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骨改良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5583阅读:34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伞骨改良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系关于一种伞骨改良结构。
习用之多拆伞结构如


图1 A、B所示,其中,该支骨1为一U型槽骨,而其两端分别连结下巢体2与内主骨31之适当位置处,并将该支骨1之U型槽口 11朝向下巢体2,以利于辅助主骨32之连接及维护伞骨之强度;但因其之U型槽口 11系朝向下巢体2,当使用者欲撑开伞具时,定须将下巢体2上移至上巢体4处,致使主骨3得以藉由支骨1之推移而展开,进而将伞骨撑开,但于此开伞的过程中,若使用者不小心将手指滑移出下巢体2,并碰触支骨1之U型槽口11时,届时将造成使用者之手指被支骨1槽口之锋利面12所割伤。
故为防止使用者之手指被支骨1槽口所割伤,因而有将支骨制成实心之圆骨,使得该支骨之任一面均为圆弧面,以有效防止使用者手指被支骨割伤;但因该圆骨系为实心状,使伞具整体重量增加,且其并无法提供其他主骨之连结;故如何制作一种安全、实用之支骨,方是当务之急。
本实用新型之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种将U型伞支骨之一段封闭成空心之柱体,另一段则仍为U型槽体,并将该空心柱体连接于下巢体上,使开伞时,使用者不会被伞支骨所割伤,以达安全开伞目的。
本实用新型之次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伞骨改良结构,因该伞支骨之一段部仍为U型槽体,该U型槽之槽口可视伞主骨之折数,而做朝上或朝下之设置,使其可应用于直伞骨、二折、三折及四折以上之伞具。
本实用新型之另一目的系在于提供一种制作容易、组装方便、节省成本之伞骨改良结构。
具有上述优点之伞骨改良结构,主要系将U型伞支骨之一段封闭成空心柱体状,另一段则仍为U型槽状,并将该柱体段连结于下巢体上,而U型槽段则连结于伞主骨之适当位置;当使用者欲撑开伞具,而将下巢体上移时,因该空心柱体段系连接于下巢体处,故当使用者不小心将手指滑移至伞支骨上时,则仅会碰触该柱体段之光滑面,以避免使用者之手指遭伞支骨割伤之误,进而达到安全开伞之目的。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述
图1A为习用伞骨改良结构之立体示意图;
图1B为习用伞骨改良结构之伞支骨立体示意图;图2A为本实用新型伞骨改良结构之立体示意图;图2B为本实用新型伞骨改良结构之伞支骨立体示意图;以及图3为本实用新型伞骨改良结构之实施示意图。
主要部分代表符号1 支骨11 U型槽口12 锋利面 2 下巢体3 主骨31 主骨32 辅助主骨4 上巢体
5 伞支骨51 柱体52 U型槽体 521 框接部522 U型槽 6 伞中棒请参阅图2 A、B所示,系本实用新型所提供之伞骨改良结构之立体示意图,其主要系由下巢体2、上巢体4、伞中棒6、伞支骨5及伞主骨3所组成,其中,该上巢体4系固定于伞中棒6之顶端,而下巢体2则套设于伞中棒6之外围表面,并可于伞中棒6做上下之滑移;该伞主骨3则由多段伞骨结合而成,系将内主骨31连结于上巢体4上;而该伞支骨5系为一U型骨,系将其之一段封闭成空心之柱体51,使其任一面均为光滑之表面,另一段则仍为U型槽体52,并于其上设置有一框接部521,以供辅助主骨32之连接;并将伞支骨5上之空心柱体51连接于下巢体2上,而另一段之U型槽体52则框接于内主骨31之适当位置处,以形成多折伞结构。
请参阅图3所示,系本实用新型所提供之伞骨改良结构之实施示意图,如图所示,系为本实用新型应用于三折伞之示意图,为配合伞主骨3之连接,故该伞支骨5之U型槽口522系为朝下设置,使辅助主骨32可藉U型槽口向下之设置,而与伞支骨5上之上框接部521相互框接,以形成三折之伞主骨3;而该空心柱体51之任一面均为光滑面,故不会受U型槽口522向上或向下之影响;当使用者欲撑开伞具时,仅须将手指7放置于下巢体2上,再将下巢体2往上巢体4处移动,使得伞支骨5随下巢体2上移而移动,进而将伞主骨3推移展开;而在开伞的过程中,若使用者不小心将手指7滑出下巢体2时,亦仅会碰触于伞支骨5上之柱体52光滑面,因而不会有被伞支骨5割伤之误,以达安全开伞之目的;另,该伞支骨5亦可配合伞主骨3之折数,而将U型槽口522朝上设置,使该伞支骨5可应用于自动伞具与直伞骨、二折、三折、四折以上之伞具。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之伞骨改良结构,与其他习用技术相互比较时,更具下列之优点1、本实用新型系将U型伞支骨之一段封闭成空心柱体,使其之任一面均为光滑面,而另一段仍为U型槽体,再将空心柱体段连接于下巢体,而U型槽段则连结于伞主骨适当之位置,使得使用者于开伞时,一旦不小心将手指滑出下巢体时,亦不会遭受伞支骨割伤,因其碰触之处系为伞支骨上之柱体光滑面,以达安全开伞之功效。
2、本实用新型将伞支骨之一段制成柱体,使另一段之U型槽口无论是向上或向下之设置,该柱体均以光滑面朝向下巢体,因此,当U型槽段连接于伞主骨上时,除可供其他辅助主骨之连接外,并可视伞主骨之折数,而令其槽口向上或向下设置,致使该伞支骨可应用于直伞骨、二折、三折、四折以上之伞具。
权利要求1.一种伞骨改良结构,包括一伞中棒;一上巢体,系固定于伞中棒之顶端;一下巢体;系套设于伞中棒之外围表面,并可于伞中棒上滑移;一伞主骨,由多段主骨结合而成,主骨连结于上巢体上;其特征在于一伞支骨,将一段设置成柱体状,另一段则为U型槽状,并将该柱体段连接于下巢体上,而另一段的U型槽体则连结于伞主骨的适当位置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骨改良结构,其中U型槽体上设置供辅助主骨框接的框接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骨改良结构,其中该U型槽体的槽口可视伞主骨的折数,而朝向上或向下设置。
专利摘要一种伞骨改良结构,主要系将U型伞支骨之一段封闭成空心柱体,使其任一面均为光滑面,另一段则仍为U型槽状,并将空心柱体段连结于下巢体上,而U型槽段则框接于伞主骨之适当位置处,且该U型槽口可视伞主骨之折数,而作朝下或朝上设置,使其应用于直伞骨、二折、三折及四折之伞具,并可增加伞具之强度;因该伞支骨之柱体段系连结于下巢体上,故开伞时,可防止使用者之手指遭伞支骨割伤,以达到安全开伞之目的。
文档编号A45B25/02GK2471172SQ012349
公开日2002年1月16日 申请日期2001年4月19日 优先权日2001年4月19日
发明者刘福田 申请人:刘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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