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物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21868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鞋类物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鞋类物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合成形式的鞋类。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通过鞋类物品的鞋底对人的脚底施加的振动负荷和振动力,对人体关节的健全具有长期影响,然而,特别是当穿鞋时间长时,有时还导致疼痛和不舒服。此外,众所周知,对人脚产生冲击的大部分负荷传递到穿鞋的人脚的后跟部分的下側。现有技术中的鞋类物品采用各种方式来提高用户的脚的舒适性及对其的适应性,包括振动吸收插入物、各种类型的泡沫橡胶以及气垫物。这种鞋类物品通常需要増加制造成本和制造加工,因此,增加了生产的复杂性。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鞋类物品,它克服了,或者至少基本上改善了现有技术的鞋类物品呈现的至少ー些缺陷。

发明内容
在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鞋类物品,包括基本上细长鞋底,用于束缚并支承人脚,所述鞋底具有上表面、下表面、至少与该人脚的后跟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一部分、以及至少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二部分;以及束脚件,用于将该鞋类物品束缚在人脚上;其特征在于,该鞋底的第一部分包括具有第一材料特性的第一材料,而该鞋底的第二部分包括具有第二材料特性的第二材料;以及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至少延伸到该鞋底的上表面,并且第一材料特性对当接触表面时而施加到该人脚的负荷提供减振。优选地,该第一部分还提供与该用户的足弓相互作用,并且至少部分地支承该用户的足弓。优选地,该第一部分基本上横向地延伸横跨该鞋底。作为ー种选择,该第一部分被提供作为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并且横向隔开,从而该第一区片与该人的脚跟的外侧低处相互作用,而该第二区片与该用户的脚跟的中部低处相互作用。该第一部分的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被优选地定尺寸并且从材料中选择它们,以提供横向稳定性,并使负荷分布在人的脚跟。该第一材料特性与该第二材料特性可以不同,并且该第一材料与该第二材料可以不同,而且该第一材料与该第二材料具有不同的密度。优选地,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是从包括聚合物材料、橡胶、弹性材料和有机材料或者它们的复合物的组中选择的。优选地,该第一材料和该第二材料是从包括热塑聚合物材料、共聚物和混合聚合物调合物的组中选择的。优选地,该第一材料和该第二材料是从包括聚氨酷、こ烯醋酸こ烯、聚醋酸こ烯等等的组中选择的。该第一材料和该第二材料可以是以发泡型、紧凑型或者其复合物的凝胶型方式提供的。优选地,该第一材料是聚氨酯凝胶,而该第二材料是发泡聚醋酸こ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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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地,该束脚件是从包括带子、围封件、搭扣等等的组中选择的。优选地,通过共成型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该鞋底被形成为整体构造。优选地,该鞋底被形成为整体构造,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通过粘接剂、接触胶结压力或者热活化I吴等等粘结在一起。该鞋底的上表面被优选设置为基本上连续的表面,并且由该鞋底的第一部分和第ニ部分的至少一部分形成,而且优选地,该第一部分部分地延伸到该鞋底的下表面。作为ー种选择,该第一部分可以延伸通过该鞋底到该鞋底的下表面。该上表面优选是凹形的,并且该鞋底包括至少部分地沿该鞋底的外围延伸的外边缘,以提供被成形以容纳该人脚的下侧的仿形上表面。该鞋类物品可以还包括位于该鞋底内的缓冲件。该鞋底的第一部分可以被设置为多层凝胶构造。该鞋底可以还包括第三部分,该第三部分延伸到该鞋底的上表面,并具有对当接触该表面时而施加到该人脚上的负荷提供减振的材料特性,所述第三部分至少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相互作用。优选地,以“人字拖鞋”式鞋类物品的方式提供该物品。作为ー种选择,可以以“凉鞋”式鞋类物品的方式提供该物品,或者该物品是作为至少部分封闭的鞋类物品提供的。作为ー种选择,该物品可以是作为高跟物品提供的,以致在从该第一部分到该第ニ部分的方向,该鞋底的上表面在从该上表面到该下表面的方向傾斜,并且该第三部分位于基本上防止或者减小该人脚沿该鞋底的上表面运动的部分。该第三部分可以被定位到与该人脚的下侧的大脚趾球相邻。在另ー个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鞋类物品,包括基本上细长鞋底,用于束缚并支承人脚,所述鞋底具有上表面、下表面、至少与该人脚的后跟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一部分、以及至少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二部分;以及束脚件,用于将该鞋类物品束缚在人脚上;其特征在于,该鞋底的第一部分包括具有第一材料特性的第一材料,而该鞋底的第二部分包括具有第二材料特性的第二材料,第一材料特性对当接触表面时而施加到该人脚的负荷提供减振。优选地,所述第一材料是凝胶型聚合物材料,而所述第二材料是发泡聚合物材料,该鞋底被优选形成为整体成型结构,并且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相配合形成柔性鞋/ 。优选地,该第一部分的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的一部分形成该鞋底的上表面。在又ー个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鞋类物品,包括
