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27468阅读:48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鞋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刑事侦查用品,特别是一种刑事侦查用鞋踏。
背景技术
在刑事侦查过程中保护现场的足迹和将公安人员鞋的印迹与现场犯罪嫌疑人所遗留足 迹进行区分至关重要,目前的刑事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的原有方式有三种。
原有方式1:发现足迹后使用较大的透明板将其遮蔽, 一块一块翻着走,尺寸250x400mm, 这可以起到提醒勘察人员不要踩到足迹的同时,也可以起到保护足迹的作用。但是此种透明
板使用起来非常不便,存在以下不足(1)翻板工作需要警员弯腰工作,年龄大的资深警员 不便弯着腰翻板工作,特别领导不便弯着腰翻板工作,无形中加大了翻版作业的难度;(2) 如足迹在角落中,在角落里更不便弯着腰翻板工作和摆放透明板;(3)如足迹在楼梯上,较 大透明板不便摆放;透明板总之在使用中非常不便,这样不但会降低工作效率而且会造成很 多的鞋印足迹被遗漏。
原有方式2:在鞋上套上塑料、无纺布等制成的鞋套,制种方式存在的不足为警务人员 的鞋带上鞋套就像墩布、抹布,会造成作案人员遗留下的脚印被抹掉,严重造成作案痕迹被流失。
原有方式3:侦査人员若不采用上述两种方式,那只能穿这鞋进入现场,这样一来公安人 员就会留下自己的清晰脚印,这样会严重的使现场足迹和公安人员的足迹相混淆而无法分 辨,甚至是破坏了现场的足迹,给破案造成较大的困难。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用方便,易与犯罪分子的足迹相区分且对勘验现 场所遗留的足迹破坏小的鞋踏。本发明所述的鞋踏是指套在鞋底,当脚穿着套有鞋踏的鞋踩 在地面上时,鞋踏能起到支撑人体,使鞋底不与地面直接接触的作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鞋踏,其中,包括边框和连接筋, 边框和连接筋由可拉伸材料制成,边框呈环形,边框的边缘在同一水平面上,边框紧箍在鞋 帮上,连接筋呈网状或栅栏状分布在边框所围成的平面内,连接筋的自由端和边框相连,连 接筋上设有向下的突出边框所在平面的突出物,突出物在鞋与地面之间形成支撑。本发明所述的鞋踏,其中,所述的边框呈椭圆形或长方形。
本发明所述的鞋踏,其中,所述的突出物为5-15个突起,每个突起高3-40mm,左右对
称,散布在连接筋的交汇处。
本发明所述的鞋踏,其中,鞋踏的前半部或所有的横向连接筋呈扁平的条状。 本发明所述的鞋踏,其中,所述的突起为纵截面呈倒梯形的圆台体或半球体,圆台体上底
面的直径为2-20m。
本发明所述的鞋踏,其中,横向连接筋之间相互平行呈栅栏状分布,且与边框的长轴线 相垂直,所述的突出物为4-7条凸棱,凸棱分布在横向连接筋的中部。
本发明所述的鞋踏,其中,所述凸棱的纵截面呈倒梯形,上底宽为2-20mm。 本发明鞋踏,其中,所述的可拉伸材料为橡胶、硅胶或乳胶制成。
本发明鞋踏,其中,所述的突出物插装在连接筋上,突出物使用橡胶类、金属类、塑料 类或胶木类材料制成。
本发明鞋踏,其中,所述的突出物与连接筋形成固定连接,且用相同的材料制成。 本发明鞋踏,其中,在边框外侧至少设有一个拉手。
本发明所述的鞋踏是指套在鞋底,当脚穿着套有鞋踏的鞋踩在地面上时,鞋踏能起到支 撑人体,使鞋底不与地面直接接触的作用。
本发明的优点为1、在使用时通过拉伸弹性边框将鞋踏紧套在在鞋上,故此该鞋踏使用 方便,而且可以适用于各种不同的环境;2、鞋踏与地面接触的部位面积小,不会对现场遗 留的足迹形成严重的破坏;3、鞋踏留下的痕迹不同于任何的足迹,故此便于与其它足迹尤 其是犯罪嫌疑人的足迹相识别。


图1为本发明鞋踏实施例1的主视图; 图2为图1所示本发明鞋踏A-A剖视图; 图3为本发明鞋踏与鞋连接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鞋踏实施例2的主视图; 图5为图4所示本发明鞋踏C-C剖视图; 图6为本发明鞋踏实施例3的主视图; 图7为本发明鞋踏实施例4的主视图; 图8为本发明鞋踏实施例5的主视图;图9为本发明鞋踏实施例6的主视图10为图11所示本发明鞋踏的B-B剖视图11为本发明鞋踏实施例7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参见附图1、 2和3,本发明鞋踏包括边框1和连接筋3,边框1和连接筋3由 硅胶制成,边框1为椭圆形,边框1的环形边缘在同一水平面上,边框1拉伸后紧箍在鞋帮 上,连接筋3呈网状分布在边框所围成的平面内,连接筋的自由端5和边框1相连,连接筋 1上设有向下的突出边框所在平面的突起2,突起2在鞋与地面之间形成支撑,3个突起在边 框的纵轴线上的连接筋交汇点处,其它4个突起以纵轴线为轴左右对称分散分布在连接筋的 交汇点上,突起2为纵截面呈倒梯形的圆台,高3-40mm,上底面的直径为2-20mm ,边框1 后端的外侧设有拉手4 ,突起2由硅胶制成,插装在连接筋上。
实施例2参见附图4、 5与第1种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突起2a呈半球体,半球体的直 径为2-20mm 。
实施例3参见附图6,与第1种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边框lb、连接筋3和突起2均由橡 胶制成一体相连,边框lb为长方形,边框lb前后左右端的外侧各有一个拉手4 。
实施例4参见附图7与第3种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边框lc为椭圆形,突起2由胶木制 成,插装在连接筋上。
