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541694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一种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组分:噻苯隆8.85?11.80%;乙烯利85.54?90.1%;吐温20 0.88?2.68%。本发明脱叶催熟剂能够使棉花脱叶率达95%以上,吐絮率可达90%以上,实现机械采收。
【专利说明】
一种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农作物栽培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我国城市化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农业生产主要以老人和妇女为主,种植和收获需轻简化已成为现代化生产的必然,因此,长江流域营养钵育苗移栽的精耕细作植棉技术难以为继。就其原因,主要是该种植体系花工多,劳动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其中收获环节持续时间最长,达3个月左右,且主要以人工采收,用工多,达8-10个。为此应用机械代替人力,并实现机械化播种和采收已成为棉花生产实现现代化生产的核心技术。除通过高密度直播缩短结铃期外,提早促进棉花的叶片脱落和棉铃吐絮是实现机采的关键,为此应用化学脱叶催熟剂又成为实现脱叶催熟的主要辅助技术。在我国新疆和黄河流域棉区化学脱叶催熟剂研制已获成功,并在生产上应用。但我国长江流域棉花主要种植在沿海、沿湖等滩涂地带,由于该流域温度高,雨水多,空气湿度大,应用新疆或黄河流域脱叶催熟剂效果达不到机械采收的要求。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实现长江流域湿地棉花机采对脱叶催熟的要求。
[0004]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发明采取的一种技术方案是:
一种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组分:
噻苯隆8.85-11.80%;
乙烯利85.54-90.1%;
吐温200.88-2.68% ο
[0005]本发明脱叶催熟剂的使用方法是在麦油后棉吐絮率达30%时,日最高温度达20°C以上持续4小时时,将本发明催熟剂加水稀释35-40倍,混匀后喷洒棉株。
[0006]由于以上技术方案的采用,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本发明脱叶催熟剂在麦油后棉吐絮率达30%时,日最高温度达20°C以上时施用,经25-30天,脱叶率在95-98%,吐絮率可达90%以上,可实现棉花集中吐絮,既可使用机械一次采收,也可人工1-2次集中采收,节省了时间和用工投入,提高了收获效率和经济效益。
【具体实施方式】
[0007]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0008]实施例1
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组分:
噻苯隆8.85%;
乙烯利88.47%; 吐温202.68% ο
[0009]实施例2
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组分:
噻苯隆9.02%;
乙烯利90.1%;
吐温200.88% ο
[0010]实施例3
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组分:
噻苯隆10.27%;
乙烯利88.25%;
吐温201.48%。
[0011]以实施例1为试验验证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具体操作如下:
按实施例1中的配比将各组分混配形成乳化液,得到本发明脱叶催熟剂。采用大田对比试验,田块I (5亩)按每亩300mL总量使用本发明制品,使用时加水稀释35-40倍,混匀后于棉株吐絮达30%时,日温度在20 0C以上持续4小时使用,田块2(5亩)未使用本发明制品。
[0012]年田块I和田块2对比试验,以早熟棉品种中棉所50(由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提供)为材料,6月4日播种,密度5700株/亩,田块I于1月9日(20 °C以上温度持续5.1小时),应用本发明脱叶催熟剂,施用后3-5天,叶片开始萎蔫,15-20天叶片枯萎,25-30天叶片从棉株上脱落,脱叶率达96.8%,比田块2提高2.1%;施用脱叶催熟剂后15天左右,棉铃开始加速开裂,至20天时有60%左右的吐絮率,25-30天吐絮率达90%以上,即早熟品种铃龄在35天以上的基本上都能正常吐絮比田块2提高35.7%,达到了机采脱叶率95%以上、吐絮率90%的要求。
[0013]上述对比试验结果表明,本发明脱叶催熟剂能够使棉花脱叶率达95%以上,吐絮率可达90以上。
[0014]以上对本发明做了详尽的描述,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领域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专用于湿地棉花脱叶催熟剂,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组分:噻苯隆8.85-11.80%;乙烯利85.54-90.1%;吐温200.88-2.68% ο
【文档编号】A01N47/36GK105901010SQ201610385645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6月3日
【发明人】张祥, 陈德华, 宋美珍, 陈源, 张西岭
【申请人】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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