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机供料部分分离合并电控系统及控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7062463发布日期:2021-10-24 09:02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卷烟机供料部分分离合并电控系统及控制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卷烟工业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卷烟机供料部分分离合并电控系统及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2.卷烟机主要由供料部分(ve)、卷烟部分(se)、接装部分(max)组成。具体来说,卷烟机的供料部分主要由风力送丝机构、计量辊、提丝带、上均丝辊、下均丝辊、刷丝辊等组成,并且,供料部分的可维护部件是可以与卷烟机分离的(本发明中涉及分离与合并操作的皆是指该可维护部件),以便进行设备维修和保养。
3.供料部分在分离时,首先需要用专门的工具(10mm内六角扳手)打开供料部分的侧防护门,从中取出分离摇柄,并将分离摇柄插入摇孔。然后,需要人工手动前后摇动分离摇柄数十次之多,才可以将供料部分分离到位,合并过程与分离过程操作相同,只是次序相反。此外,摇动分离摇柄的操作对周边人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当需要分离、合并供料部分(ve)时,操作人员不得不环绕设备一周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旁边没有其他人员时才可进行分离、合并操作,但是真实的维修场景中,往往存在多人交叉作业的情况,操作人员一旦疏忽,忘记环视检查,将造成严重的人身危险。
4.可见,整个分离、合并供料部分的过程操作过于繁琐,耗费大量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同时,还存在着安全隐含,极大地影响了设备安全、高效的生产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5.鉴于上述,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卷烟机供料部分分离合并电控系统及控制方法,以解决传统由人工手动分离、合并卷烟机供料部分时的弊端。
6.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7.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卷烟机供料部分分离合并电控系统,其中包括:机械组件与电气组件;
8.所述机械组件包括:连接座以及气缸,所述连接座安装在卷烟机供料部分的可维护部件上,所述气缸的一端连接在所述连接座上,所述气缸的另一端连接在卷烟机供料部分的腔体内;其中,所述气缸为单活塞双作用气缸,且所述气缸通过相应的电磁阀及管路,与供气源气路连接;
9.所述电气组件包括:控制器、分离到位传感器、合并到位传感器、警示装置以及分离合并按钮;所述分离到位传感器以及所述合并到位传感器分别安装在所述气缸的缸体上;
10.所述控制器分别与所述分离到位传感器、合并到位传感器、警示装置、分离合并按钮以及电磁阀电信号连接。
11.在其中至少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连接座以及气缸至少设为两组。
12.在其中至少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分离到位传感器以及所述合并到位传感
器均采用磁性开关。
13.在其中至少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控制器为卷烟机的原机控制器或者独立配置的plc。
14.在其中至少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分离合并按钮为独立的两个分别用于分离及合并操作的实体开关。
15.在其中至少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警示装置包括指示灯和/或声光报警器。
16.在其中至少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电控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器电信号连接的急停按钮,所述急停按钮用于输出急停信号以触发中断分离或合并操作。
17.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用于上述卷烟机供料部分分离合并电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其中包括:
18.当接收到分离合并按钮提供的操作信号时,判定是否满足预设的分离条件或合并条件;
19.若满足,则触发电磁阀开启并同时触发警示装置输出警示信号;
20.在分离或合并过程中,持续监听分离到位传感器或者合并到位传感器反馈的到位信号;
21.当接收到所述到位信号后,触发电磁阀关闭并同时触发警示装置停止输出警示信号。
22.在其中至少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分离条件或合并条件包括卷烟机的停机信号。
23.在其中至少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24.在分离或合并过程中持续监听急停按钮提供的急停信号;
25.当接收到所述急停信号后,触发电磁阀关闭以中断分离或合并操作。
26.本发明的设计构思在于,经由机械机构与电气控制的结合,取代了传统手动摇柄执行供料部分分离与合并的操作,具体来说,通过安装在卷烟机供料部分的可维护部件上的连接座设置至少一个单活塞双作用气缸,并由控制器实现对气缸管路中的电磁阀的启闭控制,同时利用传感器监控可维护部件的分离或合并的到位状态,且在分离或合并过程中利用警示装置输出警示信号以提示注意安全。本发明显著提高了设备的自动化程度,为生产及维修节约了大量时间,并降低了操作工的劳动强度,由此可以有效改善生产效率;另外,本发明通过增设安全警示机制,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操作过程的安全级别,消除了供料部分在分离与合并过程操作时的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27.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其中:
28.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机械组件的示意图。
29.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卷烟机供料部分分离合并电控系统的电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0.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
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31.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卷烟机供料部分分离合并电控系统的实施例,具体可以如图1和图2所示,其中包括:机械组件与电气组件。具体地,所述机械组件包括:连接座1以及气缸2,所述连接座1安装在卷烟机供料部分的可维护部件100上,所述气缸2的一端连接在所述连接座1上,所述气缸2的另一端连接在卷烟机供料部分的腔体内(图中未示);其中,所述气缸2为单活塞双作用气缸,且所述气缸通过相应的电磁阀及管路,与供气源气路连接,单活塞双作用气缸前后开有进气孔,可以实现从活塞两侧独立、交替供气,实现对可维护部件100的分离与闭合。而所述电气组件包括:控制器(在实际操作中,控制器可以是卷烟机的原机控制器或者独立配置的plc,对此不作限定)、分离到位传感器、合并到位传感器(所述分离到位传感器以及所述合并到位传感器皆可以但不限于采用磁性开关、光电探头等)、警示装置(可以采用指示灯和/或声光报警器)以及分离合并按钮。所述分离到位传感器以及所述合并到位传感器分别安装在所述气缸的缸体上,用于监测气缸的伸缩状态来间接监测可维护部件100的分离或闭合状态。所述控制器则分别与所述分离到位传感器、合并到位传感器、警示装置、分离合并按钮以及电磁阀电信号连接。
32.这样,按此实施例,当需要分离或合并供料部分的可维护部件时,便可以摒弃人工打开防护、取出摇柄、手动摇动摇柄的过程,取而代之地,例如可以是按动分离合并按钮,24v高电平输入控制器,便可以由气源向气缸供气,实现活塞运动并带动可维护部件100通过其原有的转轴机构实现分离或闭合动作,并由两个到位传感器分别监测气缸的伸出或缩回是否到位从而间接检测到是否分离或闭合到位。
33.进一步地,所述连接座以及气缸可以至少设为两组,以实现充足的分离或合并力度,并可以实现均匀释力。
34.进一步地,所述分离合并按钮可以是独立的两个分别用于分离及合并操作的实体开关,具体来说可以安装在原机面板上或者独立配置的按钮盒上,当然,本发明并不排除将分离合并功能集成在一个按钮上,通过不同的按钮挡位实现分离及合并操控。
35.进一步地,考虑到操作安全性,所述电控系统还可以包括与所述控制器电信号连接的急停按钮,所述急停按钮用于输出急停信号以触发中断分离或合并操作,以确保在执行分离或合并动作时一旦出现紧急的意外情况,可以迅速切断电磁阀的供电,实现及时中止设备动作的目的。在实际操作中,急停手段可以是切断整机或部分器件的供电源,或者也可以考虑切断前文提及的供气源,对此本发明不作限定。
36.相应地,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用于上述卷烟机供料部分分离合并电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其中包括:
37.步骤s1、当接收到分离合并按钮提供的操作信号时,判定是否满足预设的分离条件或合并条件;
38.步骤s2、若满足,则触发电磁阀开启并同时触发警示装置输出警示信号;
39.步骤s3、在分离或合并过程中,持续监听分离到位传感器或者合并到位传感器反馈的到位信号;
40.步骤s4、当接收到所述到位信号后,触发电磁阀关闭并同时触发警示装置停止输出警示信号。
41.前述分离条件或合并条件,除了由分离合并按钮提供的操作信号以外,还可以包括诸如卷烟机的停机信号等,具体地,可以结合实际所需进行设计,以保证充分满足分离、合并操作的各方面条件。
42.进一步地,结合前文说明,所述控制方法还可以包括:在分离或合并过程中持续监听急停按钮提供的急停信号,一旦接收到所述急停信号,则触发电磁阀关闭以中断分离或合并操作。
43.综上所述,本发明的设计构思在于,经由机械机构与电气控制的结合,取代了传统手动摇柄执行供料部分分离与合并的操作,具体来说,通过安装在卷烟机供料部分的可维护部件上的连接座设置至少一个单活塞双作用气缸,并由控制器实现对气缸管路中的电磁阀的启闭控制,同时利用传感器监控可维护部件的分离或合并的到位状态,且在分离或合并过程中利用警示装置输出警示信号以提示注意安全。本发明显著提高了设备的自动化程度,为生产及维修节约了大量时间,并降低了操作工的劳动强度,由此可以有效改善生产效率;另外,本发明通过增设安全警示机制,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操作过程的安全级别,消除了供料部分在分离与合并过程操作时的安全隐患。
44.以上依据图式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发明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但以上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需要言明的是,上述实施例及其优选方式所涉及的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脱离、不改变本发明的设计思路以及技术效果的前提下,合理地组合搭配成多种等效方案;因此,本发明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发明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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