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6756阅读:162来源:国知局
具有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公开了具有触球构件(105)的鞋类物件(100)。该触球构件增强了穿着者以低轨迹踢球的能力。触球构件可被以任意不同的方式附连至鞋类物件。
【专利说明】具有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
【背景技术】
[0001]本发明一般涉及鞋类物件,特别地,涉及一种具有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
[0002]存在许多包括踢球的体育活动。这种体育的例子包括英式足球、美式足球、澳大利亚规则足球和踢球。可用于这些运动的传统的运动鞋通常具有与其它运动鞋的鞋面不是非常不同的鞋面。
[0003]用于优化球和鞋之间的接触的特征部已经提出过。Hyde(美国专利号2,661,547)教导了附连至鞋的凹部,其在脚的顶部上提供口袋部以接收被踢的足球。Hannah (美国专利号 4,422,249 和 4,617,746)以及 Gerrand (美国专利号 6,421,936 和 6,637,132,和 WO2005/107508A1)教导了具有用于优化踢球的鞋。

【发明内容】

[0004]在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鞋类物件,包括:鞋面,其包括前脚部分、脚跟部分和布置在前脚部分和脚跟部分之间的中脚部分;触球构件,其布置在鞋类物件的鞋面上,该触球构件包括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第二端部比第一端部更靠近鞋面的脚跟部分;第二端部比第一端部更厚;且其中触球构件包括在触球构件的上表面和鞋面的外表面之间延伸的内部部分,且其中该内部部分包括实质上连续的材料。
[0005]在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鞋面,其包括外表面;与鞋面的外表面接触的触球构件;下平表面,其与鞋类物件的下表面大致平行;触球构件的上表面与下平表面形成第一角度;鞋面的外表面与下平表面形成第二角度;且其中第一角度实质上大于第二角度。
[0006]在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鞋类物件,包括:配置为附连至鞋类物件的鞋面的触球构件,该触球构件布置在鞋面的外表面上;触球构件包括上表面,其配置为接触被鞋类物件的穿着者踢的球;且其中利用触球构件踢的球的轨迹低于利用鞋面的外表面踢的球的轨迹。
[0007]本发明的其他系统、方法、特征和优点将对本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查看后面的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时显而易见或变得显而易见。所有这样的附加系统、方法、特征和优点旨在包括在【具体实施方式】和
【发明内容】
中,落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并且由后面的权利要求保护。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可参照后面的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更好地理解本发明。附图中的组成部分不需要按比例,而是重点放在示出本发明的原理。而且,在附图中,相似的附图标记标示全部不同的附图中的相应的部分。
[0009]图1是包括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实施例的等轴视图;
[0010]图2是包括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实施例的平面视图;
[0011]图3是包括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实施例的侧截面视图;
[0012]图4是包括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实施例的等轴视图;[0013]图5是接触球的触球构件的实施例的侧视图;
[0014]图6是具有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另一实施例的等轴视图;
[0015]图7是具有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另一实施例的侧视图;
[0016]图8是具有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另一实施例的等轴视图;
[0017]图9是具有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另一实施例的平面视图;