基本上细长鞋底,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并且具有上表面和下表面,所述第一部分用于直接接触该人脚的下侧的至少一部分并与其相互作用,并且它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聚合物材料形成;而所述第二部分基本上形成该整个下表面,并且直接接触表面并与该表面相互作用,而且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聚合物材料形成;以及基本上细长柔软束脚件,用于将该鞋类物品束缚到人脚上,所述束脚件至少直接与所述第二部分接合,并且被成形 ,从而在该人脚的上侧的一部分之上延伸;其中该第一聚合物材料和该第二聚合物材料被选择,并且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被确定尺寸和布置,以使该鞋底基本上柔软和具有弾性,从而在使用时以及在人漫歩吋,该鞋底可以在纵向显著弯曲和复原;其中该第一聚合物材料和该第二聚合物材料被选择,并且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被确定尺寸和布置,以当接触该表面而对该人脚施加负荷时提供减振;以及其中通过一起共成型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该鞋底被形成为整体构造,并且为了进行所述共成型,适当选择该第一聚合物材料和该第二聚合物材料。该第一密度优选地大于该第二密度,该第一材料优选地以凝胶形式提供,而该第ニ聚合物材料优选地以发泡形式提供。在优选实施例中,该束脚件是“人字抱”式束件,并且该鞋类物品以“人字拖鞋”式鞋类物品的方式提供。该第一聚合物材料和该第二聚合物材料可以是从包括热塑聚合物材料、共聚物和混合聚合物调合物的组中选择的。在优选实施例中,该第一材料是聚氨酯凝胶材料,而该第二材料是发泡聚氨酯材料。该第一部分基本上横向地延伸横跨该鞋底的上表面,并且基本上可以形成该鞋底的上表面的后部,而该第二部分可以形成该鞋底的上表面的前部的至少一部分。作为ー种选择,该第一部分可以形成该鞋底的上表面的前部的至少一部分,而该第二部分可以形成该鞋底的上表面的后部的至少一部分。在变型实施例中,该第一部分基本上可以形成该鞋底的整个上表面。该第一部分还可以提供与该用户的足弓相互作用并且至少部分地支承该用户的足弓。在其他实施例中,该第一部分可以被设置为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并且横向隔开的,以致该第一区片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的外侧低处相互作用,而该第二区片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的中部低处相互作用。该第一部分的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被定尺寸并且从材料中选择它们,以实现横向稳定性,并使负荷分布在人的脚跟。在又一个实施例中,该上表面可以是凹形的,并且该鞋底可以包括至少部分地沿该鞋底的外围延伸的外边缘,以提供被成形以容纳该人脚的下侧的仿形上表面。


作为例子,下面将參考附图,进ー步详细描述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其中图Ia是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的典型实施例的平面图;图Ib是图Ia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下侧视图Ic是图Ia和Ib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侧视图;图2a示出本发明的 图解表示的内视图;图2b是图2a所示图解表示的下侧视图;图2c是图2a和2b所示本发明的图解表示的外视图;图2d是通过图2b中的线D-D的剖视图;图2e是图2a至2d所示图解表示的平面图;图2f是通过图2b中的线A-A的剖视图;图2g是通过图2b中的线B-B的剖视图;图2h是通过图2b中的线C-C的剖视图;图3a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图解表示的平面图;图3b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图解表示的平面图;图3c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图解表不的平面图;图3d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第四图解表示的平面图;图4a是本发明又一个实施例的第一图解表示的平面图;图4b是本发明又一个实施例的第二图解表示的平面图;图4c是本发明又一个实施例的第三图解表示的平面图;图4d是本发明又一个实施例的第四图解表示的平面图;图5a示出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的另一个实施例;图5b示出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的又一个实施例;图6示出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的再另一个实施例;图7a示出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的再又一个实施例;图7b示出处于非弯曲状态的图7a所示鞋类物品的实施例;以及图7c示出处于弯曲状态的图7a所示鞋类物品的实施例。
