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吸入式灭蚊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19317发布日期:2019-08-13 20:29阅读:469来源:国知局
一种吸入式灭蚊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蚊虫捕杀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吸入式灭蚊器。



背景技术:

蚊媒传染病是以蚊虫作为传播媒介,将病原生物从宿主向人传播的疾病,主要有登革热、寨卡、疟疾、黄热病、西尼罗热、乙脑和丝虫病等,这些疾病给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危害,因此开展灭蚊行动是非常必要的。现有的灭蚊方法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化学方法(喷药、消杀)和物理方法(吸入、电击),其中,物理方法需要配合引诱,引诱方式一般有三种,分别是灯诱、二氧化碳引诱、引诱剂引诱。上述灭蚊方法是目前主要的方法,但均存在不少缺陷:

1、化学方法易污染环境,虽然药物可以消杀蚊虫,但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且消杀的作用有限,有时效限制;

2、目前室外庭院使用的强化灭蚊灯普遍存在引诱成蚊的光谱不对应严重问题,特别是对光线并不敏感的伊蚊基本无效;

3、市面销量极大的主流小型灭蚊灯对灭杀库蚊成蚊有一定作用,但对孕雌伊蚊效果差;

4、国外一些采用二氧化碳及诱蚊剂等复合装置的灭蚊器,价格昂贵,其作用范围约为30-50平方米范围,难以通过多点、广泛布放控制区域成蚊密度。

因此,现有技术有待改进和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吸入式灭蚊器,能够高效灭杀成蚊,旨在解决现有灭蚊设备灭蚊效果不够好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吸入式灭蚊器,其中,包括外笼、挡风板、风扇框、风扇、储蚊器、捕蚊盖和上罩组件;该外笼包括顶框、底框和多根单体杆,多根该单体杆的两端分别与该顶框和底框连接,多根该单体杆等间隔排列;该风扇框设于该外笼内的中上部处,该挡风板设于该外笼内并位于该风扇框的下方;该风扇设于该风扇框的内底部,该储蚊器设于该风扇框内并位于该风扇的上部,该捕蚊盖与该储蚊器连接,该捕蚊盖设于该风扇框的开口处,该风扇将蚊虫从该捕蚊盖吸入该储蚊器内;该上罩组件包括透明上罩和支撑杆,该支撑杆的一端与该透明上罩连接,另一端与该捕蚊盖连接。