[0018]图10是具有触球构件的鞋类物件的另一实施例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图1到4示出鞋类物件100的示例性实施例的视图。为了清楚,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以运动鞋的形式讨论示例性实施例,但是应注意的是,本发明可采用任何鞋类物件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英式足球鞋、美式足球鞋、橄榄球鞋以及其他类型的鞋。
[0020]参照图1到4,为了参照,物件100可分为前脚部分10、中脚部分12和脚跟部分14。前脚部分10可大体与脚趾以及连接跖骨和趾骨的关节相关联。中脚部分12可大体与足弓相关联。同样,脚跟部分14可大体与脚的后跟相关联,包括跟骨。另外,物件100可包括内侧(medial side) 16和外侧(lateral side) 180特别地,内侧16和外侧18可以是物件100的相对侧部。而且,内侧16和外侧18都可延伸穿过前脚部分10、中脚部分12和脚跟部分14。
[0021]应可理解,前脚部分10、中脚部分12和脚跟部分14仅旨在用于描述,并且不旨在划分物件100的准确区域。同样,内侧16和外侧18旨在大体地表示物件的两侧,而不是准确地将物件100划分为两半。另外,前脚部分10、中脚部分12和脚跟部分14以及内侧16和外侧18也可用于物件的各个组成部分,例如鞋底结构和/或鞋面。
[0022]为了一致和方便,方向形容词应用于整个该对应于示出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整个该【具体实施方式】和权利要求中所用的术语“纵向”指延伸物件的长度的方向。在一些情况下,纵向可从物件的前脚部分延伸到脚跟部分。而且,整个该【具体实施方式】和权利要求中所用的术语“侧向”指延伸物件的宽度的方向。换句话说,侧向可在物件的内侧和外侧之间延伸。应理解,这些方向形容词中的每一个可用于物件的各个组成部分,例如鞋面和/或鞋底结构。
[0023]鞋类物件100,也简称为物件100,可包括鞋面102和鞋底结构101。通常,鞋面102可以是任何类型的鞋面。特别地,鞋面102可具有任何设计、形状、尺寸和/或颜色。例如,在其中物件100为篮球鞋的实施例中,鞋面102可以是高帮鞋面,其成形为在脚踝上提供高支撑。在其中物件100为跑鞋的实施例中,鞋面102可以是低帮鞋面。鞋面102可由任何适当的材料制成,包括但不限于,例如尼龙、天然皮革、合成皮革、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在一些情况下,鞋面102可由任何适当的针织、纺织或无纺材料制成。
[0024]在一些实施例中,鞋底结构101可配置用于给物件100提供附着摩擦力。除了提供附着摩擦力,鞋底结构101可在行走、奔跑或其他运动活动过程中压缩在脚和地面之间时削弱地面反作用力。鞋底结构101的构型在不同的实施例中可能明显不同,从而包括多种传统或非传统结构。在一些情况下,鞋底结构101的构型可根据鞋底结构101可用于其上的一种或多种地面类型配置。地面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天然草皮、人造草皮、土地以及其他表面。[0025]鞋底结构101固定到鞋面102,并且在物件100被穿着时,延伸在脚和地面之间。在不同的实施例中,鞋底结构101可包括不同的组成部分。例如,鞋底结构101可包括外底、中底和/或内底。在一些情况下,这些组成部分中的一个或多个可以是任选的。例如,鞋底结构101可由任何适当的材料制成,包括但不限于:弹性体、硅氧烷、天然橡胶、其他合成橡胶、铝、钢、天然皮革、合成皮革或塑料。
[0026]在一些实施例中,鞋底结构101可包括鞋钉构件199,其可增强与地面的附着力。在一个实施例中,鞋底结构101包括鞋钉构件199,其被并入鞋底结构101。但是,其它实施例可包括可去除鞋钉构件。在一个实施例中,鞋底结构101可使用Auger等人的美国专利号6,973,746中描述的一个或多个特征,该专利通过引用在此并入。在一个实施例中,美国专利号6,973,746中所述的被与物件100结合使用。
[0027]物件100可包括脚面部分120。该详细的说明和权利要求中所用的术语“脚面部分(vamp portion)”一般指延伸穿过前脚部分10和中脚部分12的鞋面102的部分脚面部分120可延伸中鞋面102的进入孔108。附加地,在一些情况下,物件100可包括鞋舌107,其从进入孔108延伸至前脚部分10。
[0028]在一些实施例中,鞋面102可包括鞋固定系统103 (见图2)。鞋固定系统103可被用于固定鞋面102至脚。鞋固定系统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鞋带、扣、钩环固定件(例如Velcro⑧)以及其它类型的固定系统。在一个实施例中,鞋固定系统103包括鞋带179。附加地,鞋固定系统103可包括鞋带部分104。鞋带部分104可为鞋面102中的间隙或开口,其从进入孔108延伸中前脚部分10。在该实施例中,鞋带部分179可被构造为改变鞋带部分104的尺寸,其可进一步调节鞋面102的尺寸。在示例性实施例中,鞋带部分104可从物件100的中心横向地间隔开。使用该横向地间隔开的鞋带构造,鞋固定系统103被设计为避免与可被利用鞋面102的脚背部分120踢的球的干涉。
[0029]鞋类物件100可包括用于降低被踢球的轨迹的设置。在一些实施例中,鞋类物件100可提供踢球表面,其实质上相对于鞋的外部部分倾斜,该外部部分是在各种踢的过程中球接触物件处。在一个实施例中,物件100可包括楔形触球构件,其提供相对陡的角度以与球接触。该构造可在室内足球中有用,其中球门的顶部比室外足球的球门的顶部要低,要求更低的踢球轨迹。
