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新型卷烟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聚乳酸纸管滤嘴棒及具有聚乳酸纸管滤嘴棒的新型卷烟。
背景技术:
滤嘴棒是指卷烟靠近嘴端的部分,用来滤除烟气中的焦油,从而减少吸烟者吸烟后的不适感。目前市场上的滤嘴棒硬度不够,难以满足新型烟草制品需要将香烟放入卷烟装置的需求,而且同时需要满足降低烟气温度的要求,目前市面上还未有满足上述要求的滤嘴棒出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背景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硬度足够、同时又能有效降低烟气温度的聚乳酸纸管滤嘴棒及具有聚乳酸纸管滤嘴棒的新型卷烟。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聚乳酸纸管滤嘴棒,包括成型纸及包裹在成型纸内的复合滤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滤棒包括依次复合的第一醋酸纤维滤棒段、聚乳酸中空滤棒段和第二醋酸纤维滤棒段,所述聚乳酸中空滤棒段包括聚乳酸层和第一纸管成型纸,聚乳酸层卷制成具有空腔的中空管状结构,第一纸管成型纸贴附在聚乳酸层外侧。
进一步的,所述聚乳酸层为聚乳酸薄膜或聚乳酸无纺布。
进一步的,所述聚乳酸层厚度为0.05mm-0.1mm,第一纸管成型纸厚度为0.15-0.25mm。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纸管成型纸外侧还设有第二纸管成型纸。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纸管成型纸厚度为0.15-0.25mm。
一种具有聚乳酸纸管滤嘴棒的新型卷烟,包括由接装纸卷接在一起的聚乳酸纸管滤嘴棒与雾化烟草段,所述聚乳酸纸管滤嘴棒包括成型纸及包裹在成型纸内的复合滤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滤棒包括依次复合的第一醋酸纤维滤棒段、聚乳酸中空滤棒段和第二醋酸纤维滤棒段,所述聚乳酸中空滤棒段包括聚乳酸层和第一纸管成型纸,聚乳酸层卷制成具有空腔的中空管状结构,第一纸管成型纸贴附在聚乳酸层外侧。
进一步的,所述聚乳酸层为聚乳酸薄膜或聚乳酸无纺布。
进一步的,第一纸管成型纸厚度为0.15-0.25mm,所述聚乳酸层为聚乳酸薄膜时,厚度为0.05mm-0.1mm,所述聚乳酸层为聚乳酸无纺布时,厚度为0.2mm-0.4mm。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纸管成型纸外侧还设有第二纸管成型纸。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纸管成型纸厚度为0.15-0.25mm。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第一醋酸纤维滤棒段、聚乳酸中空滤棒段和第二醋酸纤维滤棒段复合,形成复合滤棒,其中聚乳酸中空滤棒段的中空结构以及聚乳酸层的设置可以实现良好的烟气降温效果,在聚乳酸层外层设置的纸管成型纸可以加强整个滤嘴棒的硬度,能有效地保证新型烟草制品不发生变形。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聚乳酸纸管滤嘴棒其中一个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聚乳酸中空滤棒段其中一个实施例的轴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聚乳酸中空滤棒段另一实施例的轴侧视图。
其中:1-成型纸,2-第一醋酸纤维滤棒段,3-聚乳酸中空滤棒段,4-第二醋酸纤维滤棒段,31-聚乳酸层,32、34-纸管成型纸,33-空腔,5-雾化烟草段,6-接装纸。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便于清楚地了解本实用新型,但它们不对本实用新型构成限定。
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聚乳酸纸管滤嘴棒,包括成型纸1及包裹在成型纸1内的复合滤棒,所述复合滤棒包括依次复合的第一醋酸纤维滤棒段2、聚乳酸中空滤棒段3和第二醋酸纤维滤棒段4,所述聚乳酸中空滤棒段3包括聚乳酸层31和纸管成型纸32,聚乳酸层31卷制成具有空腔33的中空管状结构,纸管成型纸32贴附在聚乳酸层31外侧,具体可通过粘接等形式包裹在聚乳酸层31外周壁。所述聚乳酸层31可为聚乳酸薄膜或聚乳酸无纺布,其中当所述聚乳酸层31为聚乳酸薄膜时,厚度为0.05mm-0.1mm,当所述聚乳酸层31为聚乳酸无纺布时,厚度为0.2mm-0.4mm,纸管成型纸32厚度为0.15-0.25mm。
在另一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在纸管成型纸32外侧还设有一层纸管成型纸34,即与图2所示实施例相比多设有一层纸管成型纸,所述聚乳酸层31位于中空滤棒段3最内侧、内侧纸管成型纸32位于聚乳酸层31和外侧纸管成型纸34之间,纸管成型纸34的厚度为0.15-0.25mm,以此可进一步加强聚乳酸中空滤棒段3的硬度,采用两层纸管成型纸能够保证成型后聚乳酸纸管滤嘴棒的硬度达到92%以上。
所述聚乳酸纸管滤嘴棒与雾化烟草段5复合后由接装纸6卷接在一起即形成完整的烟支结构。
当吸烟者吸食新型烟草制品时,需要将新型烟草制品放入卷烟装置中,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聚乳酸纸管滤嘴棒的强度能有效地保证新型烟草制品不发生变形。当吸烟者吸食新型烟草制品时,烟气经过聚乳酸中空滤棒段3内部时,会向四周扩散,而聚乳酸层31具有良好的热量吸附效果,能吸附烟气所携带的大量热量,从而降低烟气的温度。
本说明书中未作详细描述的内容属于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属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