具体实施例方式参考图Ia至Ic以及图2a至2h,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100的典型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所提供的鞋类物品100是“人字拖鞋”式物品形式的,然而,诸如凉鞋、无带便鞋等等的其他物品或者其他实施例或者变型实施例也适用于本发明。物品100设置了基本上细长的鞋底10,在本发明中,鞋底10设置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16和第二部分18,但是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在不脱离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物品100还可以设置其他部分。设置了束脚件20,其设置是为了使物品100与人脚配合束缚在一起。尽管示出了典型“人字拖鞋”束脚物,但是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诸如带子、搭扣、跨接件等等的其他束脚物,同样也适用于本发明。与鞋底10配合,束脚件20将物品10束缚在人脚上。束脚件20通过穿过鞋底10的通孔固定在该物品的鞋底10上,该束脚件20具有用于连接鞋底10的下侧14并位于鞋底10的下侧14的凹槽内的造形。此外,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只要适用,各种束脚件还可以以其他方式束缚到鞋底10上。布置第一部分16,并且由在人站立或者走路时适于对人的脚跟提供缓冲或者减振的材料,形成该第一部分16。第二部分18对人脚的前部或者跖骨部分提供支承。
鞋底10具有被适当轮廓造形的凹形上表面12,从而当用户穿着物品100时能够舒适地适合用户的脚。外边缘13被设置得沿鞋底10的外围延伸,从而也提供予用户舒适并且与脚相应。在本实 施例中,第一部分16进一步延伸,形成中间部分19,以对人脚提供拱形支承。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在不脱离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在其他实施例或者变型实施例中,可以设置该第一部分16的其他几何结构和布置,以在人脚的下侧提供缓冲垫。鞋底10的第一部分16由凝胶型聚合物材料形成,在本实施例中,由聚氨酯凝胶材料形成,其粘弹性能对用户的脚跟部分提供缓冲垫并且吸收振动。鞋底10的第二部分18也由聚合物材料形成,在本实施例中,由发泡聚氨酯形成,它与第一部分10整体地形成。本实施例的第二部分构成鞋底的大部分,提供挠曲特性连同适当尺寸从而在走路时鞋底显著弯曲,并且也增加了使用的舒适性。在物品100的本实施例中,第一部分16和第二部分18通过共成型方法整体形成,以在部分16与部分18之间提供连续性。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容易理解,共成型方法是,各部分被一起成型,并且通常由共模(common mold)形成。通过形成共成型鞋底10,本发明确保被形成为整体构造的鞋底10具有连续性,从而容易形成并确保鞋底的上表面12具有连续性,因此,可以直接接触用户脚的下侧,并且还确保容易造形和制造。此外,通过以由第一部分16和第二部分18基本上整体形成鞋底10的方式,提供整体构造,方便并且简化了造形和制造过程。在其他实施例或者变型实施例中,只要适用,可以通过利用粘合剂、压敏胶或者热敏胶等等,将第一部分16和第二部分18粘结在一起,形成鞋底10。尽管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部分16和第二部分18分别由聚氨酯凝胶和发泡聚氨酯材料形成,但是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也可以采用其他聚合物或者热塑材料,诸如聚醋酸乙烯材料或者其他这种适当聚合物材料。作为一种选择,在其他实施例中,并且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还可以采用其他材料,诸如橡胶、弹性材料、有机材料或者它们的组合、以及共聚物和混合聚合物调合物和它们的组合。此外,在不脱离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可以以紧凑型聚合物(compactpolymer)、发泡聚合物材料或者凝胶材料或者它们的组合的形式,提供这些材料,并且这些材料可以用于各种组合中。此外,鞋底10可以由密度变化的单一材料提供,以提供具有适当缓冲的第一部分,而鞋底的其他部分例如处于发泡形式,从而提供结构的完整性。此外,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或者变型实施例中,可以提供第一部分16,以对用户的脚跟提供中部或者外侧的支承,从而使负荷更均匀分布在脚跟上,并且防止鞋底10后部的中间或者外侧的加剧磨损。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部分可以被设置为两个或者更多个在横向互相隔开的、被适当定位并且具有适当尺寸的分立区片,以使用户脚的下侧承受更均匀的负荷并且提高稳定性。在本实施例中,设置第一部分16,以部分地通过鞋底10向下表面14延伸。然而,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部分16可以在鞋底10厚度上延伸到较深或者较浅的程度。此外,在本实施例中,设置第一部分16,以延伸鞋底10的整个厚度,然而,在其他实施例中,该第一部分16也可以部分地通过鞋底10延伸。在本实施例中,物品100被示为基本上平坦的“人字拖鞋”式鞋类物品,然而,在其他实施例或者变型实施例中,物品100可以被设置高跟,诸如女式鞋类。此外,我们明白,第一部分16可以在上表面与下表面之间的方向上,或者在横向,被设置为多层,并且每层均可以设置不同的颜色。在其他实施例中,诸如“气垫”件的缓冲件可以插入鞋底内,以对人脚产生附加缓冲。参考图3a,示出了本发明的实施例200a,对着用户脚的掌骨部分,设置第三部分215a,以对用户脚的前部起到缓冲作用。第三部分可以由不同材料中与第一部分216a相同的材料形成。在图3b所示的鞋类物品200b的另一个实施例中,第一部分216b和第二部分216被整体形成,并且它们协同地对用户脚下侧的外侧支承。
