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雾壳体、雾化器支架、出雾组件以及电子雾化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603836发布日期:2022-07-01 22:09阅读:73来源:国知局
出雾壳体、雾化器支架、出雾组件以及电子雾化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电子雾化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出雾壳体、雾化器支架、出雾组件以及电子雾化设备。


背景技术:

2.相关技术中的电子雾化设备,出雾通道中会因冷凝、炸油、密封不足或虹吸等原因形成小液珠,小液珠受液体张力作用淤积到出雾通道排不出去,在用户大力抽吸时,小液珠就会从出雾通道进入用户口中,或者,在电子雾化设备被瞬间倒置或倒置甩动时,小液珠会从出雾通道的出口甩出,产生漏液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
4.为此,本发明在于提出一种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出雾壳体,所述出雾壳体可以有效地改善电子雾化设备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吸入液滴的问题。
5.为此,本发明还提出一种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雾化器支架,所述雾化器支架可以有效地改善电子雾化设备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吸入液滴的问题。
6.为此,本发明还提出一种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出雾组件,所述出雾组件可以有效地改善电子雾化设备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吸入液滴的问题。
7.此外,本发明还提出一种具有上述出雾组件的电子雾化设备。
8.根据本发明第一方面实施例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出雾壳体,所述出雾壳体包括:出雾管和引流结构,所述引流结构设于所述出雾管上且适于将所述出雾管的进气端处聚积的液滴从所述进气端引出所述出雾管。
9.根据本发明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出雾壳体,可以有效地改善电子雾化设备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吸入液滴的问题。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引流结构靠近所述进气端设置。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引流结构包括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凸起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出雾管外且设于所述进气端的端面。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凸起为至少两个且沿所述进气端的周向排布,两两相邻的所述第一凸起之间具有第一间隔。
13.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所述第一间隔的周向尺寸大于等于所述进气端的周向尺寸的四分之一。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凸起的径向内侧面与所述进气端的内壁平齐或者向内超出所述进气端的内壁。
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凸起与所述进气端的端面的连接处形成有引流槽,所述引流槽贯穿所述第一凸起的径向内侧面,且引流槽贯穿所述第一凸起的沿所述出雾管的周向的至少一侧,和/或贯穿所述第一凸起的沿所述出雾管的轴向的远离所述出雾管的出
气端的一端。
1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引流结构包括第二凸起,所述第二凸起的至少部分设于所述进气端内。
1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凸起为至少两个且沿所述进气端的周向排布,两两相邻的所述第二凸起之间具有第二间隔。
18.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所述第二间隔的周向尺寸大于等于所述进气端的周向尺寸的四分之一。
1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凸起的远离所述出雾管的出气端的一端与所述进气端的端面平齐,或超出于所述进气端的端面的远离所述出雾管的出气端的一侧。
20.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凸起上,或者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凸起与所述出雾管的内壁之间具有第二间隙,所述第二间隙贯穿所述第二凸起的沿所述出雾管的轴向的两端。
2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引流结构包括设于所述进气端的内壁上的螺旋结构,所述螺旋结构延伸至所述进气端的端面,或超出于所述进气端的端面的远离所述出雾管的出气端的一侧。
2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螺旋结构为螺旋凸起或螺旋凹槽。
2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出雾壳体还包括壳本体,所述壳本体内形成有空腔,所述出雾管设于所述空腔,所述壳本体、所述出雾管和所述引流结构为一体成型件。
24.根据本发明第二方面实施例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雾化器支架,所述电子雾化设备包括出雾管,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支架包括:支架本体和引流结构,所述支架本体具有适于与所述出雾管的进气端插接并连通的出雾腔,所述引流结构设于所述支架本体上且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出雾腔内,所述引流结构适于将所述进气端处聚积的液滴从所述进气端引出所述出雾管。
