较大,可以保证从出料管中落出的饲料能全部通过进料管进入至喂料筒内,使用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投料口,2、壳体,3、搅拌室,4、搅拌轴,5、搅拌叶片,6、电动机,7、出料管,8、进料管,9、喂料筒,10、控制面板,11、侧门,12、伸缩杆,13、液压缸,14、出料口,15、出料槽,16、报警装置,17、称重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养猪厂用自动拌料饲喂装置,包括投料口1、出料管7、控制面板10、出料口14和称重装置17,投料口1通过壳体2与搅拌室3相连通,且搅拌室3内部固定设置有搅拌轴4,搅拌轴4上设置有搅拌叶片5,且搅拌轴4右侧连接有电动机6,出料管7与搅拌室3相连通,且出料管7下方设置有进料管8,出料管7的径长小于进料管8的径长,进料管8与喂料筒9相连通,且喂料筒9右侧设置有侧门11,喂料筒9的横切面为梯形,且喂料筒9为可拆卸安装装置,控制面板10与液压缸13电性连接,且液压缸13通过伸缩杆12与侧门11相连接,侧门11为可旋转装置,且侧门11的旋转角度范围为0-45°,从而侧门11可以自由的打开和关闭,便于饲料滑出,出料口14下方设置有出料槽15,且出料槽15与喂料筒9相连接,称重装置17与报警装置16电性连接,称重装置17与喂料筒9的底部相连接,称重装置17可以检测出喂料筒9中饲料的重量,当称重装置17检测出喂料筒9中饲料不足时,可以通过报警装置16发出警报,以提醒人们进行添加饲料。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养猪厂用自动拌料饲喂装置时,先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在接通电源,在控制面板10上设定好喂食的参数,同时使设备处于运行状态,通过投料口1向搅拌室3内倒入饲料,电动机6通过搅拌轴4带动搅拌叶片5不断旋转,从而可以对饲料进行搅拌,搅拌后的饲料从出料管7中落出,并通过进料管8进入至喂料筒9中,当达到喂食时间后,在控制面板10作用下,液压缸13开始工作并通过伸缩杆12拉动侧门11,这样喂料筒9中的饲料就滑入到出料槽15中,并从出料口14滑出,从而就可以对猪进行喂食,喂食完毕后,液压缸13通过伸缩杆12推动侧门11,使侧门11与喂料筒9合紧。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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