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草皮驳岸装置,包括堤坝,其特征在于:所述堤坝的一侧开设有铺设槽,所述铺设槽的内腔设置有草皮机构,所述铺设槽内腔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多个等间距的挡板,所述堤坝的内部开设有放置腔,所述放置腔内腔的底部设置有储液机构,所述放置腔内腔底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水泵,所述水泵的出水端连通有储液板,所述储液板的顶部贯穿至堤坝的顶部,所述储液板顶部的前侧和后侧均设置有灌溉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草皮驳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草皮机构包含有铺设于铺设槽内腔底部的碎石层,所述碎石层的顶部铺设有土壤层,所述土壤层的顶部铺设有草皮层,所述挡板的顶部贯穿至草皮层的顶部,所述草皮层的顶部设置有引流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草皮驳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机构包含有多个等间距开设于草皮层顶部的通水管,所述堤坝的内部开设有排水渠,所述通水管的底部与排水渠连通,所述排水渠的一侧贯穿至堤坝的右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草皮驳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机构包含有固定于放置腔内腔底部的储液箱,所述水泵的进水端与储液箱连通,所述储液箱顶部的左侧连通有进液管,所述进液管的顶部贯穿至堤坝的顶部并活动连接有活动盖。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草皮驳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灌溉机构包含有连通于储液板顶部前侧和后侧的喷管,所述喷管的一侧开设有多个等间距的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