参考图3c,示出了鞋类物品200c的实施例,第一部分的部分219c提供中间的拱形支承。在如图3c所示的、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200d的又一个实施例中,第一部分216d被设置为在横向隔开的两个分离的区片,以增加中间支承或者外侧支承,并且对用户的脚的脚跟部分的下侧起缓冲作用。图3e示出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200e的又一个实施例,物品200e设置了高跟。第一部分216e对用户的脚跟起缓冲作用,而第三部分215e与用户的脚的大脚趾球接触,这样提供阻力,并且降低了用户的脚滑下斜面的发生率或者可能性。参考图4a、4b和4c,示出了具有各种束脚件的鞋类物品300a、300b和300c。图4a示出束脚件320,它是“人字拖鞋”的典型束脚件。图4b示出“跨接”式束脚件,而图4c示出单带式束脚件320c。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在不脱离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各种类型的束脚件也适用。参考图5a,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400的另一个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部分410沿物品400的整个长度延伸,以提供整个上表面420。在该实施例中,第一部分410也由凝胶材料形成,以在受到冲击时,与形成第二部分420的发泡聚合物泡沫一起,对用户的脚提供减振。此外,在本实施例中,细长槽440通过物品400的上表面420横向延伸。槽440允许第一部分410局部变形,这样在使用期间对用户的脚起到附加减振作用。此外,横向延伸槽440还起到“不打滑”的作用,这样,在使用期间,防止用户的脚相对于另一个面420打滑。参考图5b,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500的又一个实施例。与图5a所示的实施例相同,第一部分510沿鞋类物品500的整个长度延伸,以形成整个上表面520。此外,第二部分由泡沫形式的发泡聚合物材料520形成,它沿物品500的整个长度延伸。在本实施例中,设置槽540,与图5a所示的实施例相同,它允许第一部分510局部变形,并且由于凝胶的类似特性,与第二部分530的发泡聚合物特性配合,在使用期间,槽540可以对用户的脚产生附加的减振和缓冲。此外,槽540还起到“不打滑”的作用,在使用期间,这样减小用户的脚在物品500的上表面520上打滑。参考图6,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600的又一个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部分610也由凝胶材料形成,并且在该实施例中,它被设置在鞋类物品600的前部。第一部分610形成上表面620的一部分,并且第二部分630也由发泡聚合物材料形成,它形成上表面620的其余部分。在本实施例中,在使用时,第一部分610在用户的脚的前部提供减振和振动吸收,此外,位于该位置的第一部分使用户的脚不打滑,并且在使用时,防止在上表面620上滑动。现在,参考图7a、7b和7c,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鞋类物品700的又一个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部分710也是以凝胶材料的形式形成的,并且第二部分73·0以发泡聚合物的形式形成。第一部分710沿鞋类物品700的整个长度延伸,以形成物品700的整个上表面720。在本实施例中,并且如前面的实施例所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是从适当聚合物材料中选择的,并且它们具有适当尺寸,从而鞋类物品在使用期间可以反复弯曲,如图7b所示,并且提供回弹性或者“弹性囊(spring bag)”,以致该变形是弹性变形,并且该物品恢复其静止状态,如图7c所示。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理解并且明白,所示类型的鞋类物品承受大的挠曲和弯曲,因此,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必须能够保持在一起,以保持鞋底的结构完整性。参考图5a至7c所示的并且在上面的说明中所描述的本发明实施例,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设置鞋类物品,以使该物品的鞋底包括该物品的整个鞋底,并且该束脚件仅将鞋底束缚在用户的脚的底部。这种鞋类物品在世界上的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名字,包括诸如“人字拖鞋(flip flop) ”、“人字拖(thongs) ”以及“夹脚拖鞋(jandals)”。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为了提供人字拖鞋式的鞋类物品,该物品必须非常柔软,以在人走步或者漫步时,可以连续弯曲。这种鞋底与传统的鞋类物品的鞋底显著不同,因此,与人字拖鞋式鞋类物品所要求的和所提供的相比,传统鞋类物品的鞋底允许的弯曲量较小,并且通常在鞋底的一部分。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还明白,需要提供一种物品,该物品在经过多次反复弯曲后,仍保持其结构完整性,并且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不发生分离或者分层。