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械式植被灭虫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36059发布日期:2018-10-12 21:29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灭蚊根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机械式植被灭虫灯。



背景技术:

灭蚊灯是不需要采用任何化学灭蚊物质的灭蚊设备,是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再进行多项技术改良的新一代高效环保捕杀蚊虫器械。利用蚊子趋光、随气流而动、对温度敏感、喜群聚,特别是利用蚊子追逐二氧化碳气息和觅性信息素而至的习性研制出的一种环保无污染的高效捕杀工具黑光灯灭蚊。灭蚊灯可以分为电子灭蚊灯、粘捕式灭蚊灯、气流吸蚊灯三种。灭蚊灯具有结构简单、售价低廉、美观大方、体积小、耗电省等特点。由于在使用时,不需要采用任何化学灭蚊物质,是一种相对环保的灭蚊方式。

目前灭蚊灯存在诸多污染问题,一款环保灭蚊灯市场急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机械式植被灭虫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机械式植被灭虫灯,包括支架、壳体、风扇和底座,所述壳体上方的边缘处固定有支架,且支架的两侧设有通孔,所述支架的上方安装有呈碗状的花盆,所述壳体的底部安装有底座,所述壳体内部的顶端固定有格栅,壳体内部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风扇,且风扇的侧面安装有蓄电池和计时器开关,所述蓄电池的输出端与计时器开关的输入地电连接,计时器开关的输出端与风扇的输入端电连接,所述壳体底部的两侧设有半环形槽,且半环形槽的内侧固定有滤网,所述壳体的外表面安装有太阳能电池板,且太阳能电池板的输出端通过光伏控制器与蓄电池的输入端电连接。

优选的,所述花盆的底部通过支撑架固定在格栅的中心位置处。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底部固定有防滑胶垫。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顶部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安装在壳体的底部。

优选的,所述壳体底端的侧壁上安装有充电口,且充电口的输出端通过导线与蓄电池的输入端电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花盆中种植吸引蚊虫的植物,然后通过风扇将蚊虫吸入壳体内部,无需使用灯光进行诱蚊,同时在壳体外表面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供给风扇使用,节约了电能,绿色环保,通过在蓄电池与风扇之间安装计时器开关,可根据需要控制灭蚊灯的工作时间,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表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2、花盆;3、通孔;4、壳体;5、风扇;6、蓄电池;7、充电口;8、底座;9、计时器开关;10、太阳能电池板;11、半环形槽;12、格栅;13、滤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机械式植被灭虫灯,包括支架1、壳体4、风扇5和底座8,所述壳体4上方的边缘处固定有支架1,且支架1的两侧设有通孔3,所述支架1的上方安装有呈碗状的花盆2,用于种植吸引蚊虫的植物,所述壳体4的底部安装有底座8,底座8的底部固定有防滑胶垫,保证灭蚊灯放置的稳定性,底座8的顶部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安装在壳体4的底部,便于底座的拆卸,从而便于蚊虫尸体的倾倒,所述壳体4内部的顶端固定有格栅12,放置杂物进入灭蚊灯的内部,花盆2的底部通过支撑架固定在格栅12,保证花盆2的稳定性,的中心位置处,壳体4内部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风扇5,且风扇5的侧面安装有蓄电池6和计时器开关9,该计时器开关9的型号可为DKJ-Y,所述蓄电池6的输出端与计时器开关9的输入地电连接,计时器开关9的输出端与风扇5的输入端电连接,所述壳体4底部的两侧设有半环形槽11,且半环形槽11的内侧固定有滤网13,所述壳体4的外表面安装有太阳能电池板10,且太阳能电池板10的输出端通过光伏控制器与蓄电池6的输入端电连接,壳体4底端的侧壁上安装有充电口7,且充电口7的输出端通过导线与蓄电池6的输入端电连接,用于阴雨天气时为蓄电池6供电。

工作原理:首先,将灭蚊灯放置在植被中,并在花盆2中种植可吸引蚊虫的植物,当蚊虫被植物吸引至灭蚊灯位置处时,通过风扇5的风力将蚊虫吸至灭蚊灯的内部,采用风扇5吸引的机械式方式带体灯光诱捕,节能环保,同时,在壳体4的外表面安装太阳能电池板10,白天时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存储在蓄电池6中,用于风扇5的供电,当遇到阴雨天气时,通过电源线连接市电与充电口7,为蓄电池6供电,避免阴雨天气时,灭蚊灯无法正常使用,实用性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