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活饵存放的渔具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52428发布日期:2021-02-18 16:05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活饵存放的渔具盒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渔具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便于活饵存放的渔具盒。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把垂钓作为一项业余活动,在钓鱼的过程中需要准备一些必需的渔具小配件以及一定量的鱼饵,现有的钓鱼爱好者需要携带活饵以及其他非活饵料以满足不同的鱼类的喜好,更易诱导其上钩,然而现在的渔具盒大多不适合活饵的携带,活饵在携带的过程中如果盒体密封不能保证渔具盒内有充足的氧气,则不利于活饵的存活。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于活饵存放的渔具盒。
[0004]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便于活饵存放的渔具盒,包括底箱体,所述底箱体内设为配件储物空间,所述底箱体的端沿设置有卡档,所述卡档为直角状,所述卡档的水平面设置有第一磁铁卡扣,所述底箱体内设置有夹盒层,所述夹盒层内设置有第一饵料储腔和第二饵料储腔,所述第二饵料储腔上设有第二透气孔,所述夹盒层上设沿对角线设置的夹放工具盛放腔,所述夹放工具盛放腔内放置有夹料工具,所述夹料工具为镊勺一体结构,所述底箱体通过合页连接有顶盒盖,所述顶盒盖上设有内凹设置的透气窗,所述透气窗上设有若干第一透气孔,所述顶盒盖的前端设有卡凸盖,所述卡凸盖上设有第二磁铁卡扣,所述第一磁铁卡扣与第二磁铁卡扣均设有2个,并且所述第一磁铁卡扣与第二磁铁卡扣上下对应,所述底箱体的顶沿设置有内滑槽板,所述夹盒层的边缘设有凸边沿,所述夹盒层可通过凸边沿卡合在底箱体的内滑槽板上滑动,所述底箱体的外部设置有手提把手。
[0005]
上述的一种便于活饵存放的渔具盒,所述手提把手与底箱体转动连接,并且所述手提把手上设置有防滑纹。
[0006]
上述的一种便于活饵存放的渔具盒,所述第一透气孔的孔径为0.1~1mm,所述第二透气孔的孔径为0.05~0.8mm。
[0007]
上述的一种便于活饵存放的渔具盒,所述夹放工具盛放腔由两个平行设置的夹板以及夹盒层对角形成。
[0008]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性技术效果:
[0009]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便于活饵存放的渔具盒,装置的开关处设有磁铁卡扣,开关盒体比较方便,内部结构设计合理,夹盒层可以移动,顶盒盖以及夹盒层上均设有气孔设计,易于分类存储活饵,使存储区有更多的氧气,从而使活饵存活的时间延长。
附图说明
[0010]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1]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闭合状态示意图;
[0012]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打开状态示意图。
[0013]
图中1.底箱体,11.卡档,12.第一磁铁卡扣,13.配件储物空间,14.内滑槽板,2.顶盒盖,21.透气窗,22.第一透气孔,23.卡凸盖,24.第二磁铁卡扣, 3.手提把手,4.夹盒层,41.第一饵料储腔,42.第二饵料储腔,43.第二透气孔, 44.夹放工具盛放腔,45.夹料工具,46.凸边沿。
具体实施方式
[0014]
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0015]
一种便于活饵存放的渔具盒,包括底箱体1,所述底箱体1内设为配件储物空间13,所述底箱体1的端沿设置有卡档11,所述卡档11为直角状,所述卡档11的水平面设置有第一磁铁卡扣12,所述底箱体1内设置有夹盒层4,所述夹盒层4内设置有第一饵料储腔41和第二饵料储腔42,所述第二饵料储腔42上设有第二透气孔43,所述夹盒层4上设沿对角线设置的夹放工具盛放腔44,所述夹放工具盛放腔44内放置有夹料工具45,所述夹料工具45为镊勺一体结构,所述底箱体1通过合页连接有顶盒盖2,所述顶盒盖2上设有内凹设置的透气窗21,所述透气窗21上设有若干第一透气孔22,所述顶盒盖2 的前端设有卡凸盖23,所述卡凸盖23上设有第二磁铁卡扣24,所述第一磁铁卡扣12与第二磁铁卡扣24均设有2个,并且所述第一磁铁卡扣12与第二磁铁卡扣24上下对应,所述底箱体1的顶沿设置有内滑槽板14,所述夹盒层 4的边缘设有凸边沿46,所述夹盒层4可通过凸边沿46卡合在底箱体1的内滑槽板14上滑动,所述底箱体1的外部设置有手提把手3。
[0016]
进一步的,所述手提把手3与底箱体1转动连接,并且所述手提把手3 上设置有防滑纹。
[0017]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透气孔22的孔径为0.8mm,所述第二透气孔43的孔径为0.2mm。
[0018]
进一步的,所述夹放工具盛放腔44由两个平行设置的夹板以及夹盒层对角形成。
[0019]
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和保护范围内,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修改或等同替换,这种修改或等同替换也应视为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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