此外,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还明白,要求保护的根据本发明并且在附图中示出的人字拖鞋产品的鞋底,仅包括上部部分和下部部分,如上所述,在不穿袜子的情况下,该上部部分(即,第一部分)直接接触用户的脚的下侧,而下部部分(即,第二部分)直接接触人所行走的地面或者表面上,而不使用附加外部附件等等。此外,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理解并且明白,人字拖鞋式鞋类因为典型用途经常遭受恶劣的环境条件,诸如水和长期阳光照射,因此形成它们的材料以及将各部分连接起来的方式必须能够耐受这种恶劣环境条件。这样,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本发明的鞋类物品的鞋底与传统鞋类的鞋底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现有技术中描述的传统鞋类的鞋底是由多层形成的。应当明白,由于本发明的鞋底仅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以鉴于上面描述的典型用途,必须以某种方式将这两个部分牢固连接或者粘结在一起,因为不存在外部鞋体,因此,内部鞋底即使不牢固粘结到鞋的内侧,也要保持在鞋内。本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诸如分层的问题,提供了一种鞋类物品,其鞋底与传统鞋类的鞋底显著不同、其鞋底必须能耐受非常大量的弯曲和形变,而保持鞋底的结构完整性。通过采用“共成型方法”,凝胶材料与以某种方式发泡的聚合物材料共成型,以在凝胶型材料和发泡聚合物材料之间实现连续性。这样,提供了一种整体构造的整体鞋底,它克服了采用诸如现有技术中采用的粘结技术时存在的实际问题和使用寿命问题。共成型方法可以提供结构完整性,而且还可以使鞋底弯角处的材料之间的粘合保持良好,超过传统鞋类承受的弯曲量。此外,共成型方法简化了生产,使制造容易了,并且可以减少体力劳动,不需要单独形成这两部分,并且不需要组装各部分的后整理过程。因此,这两个部分被成型,形成整体结构,因此,该鞋底由“连续”聚合物材料形成,而无需粘合剂等等,因此,即使存在反复大量弯曲,也降低了不结合的发生率。共成型方法提供迅速并且成本和时间有效的制造,而且减少了材料浪费的数量,因此,也提供了环境有利条件。尽管参考上面描述的例子或者优选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但是应当明白,它们是帮助理解本发明的例子,而没有限制性意义。对于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或 者明显的各种变型或者修改以及对它们所做的各种改进都应当被看作等同本发明。此外,尽管参考“人字拖鞋”式鞋类物品,解释了本发明,但是应当明白,在一般原 理范围内,本发明无论是否被修改均可以应用于其他鞋类物品。
权利要求
1.一种鞋类物品,包括 基本上细长鞋底,用于束缚并支承人脚,所述鞋底具有上表面、下表面、至少与该人脚的后跟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一部分、以及至少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二部分;以及 束脚件,用于将该鞋类物品束缚在人脚上; 其特征在于,该鞋底的第一部分包括具有第一材料特性的第一材料,而该鞋底的第二部分包括具有第二材料特性的第二材料, 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至少延伸到该鞋底的上表面,并且第一材料特性对当接触表面时而施加到该人脚的负荷提供减振。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还提供与该用户的足弓相互作用,并且至少部分地支承该用户的足弓。
3.根据权利要求I或者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基本上横向地延伸横跨该鞋底。
4.根据权利要求I或者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被提供作为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并且横向隔开,从而该第一区片与该人的脚跟的外侧低处相互作用,而该第ニ区片与该用户的脚跟的中部低处相互作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的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被定尺寸并且从材料中选择它们,以提供横向稳定性,并使负荷分布在人的脚跟。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特性与该第二材料特性不同。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与该第二材料不同。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和该第二材料具有不同的密度。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特性和该第二材料特性互相不同。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是从包括聚合物材料、橡胶、弾性材料和有机材料或者它们的复合物的组中选择的。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和该第ニ材料是从包括热塑聚合物材料、共聚物和混合共聚物调合物的组中选择的。
1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和该第ニ材料是从包括聚氨酯、こ烯醋酸こ烯、聚醋酸こ烯等等的组中选择的。
1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和该第ニ材料是以发泡型、紧凑型或者其复合物的凝胶型方式提供的。