[0030]在一些实施例中,物件100还可包括用于在被踢时增强接触和控制球的能力。在一些情况下,物件100可包括触球构件105。触球构件105可为构造为在各种踢的过程中与球接触的任意构件。
[0031]通常,触球构件105可与鞋面102的任意部分关联。在一些情况下,触球构件105可与鞋面102的前脚部分10关联。在另一些情况下,触球构件105可与鞋面102的中脚部分12关联。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可与鞋面102的脚背部分部分120关联。而且,在一些情况下,触球构件105可被布置在脚的脚面或脚背的直接上方的鞋面部分上。
[0032]触球构件105可包括上表面106。上表面106可被构造为接触球且可大致取向为从鞋面102向外。此外,触球构件105可包括第一端部180和第二端部182。第一端部180可被布置在前脚部分10中,而第二端部182可被布置在中脚部分12中。特别地,第二端部182可比第一端部180布置为更靠近脚跟部分14。在一些情况下,第二端部182可被布置为邻近进入孔108,而第一端部180可被布置为邻近鞋面102的脚趾部分115。通过该布置,触球构件105可延伸穿过脚面部分120的基本上大部分长度。但是,在其它实施例中,第一端部180和第二端部182都可被布置在中脚部分12中。在又一情况下,第一端部180和第二端部182可被布置在物件100的任意其它部分中。
[0033]在一些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可包括用于增强上表面106的抓持力的设置。在一些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可包括沿触球构件105的上表面106布置的控球表面。在一个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可包括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在一些情况下,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包括触球构件105的抬高部分。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被设计为在上表面之前首先与球接触。
[0034]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被沿上表面106均匀地布置。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被以非均匀的方式布置在上表面106上。在不同实施例中,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变化尺寸、高度和/或形状。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以各种形状形成,包括但不限于圆形、正方形、矩形、菱形、椭圆形、星形以及其它形状。通常,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具有任意期望的尺寸且可间隔开不同距离的间距。在一些情况下,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被设置尺寸和定位为使得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和球之间的接触区域可被优化。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被构造为制造商标识、运动队标识或其它类型图案的形状。还应理解,抓持构件可为可选的。在又一实施例中,例如,触球构件105的上表面106可为平滑的。
[0035]在一些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6可突然停止覆盖物件100的脚趾部分115,以允许穿着者的脚趾的弯曲。在一些情况下,为了增强脚趾部分115处的抓持力,鞋面102可包括与脚趾部分115相关联的附加抓持构件。在当前实施例中,鞋面102可包括第二组抓持构件112。特别地,第二组抓持构件112可包括与第一组抓持构件110的抓持构件的基本上相似的抓持构件。通过该布置,第二组抓持构件112可位于组件100的脚趾部分115上,以延伸控球表面穿过触球构件105的端部。应认识到,物件100的脚趾部分115上的抓持构件可被永久地安装或可被去除。而且,在又一些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可在脚趾部分115上延伸。
[0036]在不同实施例中,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和/或第二组抓持构件112中的抓持构件的数量可变化。在一些情况下,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包括I和30之间的抓持构件。在另一些情况下,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包括多于30个的抓持构件。在当前实施例中,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可包括15个抓持构件。而且,在一些情况下,第二组抓持构件112可包括I和10之间的抓持构件。在另一些情况下,第二组抓持构件112可包括多于10个的抓持构件。在当前实施例中,第二组抓持构件112可包括4个抓持构件。
