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豆类发芽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17711发布日期:2018-09-25 18:45阅读:5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高效豆类发芽罐。



背景技术:

为了使得豆类便于发芽生长,很多时候,会将豆类放置在一个发芽罐中进行对豆类的培育,发芽罐提升豆类发芽的效率。发芽罐的质量类型会对豆类的发芽产生影响,对其日后的口感也会造成影响。

现有的发芽罐结构过于简单,发芽罐容易受到外界震动的影响,不利于豆类发芽生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一种能够解决上述问题的高效豆类发芽罐。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高效豆类发芽罐,包括一个以上的罐体,罐体的一侧开设一观察窗口,还包括一放置在地面上的底座;底座内设有一储水腔,储水腔内储存有水;底座的底部粘接有一织物层,底座的侧面设有一以上的螺纹孔,螺纹孔的内螺纹为锥管螺纹,螺纹孔内插入连接一“L”型结构的空心的连接管,连接管插入到储水腔底部,连接管与底座的连接处设有一增压泵;连接管的顶部连接一支撑板,支撑板内设有一空腔,空腔内储存有沙子,支撑板的顶部放置一发芽罐体,支撑板与发芽罐体之间粘接固定有一橡胶减震垫;发芽罐体包括一壳体和设置在壳体内的发芽腔室,发芽腔室的底部设有一个以上的雾化喷头,雾化喷头连接连接管。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底座呈长方体结构,底座的侧面均设有一螺纹孔;底座的顶部设有一注水口,底座的顶部铰接连接一盖体,盖体遮住注水口。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连接管与地面之间设有一减震橡胶块;连接管与支撑板采用相同的金属材料制成,为一体式结构。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支撑板呈圆盘状结构,支撑板的顶部设有一个以上的漏水孔;支撑板的直径比发芽罐体的直径长10cm至20cm。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减震橡胶垫的表面设有一个以上的连接漏水孔的连接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具有良好的抗震性,发芽罐不易受到外力震动的影响而降低物料发芽的效率,间接提升了物料发芽的效率;能够有效进行发芽罐之间物料发芽情况的对比,得出一些信息,利于提升接下来的物料的发芽效率的提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支撑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一种高效豆类发芽罐,包括一个以上的罐体,罐体的一侧开设一观察窗口1,还包括一放置在地面上的底座2;底座内设有一储水腔,储水腔内储存有水3;底座的底部粘接有一织物层4,增加抗震性。储水腔内的水进一步增加底座的抗震性。

本实施例中,底座的侧面设有一以上的螺纹孔,螺纹孔的内螺纹为锥管螺纹,防水效果好,螺纹孔内插入连接一“L”型结构的空心的连接管5,使得连接管拆卸简单,连接管插入到储水腔底部,连接管与底座的连接处设有一增压泵6。

其中,底座呈长方体结构,底座的侧面均设有一螺纹孔;底座的顶部设有一注水口,底座的顶部铰接连接一盖体7,盖体遮住注水口。

本实施例中,连接管的顶部连接一支撑板8,支撑板内设有一空腔,空腔内储存有沙子9,支撑板的顶部放置一发芽罐体,支撑板与发芽罐体之间粘接固定有一橡胶减震垫11;发芽罐体包括一壳体12和设置在壳体内的发芽腔室13,发芽腔室的底部设有一个以上的雾化喷头14,雾化喷头连接连接管。

其中,支撑板呈圆盘状结构,支撑板的顶部设有一个以上的漏水孔15;支撑板的直径比发芽罐体的直径长10cm至20cm。

其中,震橡胶垫的表面设有一个以上的连接漏水孔的连接孔。

连接管与地面之间设有一减震橡胶块16,增加抗震性;连接管与支撑板采用相同的金属材料制成,为一体式结构。

使用时,通过打开增压泵,使得储水腔内的水通过连接管,雾化喷头,喷洒在发芽腔室内的物料中。减震橡胶垫和沙子增加了抗震性,同时沙子能够吸收发芽罐体内流出的水分;多个发芽罐体之间能够形成对比,便于得到有效信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具有良好的抗震性,发芽罐不易受到外力震动的影响而降低物料发芽的效率,间接提升了物料发芽的效率;能够有效进行发芽罐之间物料发芽情况的对比,得出一些信息,利于提升接下来的物料的发芽效率的提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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