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灌溉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蔬菜大棚自动灌溉装置。
背景技术:
蔬菜大棚是一种具有出色的保温性能的框架覆膜结构,它出现使得人们可以吃到反季节蔬菜。一般蔬菜大棚使用竹结构或者钢结构的骨架,上面覆上一层或多层保温塑料膜,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温室空间。外膜很好地阻止内部蔬菜生长所产生的二氧化碳的流失,使棚内具有良好的保温效果,蔬菜大棚在使用中需要进行灌溉。而如今的蔬菜大棚灌溉多采用人力,灌溉的效率低,且浪费人力物力,增加了整体生产作业的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灌溉不便的缺点,而提出的蔬菜大棚自动灌溉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蔬菜大棚自动灌溉装置,包括棚体,所述棚体的顶部通过螺钉固定安装有支撑板,支撑板上焊接有支撑杆,支撑杆的顶端通过铆钉安装有调节板,调节板上开设有控制槽孔,调节板上还开设有滑槽,调节板的内部设有调节室,调节室的内部设有滑动轮,滑动轮的一侧安装有滑动杆,滑动杆部分位于滑槽的内部,滑动杆的顶部安装有灌溉管,灌溉管的底部焊接有控制杆,控制杆部分位于控制槽孔的内部,且控制杆的底部通过螺钉固定安装有控制柄,所述棚体的底部安装有水泵。
优选的,所述水泵的一端开设有进水管,水泵的另一端安装有出水管,且出水管的一端与灌溉管相连通。
优选的,所述滑动杆为竖直设置,且滑动杆的一端位于调节板的内部,滑动杆的另一端延伸至调节板的外侧。
优选的,所述灌溉管为水平设置,灌溉管上开设有灌溉口,且灌溉口的数量为4-8个。
优选的,所述控制杆为竖直设置,且控制杆的横截面为圆形,控制杆的横截面直径小于控制槽孔的长度。
优选的,所述滑动杆的横截面为圆形,滑槽的横截面为矩形,且滑动杆的横截面的直径小于滑槽的横截面宽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在棚体的顶部设有支撑板,支撑板上设有支撑杆,支撑杆的顶部设有调节板,调节板内设有滑动轮及滑动杆,滑动杆的一端设有灌溉管,灌溉管上开设有灌溉口,在平时可利用水泵将水输送至灌溉管内,而后灌溉管从两侧的灌溉口进行蔬菜的灌溉,同时在需要时,可拉动控制柄,控制柄带动灌溉管在调节板内进行水平滑动,方便对灌溉的调节,整体的灌溉效率高,且操作方便简单。
2、本实用新型利用水泵及灌溉管的配合进行灌溉,具有自动化功能,降低了人力的损耗,提高了灌溉的效率,且结构简单合理、操作方便,因而,具有很好的推广使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蔬菜大棚自动灌溉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蔬菜大棚自动灌溉装置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蔬菜大棚自动灌溉装置的局部俯视图。
图中:1棚体、2支撑板、3支撑杆、4调节板、5灌溉管、6控制杆、7控制柄、8滑动杆、9滑动轮、10滑槽、11控制槽孔、12水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蔬菜大棚自动灌溉装置,包括棚体1,棚体1的顶部通过螺钉固定安装有支撑板2,支撑板2上焊接有支撑杆3,支撑杆3的顶端通过铆钉安装有调节板4,调节板4上开设有控制槽孔11,调节板4上还开设有滑槽10,调节板4的内部设有调节室,调节室的内部设有滑动轮9,滑动轮9的一侧安装有滑动杆8,滑动杆8部分位于滑槽10的内部,滑动杆8的顶部安装有灌溉管5,灌溉管5的底部焊接有控制杆6,控制杆6部分位于控制槽孔11的内部,且控制杆6的底部通过螺钉固定安装有控制柄7,棚体1的底部安装有水泵12。
本实施例中,水泵12的一端开设有进水管,水泵12的另一端安装有出水管,且出水管的一端与灌溉管5相连通,滑动杆8为竖直设置,且滑动杆8的一端位于调节板4的内部,滑动杆8的另一端延伸至调节板4的外侧,灌溉管5为水平设置,灌溉管5上开设有灌溉口,且灌溉口的数量为4-8个,控制杆6为竖直设置,且控制杆6的横截面为圆形,控制杆6的横截面直径小于控制槽孔11的长度,滑动杆8的横截面为圆形,滑槽10的横截面为矩形,且滑动杆8的横截面的直径小于滑槽10的横截面宽度。
本实施例中,在棚体1的顶部设有支撑板2,支撑板2上设有支撑杆3,支撑杆3的顶部设有调节板4,调节板4内设有滑动轮9及滑动杆8,滑动杆8的一端设有灌溉管5,灌溉管5上开设有灌溉口,在平时可利用水泵12将水输送至灌溉管5内,而后灌溉管5从两侧的灌溉口进行蔬菜的灌溉,同时在需要时,可拉动控制柄7,控制柄7带动灌溉管5在调节板4内进行水平滑动,方便对灌溉的调节,整体的灌溉效率高,且操作方便简单,利用水泵12及灌溉管5的配合进行灌溉,具有自动化功能,降低了人力的损耗,提高了灌溉的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