[0037]在许多情况下,抓持系统可包括给穿着者提供施加不同类型旋转的能力的设置。在一些实施例中,鞋类物件可包括具有多个表面取向的抓持构件。通常,升高的抓持构件可被设置有最大化抓持构件与球之间的接触面积的表面取向。在一些情况下,这些抓持构件表面可被取向为提供踢过程中增强的旋转控制。特别地,多表面取向可被提供,用于通过与特定类型的踢或旋转相关联的每个表面取向来增强旋转控制。
[0038]在一些实施例中,抓持构件可包括有助于增加抓持构件和球之间的摩擦力或抓持力的设置。这些设置可包括设置在抓持构件的上表面上的特征部。在一些情况下抓持构件的上表面可被粗糙化、切割或包括通道或沟槽。还可以在抓持构件的上表面上提供突出部或小突起。这些各种特征在一些情况下可有助于改善抓持构件和球之间的摩擦力或抓持力。一些这种特征在恶劣比赛条件中特别有帮助。例如,粗糙外表面或具有沟槽的外表面可有助于改善在湿或下雨条件中的摩擦力。抓持构件的这些表面特征可根据球员偏好或匹配特定比赛条件而被选择。
[0039]在不同实施例中,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和第二组抓持构件112中的抓持构件可具有任意类型的表面特征部。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和第二组抓持构件112中的每个抓持构件可包括凹部111。在一些情况下,凹部111可提供触球构件105和球之间的抓持力。在其它实施例中,还可以独立地布置每个抓持构件的上表面特征部。也就是说,同一物件上不同的抓持构件可具有不同的上表面特征部。
[0040]现在参考图3和4,在不同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的几何可变化。在一些情况下,触球构件105具有楔形,且提供带角度表面用于在踢的过程中接触球。特别地,在一些情况下,触球构件105的厚度可从触球构件105的第一端部180至触球构件105的第二端部182而变化。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可在第一端部180处具有厚度Tl且在第二端部182处具有厚度T2 (见图4)。而且,厚度T2可实质上大于厚度Tl。该设置可提供实质上倾斜构造用于上表面106。特别地,上表面106可被以大于鞋面102的外表面的角度倾斜。在一些情况下,外表面122是与脚面部分120相关联的表面。在一些情况下,外表面122可被与鞋面的布置在脚背或脚顶面上的部分相关联。
[0041]为了描述上表面106和外表面122的相对倾斜,下平表面189被描述和不出。下平表面189是平表面,其与鞋底结构101的下表面187大致平行。在一些情况下,下平表面189可与物件100的任意下表面大致平行。在其中物件被布置在地面上的情况下,下平表面189可与地面大致平行。
[0042]在当前实施例中,上表面106被相对于下平表面189倾斜一角度Al。此外,鞋面102的外表面102被相对于下平表面189倾斜一角度A2。在当前实施例中,角度Al实质上大于角度A2。也就是说,上表面106实质上比外表面122更陡。该布置可提供触球构件105的上表面106与球之间的相对陡的接触角度,其有助于用户咋踢的过程中施加低轨迹给球。应理解,在其他实施例中,角度Al可基本上等于角度A2。在其他实施例中,角度Al实质上小于角度A2。
[0043]在一些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可以一方式被安装在鞋类物件100,从而在触球构件105的下表面与鞋类物件100的脚面部分120之间没有间隙。这种间隙可耗散本应被施加至被踢球的能量。间隙还可降低用于感知触球构件105与被踢球之间的接触的能力。
[0044]参考图3,在一些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可包括内部部分740。在一些情况下,内部部分740可包括实质上连续的材料,其在鞋面102的外表面122和上表面106之间延伸。在一个实施例中,内部部分740可由第一材料制造,上表面106可由第二材料制造。在一些情况下,第一材料可实质上类似于第二材料。例如,在一个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可包括实质上单一部分。但是,在其他情况下,第一材料和第二材料可实质上不同。例如,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材料可具有实质上比第二材料更小的刚性,以缓冲穿着者的脚,但是仍提供相对较牢固的撞击表面给球。在另一实施例中,第一材料可实质上具有比第二材料更大的刚度。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材料和第二材料看为不同刚度的弹性材料。
[0045]替换地,在一些情况下,触球构件105的内部部分740可为填充有某种类型流体的中空部分。特别地,在一些情况下,内部部分740可填充有比大气压力高的压力的空气,以降低鞋类物件100的重量同时保留撞击表面的坚固性。在一些情况下,楔形装置的内部部分740可进一步被划分为多个空气填充隔间,其可被用户泵压至任意期望的压力以提供撞击表面的坚固性的可变性。此外,允许用户调节内部部分740的压力可允许用户调节触球构件105的角度,以改变被踢球的弧度。
