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乌龟养殖的升降晾晒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19184发布日期:2019-08-13 20:29阅读:85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乌龟养殖的升降晾晒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乌龟养殖的升降晾晒台,应用于乌龟养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乌龟养殖过程中,温度对乌龟的生长具有很大的影响,温度适宜时乌龟才会进食生长,同时乌龟也需要经常进行阳光照射来杀死背上的细菌,所以在乌龟养殖过程中需要为乌龟提供晒太阳的场所,即晾晒台,但目前市场上的晾晒台多数固定设置在养殖池的侧壁上,这种晾晒台在使用起来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养殖池的水位在下雨或干旱时是有区别的,导致有时乌龟可能不能翻爬至晾晒台处,因此予对现有的乌龟晾晒台进行改善。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方案的缺陷,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乌龟养殖的升降晾晒台,具有结构新颖、使用方便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乌龟养殖的升降晾晒台,包括:养殖池、导轨、L型基台、挡板、固定块、导杆、升降块、啮合齿、安装块、转轴、齿轮、慢速电机,所述导轨竖直固接在养殖池左侧侧壁上,所述L型基台竖直部左端面上开有与导轨相匹配的凹槽,所述L型基台通过凹槽与导轨滑动连接,所述L型基台水平部上端面内外两侧分别固接一块挡板,所述L型基台竖直部上端面内外两侧分别竖直固接一根导杆,所述养殖池左侧壁对应于导杆的位置固接有固定块,所述导杆向上穿过固定块且与其滑动连接,且每个导杆伸出固定块的上端均固接一个升降块,所述升降块左端面开有啮合齿,所述安装块为两个分别竖直固接在养殖池左侧壁顶部内外两侧,且两个安装块之间通过轴承转动安装一根转轴,所述转轴外周面对应于啮合齿的位置套装有齿轮,所述齿轮与对应位置的啮合齿相啮合,所述慢速电机安装在内侧安装块内端面上,且慢速电机输出轴末端与转轴内端固接在一起。

所述养殖池左侧壁上滑动设置有两个L型基台。

每个L型基台处对应安装的导轨数目为两条。

所述挡块的纵截面为直角三角形结构,其两条直角边分别与L型基台的水平部与竖直部固接。

所述慢速电机为能够实现正反转的电机。

采用本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点:

1、结构新颖;

2、可根据实际需求,改变L型基台的高度,使用方便,有利于乌龟获取更多的热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乌龟养殖的升降晾晒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转轴处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1-养殖池;2-导轨;3-L型基台;4-挡板;5-固定块;6-导杆;7-升降块;8-啮合齿;9-安装块;10-转轴;11-齿轮;12-慢速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乌龟养殖的升降晾晒台,包括:养殖池1、导轨2、L型基台3、挡板4、固定块5、导杆6、升降块7、啮合齿8、安装块9、转轴10、齿轮11、慢速电机12,所述导轨2竖直固接在养殖池1左侧侧壁上,所述L型基台3竖直部左端面上开有与导轨2相匹配的凹槽,所述L型基台3通过凹槽与导轨2滑动连接,所述L型基台3水平部上端面内外两侧分别固接一块挡板4,所述L型基台3竖直部上端面内外两侧分别竖直固接一根导杆6,所述养殖池1左侧壁对应于导杆6的位置固接有固定块5,所述导杆6向上穿过固定块5且与其滑动连接,且每个导杆6伸出固定块5的上端均固接一个升降块7,所述升降块7左端面开有啮合齿8,所述安装块9为两个分别竖直固接在养殖池1左侧壁顶部内外两侧,且两个安装块9之间通过轴承转动安装一根转轴10,所述转轴10外周面对应于啮合齿8的位置套装有齿轮11,所述齿轮11与对应位置的啮合齿8相啮合,所述慢速电机12安装在内侧安装块9内端面上,且慢速电机12输出轴末端与转轴10内端固接在一起。

所述养殖池1左侧壁上滑动设置有两个L型基台3。

每个L型基台3处对应安装的导轨2数目为两条。

所述挡块4的纵截面为直角三角形结构,其两条直角边分别与L型基台3的水平部与竖直部固接。

所述慢速电机12为能够实现正反转的电机。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施的:当慢速电机12处于停止状态时,齿轮11处于静止状态,此时齿轮11与啮合齿8啮合在一起,升降块7保持一定的高度不变,当需要升起L型基台3时,启动慢速电机12正转,慢速电机12带动转轴逆时针转动,转轴10带动齿轮11逆时针转动,从而可带动升降块7向上运动,升降块7通过导杆6带动L型基台3沿着导轨2向上移动,同理可向下移动L型基台3,将L型基台3移动至距离养殖池1液面上方,方便乌龟翻爬,同时在晾晒前,可将L型基台3移动至上方预晒,使L型基台3表面具有一定温度,当乌龟翻盘至L型基台3上,方便乌龟肚子处吸取热量,采用本技术方案,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改变L型基台3的高度,使用方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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