1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是聚氨酷凝胶,而该第二材料是发泡聚醋酸こ烯材料。
1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束脚件是从包括带子、围封件、搭扣等等的组中选择的。
1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通过一起共成型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该鞋底被形成为整体构造。
17.根据权利要求I至15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鞋底被形成为整体构造,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通过粘接剂、接触胶结压力或者热活化膜等等粘结在一起。
1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鞋底的上表面被设置为基本上连续的表面,并且由该鞋底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至少一部分形成。
1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部分地延伸到该鞋底的下表面。
20.根据权利要求I至18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延伸通过该鞋底到该鞋底的下表面。
2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上表面是凹形的,并且该鞋底包括至少部分地沿该鞋底的外围延伸的外边缘,以提供被成形以容纳该人脚的下侧的仿形上表面。
2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该鞋底内的缓冲件。
2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鞋底还包括第三部分,该第三部分延伸到该鞋底的上表面,并具有对当接触该表面时而施加到该人脚上的负荷提供减振的材料特性,所述第三部分至少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相互作用。
2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被设置为多层凝胶构造。
2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以“人字拖鞋”式鞋类物品的方式提供该物品。
26.根据权利要求I至24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以“凉鞋”式鞋类物品的方式提供该物品。
27.根据权利要求I至24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物品是作为至少部分封闭的鞋类物品提供的。
28.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鞋类物品是作为高跟物品提供的,以致在从该第一部分到该第二部分的方向,该鞋底的上表面在从该上表面向该下表面的方向傾斜,并且该第三部分位于基本上防止或者减小该人脚沿该鞋底的上表面运动的部分。
29.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三部分被定位到与该人脚的下侧的大脚趾球相邻。
30.一种鞋类物品,包括 基本上细长鞋底,用于束缚并支承人脚,所述鞋底具有上表面、下表面、至少与该人脚的后跟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一部分、以及至少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二部分;以及 束脚件,用于将该鞋类物品束缚在人脚上; 其特征在于,该鞋底的第一部分包括具有第一材料特性的第一材料,而该鞋底的第二部分包括具有第二材料特性的第二材料,第一材料特性对当接触表面时而施加到该人脚的负荷提供减振。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材料是凝胶型聚合物材料,而所述第二材料是发泡聚合物材料。
32.根据权利要求30或者3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鞋底被形成为整体成型结构。
33.根据权利要求30至32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相配合形成柔性鞋底。
34.根据权利要求30至33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的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的一部分形成该鞋底的上表面。
35.根据权利要求30至34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干, 该第二部分限定该鞋底的整个下表面,以便直接接触表面; 该第一部分的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的一部分限定该鞋底的整个上表面, 所述上表面被设置,以直接接触用户的脚的下侧,该第一和第二部分构成该整个鞋底。
36.根据权利要求30至35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束脚件被设置,以使人脚基本上不被封闭。
37.根据权利要求30至36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物品是作为“人字拖鞋”式鞋类物品提供的。