[0046]现在参考图4,在不同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的上表面106的几何可变化。在一些情况下,上表面106可实质上为平坦表面。在其它情况下,上表面106可实质上为弯曲表面。在一些情况下,上表面106可实质上为平坦表面。在其它情况下,上表面106可实质上为外凸表面。在不例性实施例中,上表面106可实质上为外凸曲表面。特别地,上表面106可具有沿鞋类物件100的横向方向的实质上外凸形状。例如,在当前实施例中,上表面106具有位于第二端部182处的实质上外凸形状。这大致外凸布置可提供更自然轮廓的踢球表面。
[0047]图5示出了在踢球过程中用于传递力给球的示例性位置处的触球构件105的取向。在图5中,其为示意性侧视图,物件100正接触球290。第一组抓持构件110和第二组抓持构件112被布置以一方式布置在触球构件105的上表面106上,从而最大化与球290的接触面积。大接触面积可有助于球290和物件100之间的增大的摩擦力。通过该设置,上表面106的倾斜构造可有助于施加相对较低轨迹给球290。
[0048]尽管示例性实施例示出了触球构件105的实质上外凸上表面,其它实施例可包括任意其它形状用于触球构件。例如,在另一实施例中,如图6所示,鞋类物件100可包括触球构件205。在该情况下,触球构件205包括实质上平坦上表面206。特别地,触球构件205的外侧(lateral side)部分220可实质上比触球构件205的内侧(medial side)部分更厚,以适应脚250的轮廓形状。
[0049]如图6所示,文件100还可包括用于固定鞋面102至脚的附加设置。在一些情况下,例如,物件10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条带。在本实施例中,物件100可包括第一条带177和第二条带178。在一些情况下,第一条带177和第二条带178可在接近进入孔108处给鞋面102提供附加拉力。而且,在一些情况下,第一条带177和第二条带178可被构造为接合鞋带179以固定鞋面102。
[0050]在一些实施例中,触球构件可被沿纵向方向弯曲。也就是说,触球构件的厚度可沿纵向以非线性方式改变。在一些情况下,触球构件可具有沿纵向的实质上内凹形状,其方式是对应于球的自然曲率。在其它情况下,触球构件可具有沿纵向的实质上外凸形状。
[0051]图7示出包括触球构件805的物件100的示例性实施例。在这种情况下,触球构件805包括上表面806,其实质上沿纵向弯曲。而且,在当前实施例中,上表面806具有实质上内凹形状。在一些情况下,上表面806可与曲率半径Rl相关联。在一些情况下,曲率半径Rl可实质上类似于球的曲率。在另一些情况下,曲率半径Rl可实质上大于球的曲率。在另一些情况下,曲率半径Rl可实质上小于球的曲率。该配置可呈现带轮廓的上表面,以增强踢球过程中与球的抓持力。
[0052]通常,触球构件可被以任意方式附连至鞋类物件。在前述实施例中,触球构件105可被永久地安装在鞋类物件100的脚面部分120上(见图1)。替换地,在另一实施例中,触球构件可被使用任意本领域已知的方法可去除地安装在鞋类物件100上,包括但不限于鞋带、扣或Velcro ?。[0053]例如,在另一实施例中,如图8和9所示,鞋类物件300可包括鞋面302和触球构件305。在一些实施例中,鞋类物件300可包括定中心在鞋类物件300的脚面部分330上的鞋带系统304。触球构件305然后可被在鞋固定系统上方通过本领域已知的任意方式附连至鞋的脚面,包括但不限于鞋带、扣或Velcro ?。
[0054]参考图8和9,触球构件305可被使用鞋类物件300的脚面部分330上所示的固定件320可去除地附连至鞋类物件300。在一些情况下,固定件320可为钩环类型的固定件,其接合触球构件305的下表面308上的相应钩环固定件。通过该配置,触球构件305可被可去除地固定至物件300,从而触球构件305的上表面306从鞋面302朝外。
[0055]参考图9,当前实施例示出了触球构件305的实施例,其不包括任何抓持构件。而是,触球构件305具有实质上平滑的上表面306。尽管当前实施例不包括抓持构件,在其他实施例中可包括抓持构件。
[0056]现在参考图10,示出了物件500的另一实施例。在这种情况下,物件500可实质上类似于前述物件100的实施例。在该配置中,物件500可被与触球构件505相关联。而且,触球构件505可在下表面508上具有环540,鞋带504通过该环可被插入以将触球构件505保持就位。通过该配置,触球构件505可被紧紧固定至鞋面502的脚面部分530,从而在踢球过程中最大量的能量可被在用户的脚和触球构件505之间传递。
[0057]在不同实施例中,用于触球构件的环的数量可变化。在一个实施例中,环的数量可为一。在另一实施例中,环的数量可为一至三。在另一实施例中,环的数量可大于三。在示例性实施例中,环540可包括配置为接收鞋带504的三个环。
[0058]通常,任意材料可被用于触球构件。不同材料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粗糙化皮革、橡胶、硅橡胶、或任意合成或天然弹性材料,例如苯乙烯丁二烯,或聚氨酯。而且,在不同实施例中,设置在触球构件上的抓持构件可由不同材料制成,包括用于触球构件的任意材料。在一些情况下,抓持构件可由实质上类似于触球构件的材料制成。在其他情况下,抓持构件可由与触球构件实质不同的材料制成。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湿条件下增强抓持力的材料可被用于触球构件和/或抓持构件。