25.根据本发明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雾化器支架,可以有效地改善电子雾化设备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吸入液滴的问题。
2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引流结构为设于所述出雾腔的第三凸起,所述第三凸起适于与所述进气端抵接配合和/或间隙配合。
2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凸起为至少两个且沿所述进气端的周向排布,两两相邻的所述第三凸起之间具有第三间隔。
28.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所述第三间隔的周向尺寸大于等于所述进气端的周向尺寸的四分之一。
2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凸起的径向内侧面与所述进气端的内壁平齐或者向内超出所述进气端的内壁。
3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凸起适于位于所述进气端的端面的轴向外侧。
3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凸起适于与所述进气端抵接,或者,所述第三凸起的至少部分与所述进气端的端面之间具有第三间隙,所述第三间隙贯穿所述第三凸起的径向内侧面,且贯穿所述第三凸起的沿所述出雾管的周向至少一侧。
3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凸起朝向所述出雾管的出气端的方向延伸至超过所述进气端的端面。
3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引流结构与所述支架本体为一体成型件。
3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引流结构为设于所述支架本体上且伸入所述进气端内的引流针。
3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支架本体包括位于所述出雾腔的远离所述出雾管的一侧的导流挡板,所述引流针设于所述导流挡板。
36.根据本发明第三方面实施例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出雾组件,所述出雾组件包括:出雾管、雾化器支架、以及引流结构,所述雾化器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所述支架本体上具有适于与所述出雾管的进气端插接并连通的出雾腔,所述引流结构适于将所述进气端处聚积的液滴从所述进气端引出所述出雾管。
37.根据本发明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出雾组件,可以有效地改善电子雾化设备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吸入液滴的问题。
3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引流结构靠近所述进气端设置。
3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引流结构设于所述出雾管和所述支架本体中的至少一个上。
4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引流结构包括凹槽和沿轴向插设于所述凹槽的第四凸起,所述凹槽和所述第四凸起之间具有第四间隙;所述凹槽和所述第四凸起中的一个设于所述出雾腔,另一个设于所述出雾管。
4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四凸起沿轴向具有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插入所述凹槽,且所述第一部分沿周向的尺寸小于所述第二部分沿周向的尺寸。
4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凹槽的底壁与所述第一部分的远离所述第二部分的轴向一端之间,所述凹槽的侧壁与所述第一部分的周向侧壁之间,以及所述第二部分的靠近所述第一部分的轴向一端与所述进气端的端面之间,中的至少一处形成有所述第四间隙。
4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出雾壳体还包括壳本体,所述出雾管设于所述壳本体内,且所述壳本体内具有位于所述出雾管外的储液腔,所述支架本体上具有位于所述出雾腔外的供液腔,所述储液腔与所述供液腔连通,所述出雾组件还包括雾化器,所述雾化器与所述供液腔和所述出雾腔分别连通。
44.根据本发明第四方面实施例的电子雾化设备,包括:机身组件;和出雾组件,所述出雾组件安装于所述机身组件,且为根据本发明第三方面实施例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出雾组件。
45.根据本发明的电子雾化设备,通过设置上述第三方面实施例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的出雾组件,从而可以有效地改善电子雾化设备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吸入液滴的问题。
46.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47.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一的出雾壳体的剖视图;
48.图2是图1中所示的出雾壳体的立体图;
49.图3是图1中所示的出雾壳体用于出雾组件的一个角度的剖视图;
50.图4是图1中所示的出雾壳体用于出雾组件的另一个角度的剖视图;
51.图5是图1中所示的出雾壳体的一个变形示例的示意图;
52.图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二的出雾壳体用于出雾组件的剖视图;
53.图7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三的出雾壳体用于出雾组件的剖视图;
54.图8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四的雾化器支架用于出雾组件的一个角度的剖视图;
55.图9是图8中所示的雾化器支架用于出雾组件的另一个角度的剖视图;
56.图10是图9中所示的出雾组件的局部放大图;
57.图11是图8中所示的雾化器支架的立体图;
58.图12是图11中所示的雾化器支架的剖视图;
59.图1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五的雾化器支架用于出雾组件的剖视图;
60.图1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六的出雾组件的一个角度的剖视图;
