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锄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前主体(1)、后主体(2)和伸缩杆(3),所述前主体(1)的一端和所述后主体(2)的一端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所述前主体(1)和所述后主体(2)上分别设置有锄头(4),所述伸缩杆(3)设置在所述前主体(1)与所述后主体(2)之间,以能够通过改变所述伸缩杆(3)的伸出长度来改变所述前主体(1)与所述后主体(2)之间的相对角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锄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前主体(1)包括前把手(10)、前外杆(11)和前伸缩装置(12),所述前把手(10)固定地连接到所述前伸缩装置(12)上,所述前伸缩装置(12)以可伸缩的方式设置在所述前外杆(11)内。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锄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后主体(2)包括后把手(20)、后外杆(21)和后伸缩装置(22),所述后把手(20)固定地连接到所述后伸缩装置(22)上,所述后伸缩装置(22)以可伸缩的方式设置在所述后外杆(21)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锄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前主体(1)上设置有四个前安装孔(111),所述锄头(4)能够通过所述四个前安装孔(111)中的相邻的两个可拆卸地连接到所述前主体(1)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锄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后主体(2)上设置有四个后安装孔(211),所述锄头(4)能够通过所述四个后安装孔(211)中的相邻的两个可拆卸地连接到所述后主体(2)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锄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锄头(4)选自三角形锄头、四边形锄头和耙头中的任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