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山药种植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51303发布日期:2018-11-16 20:30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一种山药种植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山药种植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山药种植筒。



背景技术:

山药为薯蓣科草质藤本,根茎棒状,长达33~66厘米,最长达100厘米以上,根少分枝,白色根生着许多须根,粘性,断面茎细长,可达丈余。叶对生,叶形多变化,常为心脏形或剪形掌状,叶脉6~9出,叶腋间生有株芽,可供繁殖材料,也可食用。白色小单生花,蒴果。山药要求肥沃的、排水良好的沙质土壤,喜温暖向阳地方,何怕霜冻,忌连作。

目前市面上出现一种山药种植筒,形态为圆柱形,周边设有气孔。种植时,需要挖一个相同人小的坑将其埋入土中,并且在筒中填满土壤。由于其结构同定,导致土地利用率降低,不管山药多长,种植空间己经被固定。同时,在大量种植山药时,这种种植筒不方便携带,并且一般的山药种植筒排水效果差,从而不能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为了解决上述所出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山药种植筒。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山药种植筒,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山药种植筒,包括固定筒、底盖、螺旋片、连接筒6、固定螺栓、手柄、进水管和出水孔,所述固定筒上设有第一通孔,且固定筒上安装有连接筒,所述连通筒上设有第三通孔,且连接筒的内壁上安装有进水管,所述连接筒的上端左右两侧均安装有手柄,所述固定筒的底部安装有底盖,且底盖的外壁上设有螺旋片,且螺旋片下端的底盖上设有密集的第二通孔。

优选的,所述第一通孔密集的设置在固定筒的表面。

优选的,所述连接筒从固定筒的底部安装在固定筒内,且第三通孔密集的设置在连接筒的表面上。

优选的,所述连接筒与固定筒通过固定螺栓限位。

优选的,所述进水管有四个,四个进水管均匀的设置在连接筒的内壁上,且进水管的表面设有密集的出水孔。

优选的,所述底盖与固定筒通过螺纹旋合连接,且底盖的底部为圆锥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该山药种植筒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通过固定筒、连接筒和固定螺栓的配合使用,能够使得该装置具有伸缩的功能,方便人们的携带;通过底盖的配合使用,底盖的底部为圆锥形结构,且底盖上设有螺旋片,方便人们将其插入土壤中;通过进水管的配合使用,能够让水快速进入到连接筒内;通过第一通孔、第二通孔和第三通孔的配合使用,使得该装置能够起到排水和吸收水分的作用,能够防止山药因水分过多或者水分过少而死亡,影响山药的正常生长;从而给人们的使用带来便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中:1、固定筒;2、第一通孔;3、底盖;4、螺旋片;5、第二通孔;6、连接筒;7、第三通孔;8、固定螺栓;9、手柄;10、进水管;11、出水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山药种植筒,包括固定筒1、底盖3、螺旋片4、连接筒6、固定螺栓8、手柄9、进水管10和出水孔11,固定筒1上设有第一通孔2,第一通孔2密集的设置在固定筒1的表面,且固定筒1上安装有连接筒6,连通筒6上设有第三通孔7,连接筒6从固定筒1的底部安装在固定筒1内,且第三通孔7密集的设置在连接筒6的表面上,连接筒6与固定筒1通过固定螺栓8限位,且连接筒6的内壁上安装有进水管10,进水管10有四个,四个进水管10均匀的设置在连接筒6的内壁上,且进水管10的表面设有密集的出水孔11,连接筒6的上端左右两侧均安装有手柄9,固定筒1的底部安装有底盖3,底盖3与固定筒1通过螺纹旋合连接,且底盖3的底部为圆锥型结构,且底盖3的外壁上设有螺旋片4,且螺旋片4下端的底盖3上设有密集的第二通孔5。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连接筒6从固定筒1内拉出来,然后通过固定螺栓8进行限位,将肥沃的土壤填在固定筒1和连接筒6内,再种上山药种块,然后手握住手柄9,将底盖3的圆锥形部位对准土壤,转动固定筒1,使得螺旋片4转动,从而带动固定筒1慢慢插进土壤中,使得连接筒6上的手柄9位于土壤外面既可,进水管10能够将水分通过出水孔11快速的输送到连接筒6内的土壤中,第一通孔2、第二通孔5和第三通孔7能够起到排水和吸收水分的作用,能够防止山药因水分过多或者水分过少而死亡,影响山药的正常生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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