61.图15是图14中所示的出雾组件的另一个角度的局部剖视图;
62.图16是图15中所示的雾化器支架的立体图;
63.图17是图16中所示的雾化器支架的剖视图;
64.图18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七的电子雾化设备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65.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66.下文的公开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实施例或例子用来实现本发明的不同结构。为了简化本发明的公开,下文中对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设置进行描述。当然,它们仅仅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发明。此外,本发明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例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此外,本发明提供了的各种特定的工艺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其他工艺的可应用于性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67.申请人发现,相关技术中的电子雾化设备,出雾通道中会因冷凝、炸油、密封不足或虹吸等原因形成小液珠,小液珠受液体张力作用淤积到出雾通道排不出去,在用户大力抽吸时,小液珠就会从出雾通道进入用户口中,或者,在电子雾化设备被瞬间倒置或倒置甩动时,小液珠会从出雾通道的出口甩出,产生漏液现象。
68.例如,以电子雾化设备为电子烟为例,烟油入嘴主要的两个途径和产生原因。一方面是,烟气产生后途径气道内冷却形成小液珠,累积后受重力影响下滑淤积到管口,受液体张力作用,淤积在管口不掉下去,在大力抽吸或者倒置时就会被带入口中或者甩出烟弹外,产生漏液现象。另一方面是,烟气雾化产生炸油、冷凝液或者密封不足产生的漏液,留在雾化仓形成积液,大部分能够从发热丝硅胶底部流入底座吸液棉,小部分因为虹吸力在抽吸产生的负压加持下向上爬到气道处,以及炸油小于气溶胶飞沫随气流上升,可能造成抽吸漏液。
69.为了至少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提出了用于电子雾化设备1000的出雾壳体1、雾化器支架2、出雾组件100以及电子雾化设备1000,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电子雾化设备1000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吸入液滴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子雾化
设备1000的具体类型不限,例如,可以是电子烟、医用雾化器4或者其他雾化产品。
70.下面,参照附图,描述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1000的出雾壳体1。
71.如图1所示,出雾壳体1包括:出雾管11和引流结构3,引流结构3设于出雾管11上且适于将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聚积的液滴从进气端111引出出雾管11。由此,淤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小液珠可以在引流结构3的作用下,从进气端111排出到出雾管11外,从而可以避免小液珠从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被吸出、或者漏出的问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电子雾化设备1000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将出雾管11中的小液珠吸入口中的问题。
72.需要说明的是,“引流结构3设于出雾管11上且适于将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聚积的液滴从进气端111引出出雾管11”当作广义理解,也就是说,淤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小液珠可以不仅仅是在引流结构3的作用下,还可以是同时伴随小液珠的自身重力作用,以从进气端111排出到到出雾管11外。另外,可以理解的是,当引流结构3具备引导作用、张力破坏作用等,都可以实现上述技术效果,因此引流结构3的具体结构不限。
73.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出雾壳体1还包括壳本体10,壳本体10内形成有空腔,出雾管11设于空腔,壳本体10、出雾管11和引流结构3为一体成型件。由此,无需单独装配连接,方便加工和制造,结构可靠性高,结构强度好,而且,还可以利用壳本体10保护出雾管11。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引流结构3与出雾管11还可以为分体件且装配相连,例如卡接、螺接、粘接、焊接等等。
74.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引流结构3靠近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设置,也就是说,引流结构3与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之间的距离大于引流结构3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之间的距离。由此,可以拉近引流结构3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聚积的液滴之间的距离,使得引流结构3在尺寸较小的前提下可以更好地发挥上述引流作用,从而可以简化加工,降低结构复杂度。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引流结构3还可以设于整个出雾管11内,且沿出雾管11的整个长度方向延伸,等等,从而也可以实现引流的作用。
75.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引流结构3的具体构成不限,下面分别进行举例介绍。
76.实施例一