实施例5参见附图8,边框ld呈椭圆形,本发明鞋踏的前半部三条横向连接筋4d呈栅 栏状分布,横向连接筋4d呈扁平的条状,横向连接筋4d之间通过斜向连结筋3d相连,每 条横向连结筋4d中心点设有一突起,且左右对称各设有一突起,鞋踏的后半部连接筋6d呈 网状排布,交汇点上有3个突起2d,突起2d的纵截面呈倒梯形的圆台,圆台高3-40mm,圆 台上底面的直径为2-20mm ,突起2d由塑料制成,插装在连接筋上,边框ld后端的外侧各 有一个拉亍-5d,边框和连接筋由橡胶制成一体相连。
实施例6参见附图9,边框le呈椭圆形,5条横向连接筋4e呈栅栏状分布,横向连接筋 4e呈扁平的条状,横向连接筋4e之间通过斜向连结筋3e相连,每条横向连结筋4e中心点 设有1突起2e,且左右对称各设有1突起2e,突起2e的纵截面呈倒梯形的圆台,圆台高3-40mm, 圆台上底面的直径为2-20mm ,边框le后端的外侧各有一个拉手5e,边框le、横向连接 筋4e、斜向连结筋3e和突起2e由均由硅胶制成一体相连。实施例7参见附图10、 11,边框lf呈椭圆形,本发明鞋踏的中部有4条与水平面平行的 连结筋3f,连结筋3f的中间有凸棱2f,凸棱2f的纵截面呈倒梯形,梯形的高为3-40mm, 上底宽为2-20mm,边框lf和连接筋3f由橡胶制成,边框lf前后左右端的外侧各有一个拉 手6f。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 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 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如本发明所述的凸棱在
与其长轴垂直的纵截面上呈倒梯形、三角形、圆形、半圆形、长方形或这些性状的组合;所 述的突起的纵截面为倒梯形、三角形、圆形、半圆形、长方形或这些性状的组合,所述的突 出物可以是各种突出物的组合。
权利要求
1、一种鞋踏,其特征在于,包括边框和连接筋,边框和连接筋由可拉伸材料制成,边框呈环形,边框的边缘在同一水平面上,连接筋呈网状或栅栏状分布在边框所围成的平面内,连接筋的自由端和边框相连,连接筋上设有向下的突出边框所在平面的突出物,突出物在鞋与地面之间形成支撑。
2、 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鞋踏,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边框呈椭圆形或长方形。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鞋踏,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突出物为5-15个突起,每个突起高 3-40mm,散布在连接筋的交汇处。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鞋踏,其特征在于,鞋踏的前半部或所有的横向连接筋呈扁平的 条状。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鞋踏,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突起为纵截面呈倒梯形的圆台体或半 球体,圆台体上底面的直径为2-20m。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踏,其特征在于,横向连接筋之间相互平行呈栅栏状分布,且 与边框的长轴线相垂直,所述的突出物为4-7条凸棱,凸棱分布在横向连接筋的中部。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鞋踏,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棱的纵截面呈倒梯形,上底宽为 2-20mm。
8、 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种鞋踏,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拉伸材料为橡胶、硅胶或乳胶 制成。
9、 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种鞋踏,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突出物插装在连接筋上,突出物 采用橡胶类、金属类、塑料类或胶木类材料制成。
10、 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种鞋踏,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突出物与连接筋形成固定连接, 且用相同的材料制成。
11、 如权利要求l-7任意一种鞋踏,其特征在于,在边框外侧至少设有一个拉手。
全文摘要
一种鞋踏,包括边框和连接筋,边框和连接筋由可拉伸材料制成,边框呈环形,边框的边缘在同一水平面上,连接筋呈网状或栅栏状分布在边框所围成的平面内,连接筋的自由端和边框相连,连接筋上设有向下的突出边框所在平面的突出物,突出物在鞋与地面之间形成支撑。本发明的优点为1.在使用时通过拉伸弹性边框将鞋踏紧套在在鞋上,故此该鞋踏使用方便,而且可以适用于各种不同的环境;2.鞋踏与地面接触的部位面积小,不会对现场遗留的足迹形成严重的破坏;3.鞋踏留下的痕迹不同于任何的足迹,故此便于与其它足迹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的足迹相识别。
文档编号A43B13/14GK101606766SQ20091008751
公开日2009年12月23日 申请日期2009年6月23日 优先权日2009年6月23日
发明者岳 殷, 贾志英 申请人:贾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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