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746122发布日期:2021-07-06 19:12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一种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一种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涉及一种用于农业灌溉的折收式防断滴灌带,属于农业灌溉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能够避免回收时主灌带轻易断裂,且通过牵拉绳形成连接,便于主灌带的完全回收的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


背景技术:

2.目前,利用滴灌带进行农田灌溉时,将滴灌带铺设在田间,灌溉效果较好,但滴灌结束后,滴灌带处理较为麻烦,目前的滴灌带基于生产成本出发,多采用不可降解材料,在田间残留后,能够产生长时间的不利影响,需要及时将滴灌带回收,但滴灌带回收工作量大,且通过外力牵拉回收时,容易断裂,而在中部断裂后,重新寻找端口位置非常困难,费时费力,且效率低下,同时各个滴灌带之间相互独立,单一滴灌带断裂后,无法通过其他滴灌带继续回收。
3.公开号cn111096212a公开了一种滴灌带,该滴灌带包括:输水带和沿所述输水带布设的至少一个滴灌翼,所述滴灌翼上设置有多个供水单元;所述供水单元包括进水口和出水口及连通所述进水口和所述出水口的流水通道,该滴灌带采用pe材质制成,且没有加强结构,在进行牵拉时,由于作物、土层等作用,容易断裂出现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改善上述情况,本实用新型一种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提供了一种能够避免回收时主灌带轻易断裂,且通过牵拉绳形成网状连接,便于主灌带的完全回收的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
5.本实用新型一种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是这样实现的:本实用新型一种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由主灌带、牵拉带、牵拉绳、 滴灌孔、牵拉扣和融合缝组成,牵拉带和主灌带相连接,且连接处形成融合缝,主灌带上开有多个阵列形式排列的滴灌孔,牵拉绳贯穿牵拉带,牵拉绳两端分别置有牵拉扣,所述牵拉带上等距置有多个扣夹,所述牵拉带上等距开有多个间隔口。
6.有益效果。
7.一、滴灌带相互之间通过牵拉绳形成连接,便于滴灌带的完全回收。
8.二、能提避免回收时滴灌带轻易断裂。
9.三、 牵拉绳能够回收再用,成本低。
附图说明
10.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的结构示意图。
11.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的立体结构图。
12.附图中
13.其中为:主灌带1,牵拉带2,牵拉绳3, 滴灌孔4 ,牵拉扣5,融合缝6。
14.具体实施方式:
15.本实用新型一种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是这样实现的:本实用新型一种农业灌溉用折收式防断滴灌带由主灌带1、牵拉带2、牵拉绳3、 滴灌孔4、牵拉扣5和融合缝6组成,牵拉带2和主灌带1相连接,且连接处形成融合缝6,主灌带1上开有多个阵列形式排列的滴灌孔4,牵拉绳3贯穿牵拉带2,牵拉绳3两端分别置有牵拉扣5,所述牵拉带2上等距置有多个扣夹,所述牵拉带2上等距开有多个间隔口。
16.使用时,首先根据灌溉需求,将多根主灌带1平行铺设在田间,相邻两个滴灌带对应端的牵拉绳3相互连接,使得多根主灌带1形成一个滴管组,主灌带1两端和水管对应连通,滴管时,水体从水管进入至主灌带1内,并从滴管孔内溢出,实现对作物的灌溉;
17.当需要回收滴灌带时,将牵拉扣5和牵引装置相连接,通过牵引装置的动力对牵拉绳3进行施力,通过牵拉绳3的移动带动整个主灌带1的移动,牵引装置对牵拉绳3是水平牵拉或者收卷牵拉,回收滴灌带的过程中,牵引装置带动牵拉绳3移动,牵拉绳3带动主灌带1逐渐抬离地面,由于主灌带1移动时受到的牵扯力主要来自牵拉带2,主灌溉自身之间的牵拉力相对变弱,相比传统的滴灌带回收相比,主灌带1不易出现断裂;
18.当同一滴管组内的主灌带1出现断裂时,主灌带1断裂处对应的牵拉绳3能够通过牵拉带2继续对主灌带1新的端口拉扯拖动,无需人工重新寻找主灌带1的端口,节省人力时间;
19.当同一滴管组内牵拉绳3出现断裂时,由于同一滴管组内牵拉绳3相连接,形成一个整体,能够通过其他牵拉绳3对主灌带1进行回收,避免某一根主灌带1及牵拉带2断裂后,无法通过其他主灌带1上的牵拉绳3牵拉回收,重新寻找端口,浪费时间与人力,滴灌带回收结束后,能够将牵拉绳3单独整理回收利用;
20.所述牵拉带2上等距置有多个扣夹的设计,能够将主灌带1通过扣夹与牵拉带2相连接,回收后,能够对扣夹和未损坏的牵拉带2二次利用,节约成本;
21.所述牵拉带2上等距开有多个间隔口的设计,能够节省牵拉带2所需材料,节省成本的同时,便于将通过间隔槽露出的牵拉绳3部分。将相邻的牵拉绳3相连接,使得同一滴管组的牵拉绳3连接更加紧密;
22.达到能够避免回收时主灌带1轻易断裂,且通过牵拉绳3形成连接,便于主灌带1的完全回收的目的。
23.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发明范围内,当可作些许的改进,即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所做的同等改进,应为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所涵盖。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