77.如图1-图4所示,引流结构3包括第一凸起31,第一凸起31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出雾管11外且设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端面。也就是说,第一凸起31的至少部分位于出雾管11外且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轴向端面相连,从而不会影响出雾管11的自身结构,方便加工。由此,由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端面中未与第一凸起31相连且邻近第一凸起31的部分,可以与第一凸起31的侧壁面之间形成空间(例如图1中所示的第一间隔s1处),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的张力可以被该空间破坏,以使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被吸入该空间,从而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78.如图2所示,第一凸起31为至少两个且沿进气端111的周向排布,两两相邻的第一凸起31之间具有第一间隔s1。由此,方便加工,而且,由于相邻的第一凸起31与进气端111的端面之间形成第一间隔s1,第一间隔s1可以更好地吸入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以使液滴更加有效地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凸起31的数量不限,可以根据实际要求设定,例如可以为两个、三
个、四个、五个等等。
79.如图2所示,至少一个第一间隔s1的周向尺寸大于等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周向尺寸的四分之一,例如,可以将第一间隔s1的周向尺寸设置为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周向尺寸的0.25倍、0.3倍、0.35、0.4倍等等。由此,可以保证第一间隔s1的尺寸足够大,以更加可靠地吸入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以使液滴更加有效地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第一间隔s1的具体尺寸还可以根据实际要求具体设定,这里不作限定。
80.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间隔s1的周向尺寸沿着出雾管11的轴向,可以设置为不变形式(即等截面结构)、或逐渐变化形式、或具有若干处突变的形式。这里不作限定,在一个具体示例中,可以将第一间隔s1的周向尺寸的最大处设置为大于等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周向尺寸的四分之一,从而保证可以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81.如图2所示,第一凸起31的径向内侧面与进气端111的内壁平齐或者向内(即径向内侧)超出进气端111的内壁。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述的“径向”均指的是出雾管11的径向,“周向”均指的是出雾管11的周向,出雾管11不限于是圆管,也可以是近似圆管或多边形截面管,等等。也就是说,第一凸起31的径向内侧面可以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内壁落在同一面上,第一凸起31还可以有一部分沿出雾管11的径向向内凸出至超过进气端111的内壁。由此,都可以实现较为有效的引流作用。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第一凸起31的径向内侧面还可以位于进气端111的内壁的径向外侧。
82.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凸起31在出雾管11的径向上的厚度,可以沿出雾管11的轴向逐渐变化、或突变、或不变;第一凸起31的厚度可以大于、或小于、或等于出雾管11的壁厚。这些都不作限定。其中,在一个具体示例中,第一凸起31在出雾管11的径向上的厚度与出雾管11的壁厚相等,且第一凸起31的径向外侧面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外壁平齐,第一凸起31的径向内侧面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内壁平齐。
83.在实施例一的一个可选示例中,如图3和图4所示,第一凸起31的内壁可以为光滑表面,但不限于此。在实施例一的另一个可选示例中,如图5所示,第一凸起31与进气端111的端面的连接处形成有引流槽s2,即引流槽s2的至少部分位于第一凸起31与进气端111的端面的连接处,引流槽s2的其余部分可以不位于第一凸起31与进气端111的端面的连接处,例如可以分布于整个第一凸起31的任意位置。引流槽s2贯穿第一凸起31的径向内侧面,且引流槽s2贯穿第一凸起31的沿出雾管11的周向的至少一侧,和/或贯穿第一凸起31的沿出雾管11的轴向的远离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的一端。由此,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可以被吸入引流槽s2,从而沿引流槽s2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84.实施例二
85.如图6所示,引流结构3包括第二凸起32,第二凸起32的至少部分设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内。也就是说,第二凸起32的至少部分位于出雾管11内且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内壁相连,从而方便加工。由此,由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内壁中未与第二凸起32相连且邻近第二凸起32的部分,可以与第二凸起32的侧壁面之间形成空间(例如后文所述的第二间隔s3处),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的张力可以被该空间破坏,以使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被吸入该空间,从而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
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86.如图6所示,第二凸起32为至少两个且沿进气端111的周向排布,两两相邻的第二凸起32之间具有第二间隔s3。由此,方便加工,而且,由于相邻的第二凸起32与进气端111的内壁之间形成第二间隔s3,第二间隔s3可以更好地吸入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以使液滴更加有效地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需要说明的是,第二凸起32的数量不限,可以根据实际要求设定,例如可以为两个、三个、四个、五个等等。