所述的吸入式灭蚊器,其中,多根该单体杆交叉等间隔排列,使该外笼呈格栅结构。

所述的吸入式灭蚊器,其中,该单体杆为条状杆。

所述的吸入式灭蚊器,其中,该单体杆为柱状杆。

所述的吸入式灭蚊器,其中,该单体杆为片状杆。

所述的吸入式灭蚊器,其中,该顶框和该底框的形状为圆环形。

所述的吸入式灭蚊器,其中,该外笼外还设有纱网。

所述的吸入式灭蚊器,其中,该储蚊器为透气通风的捕蚊袋或储蚊盒。

所述的吸入式灭蚊器,其中,该捕蚊盖处设有翻转式的可开合防逃逸板。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吸入式灭蚊器,借助风力对蚊虫进行高效率的捕杀,并且设置了非封闭式的外笼结构,避免封闭式的外框影响风流流动,也使灭蚊器整体外形更加美观。还设置了挡风板挡住风扇主方向上的风,使风流从旁边或侧面通过,防止风扇的风力将户外环境的土、树叶、杂物吹起,对周围环境造成过大影响,使整个灭蚊器的通风效果更好,有效提高蚊虫的捕杀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灭蚊器高效安全,对环境友好无污染,设备精简,可灵活多点布放,合理布放可达到显著降低区域蚊虫密度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是吸入式灭蚊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吸入式灭蚊器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带防逃逸板的吸入式灭蚊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支撑杆另一端与外笼连接的吸入式灭蚊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所述实施方式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方式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所述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可以相互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文的公开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实施方式或例子用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不同结构。为了简化本实用新型的公开,下文中对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设置进行描述。当然,它们仅仅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此外,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参考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方式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此外,本实用新型提供了的各种特定的工艺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其他工艺的应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请参照图1,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吸入式灭蚊器的结构示意图,该吸入式灭蚊器包括外笼1、挡风板2、风扇框3、风扇4、储蚊器5、捕蚊盖6和上罩组件7。具体的,参见图2,该外笼1包括顶框101、底框102和多根单体杆103,多根该单体杆103的两端分别与该顶框101和底框102连接,多根该单体杆103等间隔排列。该风扇框3设于该外笼1内的中上部处,该挡风板2设于该外笼1内并位于该风扇框3的下方。该风扇4设于该风扇框3的内底部,该储蚊器5设于该风扇框3内并位于该风扇4的上部,该捕蚊盖6与该储蚊器5连接,该捕蚊盖6设于该风扇框3的开口处,该风扇4将蚊虫从该捕蚊盖6吸入该储蚊器5内。具体的,参见图3,该上罩组件7包括透明上罩701和支撑杆702,该支撑杆702的一端与该透明上罩701连接,另一端与该捕蚊盖6或该外笼1连接,两种结构分别参见图1及图4。透明上罩701有利于提高捕蚊效果。

当灭蚊器开启时,该风扇4启动,飞向该捕蚊盖6附近的蚊虫,会被该风扇4的风力(吸力)强力吸入该捕蚊盖6继而进入该储蚊器5内,只要灭蚊器保持开启,蚊虫就无法逃出直至死亡。

申请人设计了一个户外对照实验,具体测试方法是将本申请的灭蚊器样机和对照机(对照机选取目前市面卖的较好的有灯诱的某品牌灭蚊器)共同放置于户外相同地方,24小时后分别获取两个灭蚊器实际捕蚊数据。经过多次反复实验,本申请的灭蚊器捕蚊灭蚊量要明显高于对照机,实验数据如下表所示: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吸入式灭蚊器,借助风力对蚊虫进行高效率的捕杀,并且设置了非封闭式的外笼结构,避免封闭式的外框影响风流流动,也使灭蚊器整体外形更加美观。还设置了挡风板2挡住风扇4主方向上的风,使风流从旁边或侧面通过,防止风扇4的风力将户外环境的土、树叶、杂物吹起,对周围环境造成过大影响,使整个灭蚊器的通风效果更好,有效提高蚊虫的捕杀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灭蚊器高效安全,对环境友好无污染,设备精简,可灵活多点布放,合理布放可达到显著降低区域蚊虫密度的目的。

优选的,多根该单体杆103交叉等间隔排列,使该外笼呈格栅结构,格栅形状为方形或菱形(图中没有画出)。

优选的,出于美观性考虑或特殊设计要求,该单体杆可以为条状杆,如菱形、多边形等形状的条状杆。该单体杆还可以是柱状杆或片状杆。

优选的,该顶框101和该底框102的形状为圆环形,这样整个外笼1呈圆柱形,使灭蚊器整体更美观、面积小。

优选的,该外笼1外可加设纱网(图中没有画出)。

优选的,该储蚊器5为透气通风的捕蚊袋或储蚊盒。

优选的,参见图3,该捕蚊盖6处设有翻转式的可开合防逃逸板8,当风扇4运行时,风扇4的吸力大于防逃逸板8的平衡力,破坏了防逃逸板8的平衡,防逃逸板8呈打开状态,可将蚊子吸入该储蚊器5。当风扇4停止运行时,防逃逸板8关闭(靠平衡力),已吸入该储蚊器5里的蚊子被封闭在该储蚊器5里,直至死亡。这样的结构可以防止意外停电造成风扇4停转而使已捕获至储蚊器5的蚊虫逃逸。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方式”、“某些实施方式”、“示意性实施方式”、“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所述实施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综上所述,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优选实施例揭露如上,但上述优选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均可作各种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界定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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