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定量施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48588发布日期:2018-07-03 19:41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定量施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农业整地机械,尤其是涉及一种定量施肥装置的改进。



背景技术:

农业生产中离不开施加肥料,肥料可以给作物补充生长发育所需营养元素,从而提高作物的质量和产量。现有技术中大部分施肥装置都是采用储料箱下端设输料筒,输料筒内设有螺旋输送器的方式进行排料,这种方式难以实现穴施肥料定量施加的目的。为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作出了很多努力,设计出了很多针对此问题的解决方案,其中专利号为201410739114.8,专利名称为“定量施肥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采用储料箱落料口处设置竖管,竖管内设转轴转轴上设隔板,隔板上设与落料口相对应的接料口,隔板随转轴转动,接料口周期性与落料口相通的方式,实现定量施肥的目的。但是这种方式也有弊端,比如化肥在使用前稍微受潮或存放时间较长时,很容易结块,上述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隔板转动至接料口与落料口不相通的状态时,如有化肥块堆积到落料口处,并且静止在落料口处,很容易出现落料口堵塞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使用方便的定量施肥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采取如下技术方案来完成的:一种定量施肥装置,包括送料部分和下料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料部分包括存储箱,存储箱下端设有螺旋给料器,所述螺旋给料器上端中部设有进料口,在进料口上设有进料管,所述进料管上端两侧为进口,进料管内设有搅拌结构;螺旋给料器的输出口通过管道连接下料部分的料斗,料斗下端设有下料管,在下料管内设有螺旋下料器,所述螺旋下料器包括转轴,转轴上端连接电机的电机轴,转轴上设有螺旋状扇叶,料斗下部一侧设有与下料管相通的下料口,转轴上部对应料斗下料口设有隔板,隔板上设有落料口所述落料口中部设有弹性杆,所述弹性杆一端连接落料口边沿,另一端向上倾斜。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搅拌结构包括搅拌杆,在搅拌杆外部设有螺旋状搅拌叶片,搅拌杆上端连接电机的电机轴。

作为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弹性杆为圆柱状弹性杆。

作为又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弹性杆为横截面成中间高两端第拱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送料部分设有搅拌结构,结块的化肥经过搅拌结构搅拌后会将大的结块搅碎,然后通过螺旋给料器输送至下料部分的料斗内,下料管内转轴上部的隔板随着转轴转动,当隔板上的落料口与料斗的下料口不相通时,弹性杆位于料斗底板下端,并被料斗底板向下压缩。当隔板上的落料口转至与料斗的下料口相通时,弹性杆也处于下料口内,并且弹性杆活动的一端会向上弹起,击打下料口处的肥料,如果肥料堵塞在下料口处,经弹性杆击打会将堵塞的肥料敲散、下落,减少肥料堵塞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隔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弹性杆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存储箱、2为搅拌结构、3为螺旋给料器、4为隔板、5为下料管、6为落料口、7为下料口、8为料斗、9为弹性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根据附图1-2所示,一种定量施肥装置,包括送料部分和下料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料部分包括存储箱1,存储箱1下端设有螺旋给料器3,所述螺旋给料器包括输送管道,输送管道内设有转轴,转轴一端设有电机,转轴表面设有螺旋状叶片。所述螺旋给料器3上端中部设有进料口,在进料口上设有进料管,所述进料管上端两侧为进口,进料管内设有搅拌结构2;螺旋给料器的输出口通过管道连接下料部分的料斗8,料斗8下端设有下料管5,在下料管5内设有螺旋下料器,所述螺旋下料器包括转轴,转轴上端连接电机的电机轴,转轴上设有螺旋状扇叶,料斗8下部一侧设有与下料管5相通的下料口7,转轴上部对应料斗的下料口7设有隔板4,隔板4上设有落料口6,所述落料,6中部设有弹性杆9,所述弹性杆9一端连接落料口6边沿,另一端向上倾斜。

所述搅拌结构2包括搅拌杆,在搅拌杆外部设有螺旋状搅拌叶片,搅拌杆上端连接电机的电机轴。

所述弹性杆9为圆柱状弹性杆。

如图3所示,所述的弹性杆9为横截面成中间高两端第拱形。

本实用新型送料部分设有搅拌结构,结块的化肥经过搅拌结构搅拌后会将大的结块搅碎,然后通过螺旋给料器输送至下料部分的料斗内,下料管内转轴上部的隔板随着转轴转动,当隔板上的落料口与料斗的下料口不相通时,弹性杆位于料斗底板下端,并被料斗底板向下压缩。当隔板上的落料口转至与料斗的下料口相通时,弹性杆也处于下料口内,并且弹性杆活动的一端会向上弹起,击打下料口处的肥料,如果肥料堵塞在下料口处,经弹性杆击打会将堵塞的肥料敲散、下落,减少肥料堵塞的问题。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发明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发明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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