87.如图6所示,至少一个第二间隔s3的周向尺寸大于等于进气端111的周向尺寸的四分之一,例如,可以将第二间隔s3的周向尺寸设置为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周向尺寸的0.25倍、0.3倍、0.35、0.4倍等等。由此,可以保证第二间隔s3的尺寸足够大,以更加可靠地吸入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以使液滴更加有效地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第二间隔s3的具体尺寸还可以根据实际要求具体设定,这里不作限定。
88.需要说明的是,第二间隔s3的周向尺寸沿着出雾管11的轴向,可以设置为不变形式(即等截面结构)、或逐渐变化形式、或具有若干处突变的形式。这里不作限定,在一个具体示例中,可以将第二间隔s3的周向尺寸的最大处设置为大于等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周向尺寸的四分之一,从而保证可以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89.如图6所示,第二凸起32的远离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的一端与进气端111的端面平齐,或超出于进气端111的端面的远离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的一侧。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述的“轴向”均指的是出雾管11的轴向。也就是说,第二凸起32的远离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的一侧端面可以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端面落在同一面上,第二凸起32还可以有一部分沿出雾管11的轴向延伸至超出进气端111的端面以位于出雾管11外。由此,都可以实现较为有效的引流作用。
90.需要说明的是,第二凸起32的径向厚度沿着出雾管11的轴向,可以设置为不变形式(即等厚度结构)、或逐渐变化形式、或具有若干处突变的形式。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第二凸起32的径向内侧面可以为光滑表面、或者凹凸不平的表面,例如锯齿面,等等。
91.在实施例二的一个可选示例中,如图6中所示,至少一个第二凸起32与出雾管11的内壁之间具有第二间隙s4,第二间隙s4贯穿第二凸起32的沿出雾管11的轴向的两端,由此,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可以被吸入第二间隙s4,从而沿第二间隙s4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92.但不限于此。在实施例二的另一个可选示例中,第二凸起32与出雾管11的内壁之间也可以不具有第二间隙s4,此时,第二凸起32上可以具有第二间隙s4,第二间隙s4贯穿第二凸起32的沿出雾管11的轴向的两端。或者,在本实施例二的其他示例中,第二凸起32上,以及第二凸起32与出雾管11的内壁之间都可以不具有上述第二间隙s4。由此,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可以被吸入第二间隙s4,从而沿第二间隙s4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93.实施例三
94.如图7所示,引流结构3包括设于进气端111的内壁上的螺旋结构33,螺旋结构33延伸至进气端111的端面,或超出于进气端111的端面的远离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的一侧,其
中,螺旋结构33为螺旋凸起或螺旋凹槽,例如,当螺旋结构33为螺旋凸起时,螺旋凸起可以延伸至进气端111的端面,或超出于进气端111的端面的远离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的一侧,当螺旋结构33为螺旋凹槽时,螺旋凹槽可以延伸至进气端111的端面。由此,不但方便加工,而且,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的张力可以被螺旋结构33破坏,以使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可以沿螺旋结构33流动,从而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95.下面,参照附图,描述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1000的雾化器支架2。
96.如图8-图12所示,电子雾化设备1000包括出雾管11,雾化器支架2包括:支架本体20和引流结构3,支架本体20具有适于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插接并连通的出雾腔21,引流结构3设于支架本体20上且适于将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聚积的液滴从进气端111引出出雾管11。由此,淤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小液珠可以在引流结构3的作用下,从进气端111排出到出雾管11外,例如排出到出雾腔21内,从而可以避免小液珠从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被吸出、或者漏出的问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电子雾化设备1000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将出雾管11中的小液珠吸入口中的问题。
97.需要说明的是,“引流结构3设于支架本体20上且适于将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聚积的液滴从进气端111引出出雾管11”当作广义理解,也就是说,淤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小液珠可以不仅仅是在引流结构3的作用下,还可以是同时伴随小液珠的自身重力作用,以从进气端111排出到到出雾腔21。另外,可以理解的是,当引流结构3具备引导作用、张力破坏作用等,都可以实现上述技术效果,因此引流结构3的具体结构不限。