[0059]虽然已经描述了本发明的各种实施例,但是该描述旨在示例,而不是限制,并且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在本发明范围内的更多的实施例和实施方式是可能的。因此,除了根据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之外,本发明不受限制。而且,可在所附权利要求范围内作出各种修改形式和改变。
【权利要求】
1.一种鞋类物件,包括: 鞋面,其包括前脚部分、脚跟部分和布置在前脚部分和脚跟部分之间的中脚部分; 触球构件,其布置在鞋类物件的鞋面上,该触球构件包括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第二端部比第一端部更靠近鞋面的脚跟部分; 第二端部比第一端部更厚;且 其中触球构件包括在触球构件的上表面和鞋面的外表面之间延伸的内部部分,且其中该内部部分包括实质上连续的材料。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触球构件的上表面是平滑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触球构件的上表面是控球表面。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中上表面包括至少一个抓持构件。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中上表面由实质上刚性材料制成。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件,其中触球构件的内部部分包括比触球构件的上表面更刚性的材料。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件,其中触球构件的内部部分包括比触球构件的上表面更小刚性的材料。
8.一种鞋类物件,包括: 鞋面,其包括外表面; 与鞋面的外表面接触的触球构件; 下平表面,其与鞋类物件的下表面大致平行; 触球构件的上表面与下平表面形成第一角度; 鞋面的外表面与下平表面形成第二角度;且 其中第一角度实质上大于第二角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鞋类物件,其中触球构件被永久地附连至鞋类物件。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鞋类物件,其中触球构件被可移除地附连至鞋类物件。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鞋类物件,其中触球构件被构造为利用钩环固定件附连至鞋类物件。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鞋类物件,其中触球构件被利用鞋带附连至鞋类物件。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鞋类物件,其中触球构件是实质上楔形的。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鞋类物件,其中触球构件包括内部部分,且其中该内部部分包括至少一个气室。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鞋类物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气室的压力大于大气压力。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鞋类物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气室的压力可被改变。
16.一种鞋类物件,包括: 配置为附连至鞋类物件的鞋面的触球构件,该触球构件布置在鞋面的外表面上; 触球构件包括上表面,其配置为接触被鞋类物件的穿着者踢的球;且 其中利用触球构件踢的球的轨迹低于利用鞋面的外表面踢的球的轨迹。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中触球构件是实质上楔形的,触球构件在布置为邻近鞋面的进入孔的端部处更厚,且触球构件在布置为邻近鞋面的脚趾部分的端部处更薄。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上表面具有实质上内凹形状。
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上表面具有实质上外凸形状。
2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上表面具有实质上平坦形状。
【文档编号】A43B5/02GK103619204SQ201280021371
【公开日】2014年3月5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6日 优先权日:2011年3月15日
【发明者】B.D.贝克, T.G.贝尔, D.W.彼得, B.卢纶, M.斯托弗 申请人:耐克国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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