38.一种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本上细长鞋底,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并且具有上表面和下表面,所述第一部分用于直接接触该人脚的下侧的至少一部分并与其相互作用,并且它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聚合物材料形成;而所述第二部分基本上形成该整个下表面,并且直接接触表面并与该表面相互作用,而且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聚合物材料形成;以及 基本上细长柔软束脚件,用于将该鞋类物品束缚到人脚上,所述束脚件至少直接与所述第二部分接合,并且被成形,从而在该人脚的上侧的一部分之上延伸; 其中该第一聚合物材料和该第二聚合物材料被选择,并且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被确定尺寸和布置,以使该鞋底基本上柔软和具有弾性,从而在使用时以及在人漫步时,该鞋底可以在纵向显著弯曲和复原; 其中该第一聚合物材料和该第二聚合物材料被选择,并且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被确定尺寸和布置,以当接触该表面而对该人脚施加负荷时提供减振;以及 其中通过一起共成型该第一部分和该第二部分,该鞋底被形成为整体构造,并且为了进行所述共成型,适当选择该第一聚合物材料和该第二聚合物材料。
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密度大于该第二密度。
40.根据权利要求38或者39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以凝胶形式提供,而该第二聚合物材料以发泡形式提供。
41.根据权利要求38至4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束脚件是“人字抱”式束件,并且以“人字拖鞋”式鞋类物品的方式,提供该鞋类物品。
42.根据权利要求38至41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聚合物材料和该第二聚合物材料是从包括热塑聚合物材料、共聚物和混合聚合物调合物的组中选择的。
43.根据权利要求38至42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聚合物材料和该第二聚合物材料是从包括聚氨酯、こ烯醋酸こ烯、聚醋酸こ烯等等的组中选择的。
44.根据权利要求38至43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材料是聚氨酯凝胶材料,而该第二材料是发泡聚氨酯材料。
45.根据权利要求38至44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基本上横向地延伸横跨该鞋底的上表面。
46.根据权利要求38至45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第一部分基本上形成该鞋底的上表面的后部。
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部分形成该鞋底的上表面的前部的至少一部分。
48.根据权利要求38至45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第一部分形成该鞋底的上表面的前部的至少一部分。
49.根据权利要求48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部分形成该鞋底的上表面的后部的至少一部分。
50.根据权利要求38至4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还提供与该用户的足弓相互作用并且至少部分地支承该用户的足弓。
51.根据权利要求38至5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基本上形成该鞋底的整个上表面。
52.根据权利要求38至44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被设置为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并且横向隔开,以致该第一区片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的外侧低处相互作用,而该第二区片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的中部低处相互作用。
53.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部分的第一区片和第二区片被定尺寸并且从材料中选择它们,以实现横向稳定性,并使负荷分布在人的脚跟。
54.根据权利要求38至53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特征在于该上表面是凹形的,并且该鞋底包括至少部分地沿该鞋底的外围延伸的外边缘,以提供被成型以容纳该人脚的下侧的仿形上表面。
全文摘要
一种鞋类物品(100)包括基本上细长鞋底(10),用于束缚并支承人脚,所述鞋底(10)具有上表面、下表面、至少与该人脚的后跟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一部分(16)、以及至少与该人脚的跖骨区域相互作用的第二部分(18);以及束脚件(20),用于将该鞋类物品(100)束缚在人脚上。该鞋类物品(100)的特征在于,该鞋底的第一部分(16)和第二部分(18)包括具有不同特性的不同材料,并且至少延伸到该鞋底的上表面,并且第一材料对当接触表面时而施加到该人脚的负荷提供减振。
文档编号A43B3/10GK102724892SQ200880124423
公开日2012年10月10日 申请日期2008年11月7日 优先权日2007年11月9日
发明者傅大卫 申请人:傅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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