98.如图8-图12所示,引流结构3的至少部分位于出雾腔21内,从而引流结构3可以靠近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设置。也就是说,引流结构3与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之间的距离大于引流结构3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之间的距离。由此,可以拉近引流结构3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聚积的液滴之间的距离,使得引流结构3在尺寸较小的前提下可以更好地发挥上述引流作用,从而可以简化加工,降低结构复杂度。
99.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如图9所示,引流结构3与支架本体20为一体成型件。由此,无需单独装配连接,方便加工和制造,结构可靠性高,结构强度好。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引流结构3与支架本体20还可以为分体件且装配相连,例如卡接、螺接、粘接、焊接等等。
100.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引流结构3的具体构成不限,下面分别进行举例介绍。
101.实施例四
102.如图8-图12所示,引流结构3为设于出雾腔21的第三凸起34,也就是说,第三凸起34设于出雾腔21的内壁上,其中,第三凸起34适于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抵接配合和/或间隙配合,也就是说,第三凸起34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可以是抵接配合;也可以是间隙配合;也可以是即间隙配合、又抵接配合。由此,可以利用第三凸起34与进气端111的配合,使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103.在实施例四的一些示例中,如图8-图10所示,第三凸起34适于位于出雾管11的进
气端111的端面的轴向外侧,也就是说,第三凸起34并未伸入到进气端111内,也未插配于进气端111的周壁。由此,方便出雾管11和雾化器支架2的装配。而且,可以利用第三凸起34与进气端111的配合,使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104.当第三凸起34位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端面的轴向外侧时,在一些具体示例中,如图9所示,第三凸起34适于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端面抵接配合。例如,第三凸起34可以仅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端面抵接配合、而与进气端111的端面不存在配合间隙。又例如,第三凸起34还可以一部分与进气端111的端面抵接配合、另一部分与进气端111的端面间隙配合。由此,可以利用抵接配合位置周边的空间,以及间隙配合的位置破坏聚积在进气端111处的液滴的张力,以吸入液滴,使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105.或者,当第三凸起34位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端面的轴向外侧时,在另外一些具体示例中,如图10所示,第三凸起34的至少部分与进气端111的端面之间具有第三间隙s6,第三间隙s6贯穿第三凸起34的径向内侧面,且贯穿第三凸起34的沿出雾管11的周向的至少一侧。由此,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可以被吸入第三间隙s6,从而沿第三间隙s6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106.可以理解的是,为了形成第三间隙s6,当第三凸起34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端面未抵接配合时,可以通过限定出雾管11和雾化器支架2的相对位置,而当第三凸起34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端面抵接配合时,可以通过将第三凸起34的朝向出雾管11的一侧端面加工为非平面,例如从中间向两侧朝向远离出雾管11的方向延伸,或者将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端面加工为非平面等等,从而可以既保证抵接配合,又保证间隙配合。
107.在另外一些示例中,第三凸起34还可以至少部分与进气端111的其余部位间隙配合,例如,第三凸起34朝向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的方向延伸至超过进气端111的端面,此时,第三凸起34可以位于出雾管11的管腔内,也可以位于出雾管11的周壁内,例如,进气端111的周壁面上具有凹槽36,第三凸起34插配于凹槽36且与凹槽36间隙配合,此时第三凸起34与实施例六中的第四凸起37相同,由此,也可以利用间隙配合的位置破坏聚积在进气端111处的液滴的张力,以吸入液滴,使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108.如图11和图12所示,第三凸起34为至少两个且沿进气端111的周向排布,两两相邻的第三凸起34之间具有第三间隔s5。由此,方便加工,而且,由于相邻的第三凸起34之间形成第三间隔s5,第三间隔s5可以更好地吸入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以使液滴更加有效地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需要说明的是,第三凸起34的数量不限,可以根据实际要求设定,例如可以为两个、三个、四个、五个等等。
109.如图11所示,至少一个第三间隔s5的周向尺寸大于等于进气端111的周向尺寸的四分之一。例如,可以将第三间隔s5的周向尺寸设置为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周向尺寸的0.25倍、0.3倍、0.35、0.4倍等等。由此,可以保证第三间隔s5的尺寸足够大,以更加可靠地吸入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以使液滴更加有效地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第三间隔s5的具体尺
寸还可以根据实际要求具体设定,这里不作限定。
110.需要说明的是,第三间隔s5的周向尺寸沿着出雾管11的轴向,可以设置为不变形式(即等截面结构)、或逐渐变化形式、或具有若干处突变的形式。这里不作限定,在一个具体示例中,可以将第三间隔s5的周向尺寸的最大处设置为大于等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周向尺寸的四分之一,从而保证可以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
111.如图8和图9所示,第三凸起34的径向内侧面与进气端111的内壁平齐或者向内(即径向内侧)超出进气端111的内壁。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述的“径向”均指的是出雾管11的径向。也就是说,第三凸起34的径向内侧面可以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内壁落在同一面上,第三凸起34还可以有一部分沿出雾管11的径向向内凸出至超过进气端111的内壁。由此,都可以实现较为有效的引流作用。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第三凸起34的径向内侧面还可以位于进气端111的内壁的径向外侧。
112.需要说明的是,第三凸起34在出雾管11的径向上的厚度,可以沿出雾管11的轴向逐渐变化、或突变、或不变;第三凸起34的厚度可以大于、或小于、或等于出雾管11的壁厚。这些都不作限定。
113.在一个具体示例中,如图11和图12所示,支架本体20包括位于出雾腔21的远离出雾管11的一侧的导流挡板23,导流挡板23具有相互垂直的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结合图15,雾化器4位于导流挡板23的远离出雾管11的一侧,雾化器4产生的雾气越过导流挡板23第一方向上的两侧边进入出雾腔21,然后通过出雾腔21进入出雾管11,回到图11和图12,支架本体20包括还包括位于导流挡板23在第二方向上的两侧的两个腔体侧壁24,每个腔体侧壁24上分别设有第一个第三凸起34。由此,方便加工,符合产品实际结构特点要求。
114.实施例五
115.如图13所示,引流结构3为设于支架本体20上且伸入进气端111内的引流针35。由此,也可以起到破坏进气端111内积聚的液滴的张力作用,将液滴引入出雾腔21。
116.如图13所示,在实施例五的一个具体示例中,支架本体20包括位于出雾腔21的远离出雾管11的一侧的导流挡板23,引流针35设于导流挡板23。由此,一方面引流针35的固定,使得引流针35可以伸入出雾管11的管腔内,另一方面可以使引流针35吸收雾化器4的热辐射,与出雾管11内保持较大温度差异,从而破坏进气端111内的冷凝液的张力封口现象,使进气端111的液滴张力被破坏流入出雾腔21。可以理解的是,雾化器4位于导流挡板23的远离出雾管11的一侧,雾化器4产生的雾气越过导流挡板23的两侧边进入出雾腔21,然后通过出雾腔21进入出雾管11。
117.例如在一个具体示例中,引流针35可以为金属件,如钉子且伸入出雾管11内3mm-4mm左右,钉子一端有圆盘形杯头且位于导流挡板23上,能够吸收雾化器4、如发热丝的热辐射,从而使得钉子的温度和出雾管11内的温度差异很大,从而破坏冷凝液的张力封口现象,使进气端111的液滴张力被破坏流入出雾腔21。
118.下面,参照附图,描述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1000的出雾组件100。
119.如图14-图15所示,出雾组件100包括:出雾管11、雾化器支架2、以及引流结构3,雾化器支架2包括支架本体20,支架本体20上具有适于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插接并连通的出雾腔21,引流结构3适于将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聚积的液滴从进气端111引出出雾管
11。由此,淤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小液珠可以在引流结构3的作用下,从进气端111排出到出雾管11外,例如排出到出雾腔21内,从而可以避免小液珠从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被吸出、或者漏出的问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电子雾化设备1000的漏液问题,以及用户将出雾管11中的小液珠吸入口中的问题。
120.需要说明的是,“引流结构3适于将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聚积的液滴从进气端111引出出雾管11”当作广义理解,也就是说,淤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小液珠可以不仅仅是在引流结构3的作用下,还可以是同时伴随小液珠的自身重力作用,以从进气端111排出到到出雾腔21。另外,可以理解的是,当引流结构3具备引导作用、张力破坏作用等,都可以实现上述技术效果,因此引流结构3的具体结构不限。
121.在一些实施例中,引流结构3靠近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设置。也就是说,引流结构3与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之间的距离大于引流结构3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之间的距离。由此,可以拉近引流结构3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聚积的液滴之间的距离,使得引流结构3在尺寸较小的前提下可以更好地发挥上述引流作用,从而可以简化加工,降低结构复杂度。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引流结构3还可以设于整个出雾管11内,且沿出雾管11的整个长度方向延伸,等等,从而也可以实现引流的作用。
122.在一些实施例中,引流结构3设于出雾管11和支架本体20中的至少一个上。也就是说,引流结构3可以仅设于出雾管11上(例如上述实施例一到实施例三);也可以仅设于支架本体20上(例如上述实施例四到实施例五);也可以一部分设于出雾管11上,其余部分设于支架本体20上(例如下文所述的实施例六)。由此,可以符合不同实际需求。例如,当引流结构3仅设于出雾管11上,可以利用现有的雾化器支架。又例如,当引流金钩仅设于支架本体20上,可以利用现有的出雾壳体,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再例如,当引流结构3的一部分设于出雾管11上,其余部分设于支架本体20上时,可以提高液滴排出效果。
123.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4和图15所示,出雾壳体1还包括壳本体10,出雾管11设于壳本体10内,且壳本体10内具有位于出雾管11外的储液腔12,支架本体20上具有位于出雾腔21外的供液腔22,储液腔12与供液腔22连通,出雾组件100还包括雾化器4,雾化器4与供液腔22和出雾腔21分别连通。由此,储液腔12内的液体可以通过供液腔22流向雾化器4(例如图14中空心箭头指示液体流向)以被雾化,雾化后的雾气可以通过出雾腔21流出到出雾管11内,然后通过出雾管11的出气端112排出到出雾壳体1外(例如图15中空心箭头指示雾气流向)。
124.在一些具体示例中,如图14和图15所示,雾化器4可以包括雾化腔41、加热件43、进气通道42等组成部分,这里不作赘述。此外,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出雾组件100还可以包括底座5、密封盖7等,雾化器4固定安装在底座5和雾化器支架2之间,密封盖7密封在雾化器支架2与出雾壳体1的配合处,以保证储液腔12与供液腔22连通的可靠性,以及出雾腔21与出雾管11连通的可靠性,底座5上可以具有与雾化器4的进气通道42连通的进气口51,以及与加热件43电连接的接电件6等,这里不作限定。
125.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引流结构3的具体构成不限,下面进行举例介绍。
126.实施例六
127.如图14-图17所示,引流结构3包括凹槽36和沿轴向插设于凹槽36的第四凸起37,
凹槽36和第四凸起37之间具有第四间隙s7;凹槽36和第四凸起37中的一个设于出雾腔21,另一个设于出雾管11。例如图14示出了,凹槽36设于出雾管11,第四凸起37设于出雾腔21的内壁上的示例,从而可以利用第四间隙s7破坏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的张力,以将液滴吸入第四间隙s7,再沿着第四凸起37流入出雾腔21,从而使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流出出雾管11,起到可靠且有效地引流作用。反之,当第四凸起37设于出雾管11,凹槽36设于出雾腔21内的示例也类似,这里不作赘述。
128.如图15-图17所示,第四凸起37沿轴向具有第一部分371和第二部分372,第一部分371插入凹槽36,且第一部分371沿周向的尺寸小于第二部分372沿周向的尺寸,从而可以形成第四间隙s7。由此,一方面可以利用第一部分371和凹槽36之间的第四间隙s7,将聚积在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从进气端111引出,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第二部分372将从进气端111引出的液滴更加可靠地引入出雾腔21,而且,第四凸起37的结构可靠性高,可以稳定地引导液滴流动。
129.如图15所示,凹槽36的底壁与第一部分371的远离第二部分372的轴向一端之间,凹槽36的侧壁与第一部分371的周向侧壁之间,以及第二部分372的靠近第一部分371的轴向一端与进气端111的端面之间,中的至少一处形成有第四间隙s7。由此,第四间隙s7方便形成,且可以保证较好的张力破坏和引流的效果。
130.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部分371在出雾管11的径向上的厚度可以大于、或等于、或小于第二部分372在出雾管11的径向上的厚度,从而可以满足不同的实际需求。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述的引流槽s2、第二间隙s4、第三间隙s6、第四间隙s7的尺寸均不限,例如可以为0.2mm-0.3mm,从而可以可靠地利用虹吸作用破坏液滴张力,以起到将进气端111处的液滴从进气端111引出出雾管11的作用。
131.如图14所示,第四凸起37的径向内侧面与进气端111的内壁平齐或者向内(即径向内侧)超出进气端111的内壁。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述的“径向”均指的是出雾管11的径向。也就是说,第四凸起37的径向内侧面可以与出雾管11的进气端111的内壁落在同一面上,第四凸起37还可以有一部分沿出雾管11的径向向内凸出至超过进气端111的内壁。由此,都可以实现较为有效的引流作用。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第四凸起37的径向内侧面还可以位于进气端111的内壁的径向外侧。
132.需要说明的是,如图16和图17所示,第四凸起37在出雾管11的径向上的厚度,可以沿出雾管11的轴向逐渐变化、或突变、或不变;第四凸起37的厚度可以大于、或小于、或等于出雾管11的壁厚。这些都不作限定。
133.下面,参照附图,描述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子雾化设备1000。
134.如图18所示,电子雾化设备1000可以包括:机身组件200和出雾组件100,出雾组件100安装于机身组件200,且为根据本发明任一项的用于电子雾化设备1000的出雾组件100。
135.由此,可以利用机身组件200设置控制开关、电控装置、供电装置91、感应装置92等等,从而减轻出雾组件100的结构复杂度,可以利用利用机身组件200方便用户手持使用。并且,在一些实施例中,机身组件200与出雾组件100可以可拆卸相连,从而满足用户更换出雾组件100,而始终使用一个机身组件200的要求,降低用户的使用成本。当然,本发明不限于此,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机身组件200与出雾组件100也可以固定相连。
136.此外,可以理解的是,当机身组件200包括电控装置、供电装置91等时,机身组件
200与出雾组件100装配到位后,机身组件200可以与出雾组件100中的雾化器4电连接,例如可以通过触点相连,从而实现供电装置91向雾化器4供电和控制。另外,在一些具体示例中,机身组件200可以包括外观壳体,即机身壳体8,机身壳体8上可以具有进气通孔81,在机身组件200与出雾组件100装配到位后,进气通孔81可以与出雾组件100中底座5上的进气口51连通,从而满足雾化器4的进气要求。
137.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电子雾化设备1000的具体构成不限,下面进行举例介绍。
138.实施例七
139.例如在图18所示的示例中,电子雾化设备1000为电子烟,机身组件200为烟杆,且包括机身壳体8,机身壳体8内具有供电装置91、感应装置92和电控装置,供电装置91可以为充电电池,感应装置92为咪头装置,在用户由出雾管11吸气时,咪头装置可以感应用户的动作,以通知电控装置启动雾化器4工作,由出雾管11向外提供烟雾。
140.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141.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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