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直柄发光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5664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多功能直柄发光伞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多功能直柄发光伞,包括具有伞柄、伞杆、杆顶螺纹套、杆顶螺纹帽、上盘、下盘、伞长骨、伞撑骨和伞面的伞体,伞面外缘连有套头,其中,伞柄内设有电池装置和控制电路板,伞柄上设有控制开关,伞长骨外包有透明套,伞杆空心且和透明套内均穿有电线,伞杆顶端和透明套内均固定内套有灯体,伞杆顶端和杆顶螺纹套均开有轴向侧开口,电线一端与电池装置及控制电路板相连、另一端与灯体相连,上盘顶面的中部具有容线凹腔、外缘具有过线垛口,与透明套内套灯体电连的电线经轴向侧开口穿出伞杆后再经容线凹腔和过线垛口穿入透明套内,套头、杆顶螺纹套和杆顶螺纹帽均为透明件。本实用新型具有警示功能,安全、美观、尤适于儿童使用。
【专利说明】 多功能直柄发光伞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伞,尤其涉及一种多功能直柄发光伞。

【背景技术】
[0002]现有伞只有遮挡阳光和雨水的作用,由于伞的使用特性决定使用者使用过程中的视角必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故此对于行为能力尚未成熟的儿童而言,使用这种伞由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出现车祸等危险。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警示功能,安全、美观、尤适于儿童使用的多功能直柄发光伞。
[0004]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0005]一种多功能直柄发光伞,包括具有伞柄、伞杆、杆顶螺纹套、杆顶螺纹帽、上盘、下盘、伞长骨、伞撑骨和伞面的伞体,所述伞柄、伞杆、杆顶螺纹套、杆顶螺纹帽由下至上依次连接,所述上盘固定套接在所述伞杆的上段位置处,所述下盘于所述上盘下方可上下滑动的套接在所述伞杆上,所述伞长骨的内端铰接在所述上盘上、所述伞撑骨的内端铰接在所述下盘上、外端铰接所述伞长骨的中段位置上,所述伞面撑接在所述伞长骨上、中心套设于所述伞杆外并夹固于所述上盘和杆顶螺纹帽之间、外缘连有套固所述伞长骨外端的套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伞柄内设有电池装置和电连所述电池的控制电路板,所述伞柄上设有电连所述电池和控制电路板的控制开关,所述伞长骨外包套有透明套,所述伞杆为空心结构且和所述透明套内均穿设有电线,所述伞杆顶端和透明套内均固定内套有灯体,所述伞杆顶端和杆顶螺纹套均为开有供电线穿出的轴向侧开口的结构,所述电线一端与所述电池装置及控制电路板相连、另一端与所述灯体相连,所述上盘顶面的中部具有容线凹腔、外缘具有过线垛口,与所述透明套内套灯体电连的电线经所述轴向侧开口穿出所述伞杆后再经所述容线凹腔和过线垛口穿入所述透明套内,所述套头、杆顶螺纹套和杆顶螺纹帽均为透明件。
[0006]作为优选,所述伞柄为直柄,所述电池装置、控制电路板和控制开关均设于所述直柄的上段位置处,所述直柄的下段内部设有与所述电池装置和控制电路板电性相连的柄内灯体,所述直柄的底面为供所述柄内灯体灯光照出的透明面。
[0007]作为优选,所述直柄的下段、上段和伞杆依次螺套相连。
[0008]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09]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警示功能,安全、美观、尤适于儿童使用。具体而言,通过灯光的变化或闪动可以吸引他人的视线,引起他人的关注,在参与交通行为时就会给周围的车辆和行人一种提醒,使得使用者带伞出行的时候有更好的安全性。不仅如此,柄内灯体还可以起到手电的作用,特别是在晚上或者光线不佳的地方,可以当做手电筒照明,十分的方便。此外,本实用新型能够带给孩子们更多的通过灯光带来的全新色彩感受,耳目一新,赋有个性,也更增加人们对伞的喜爱。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0011]图2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更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技术内容,请参阅以下有关本实用新型的详细说明与附图。
[0013]请参阅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多功能直柄发光伞,包括具有伞柄
1、伞杆2、杆顶螺纹套3、杆顶螺纹帽4、上盘5、下盘6、伞长骨7、伞撑骨8和伞面9的伞体,所述伞柄、伞杆、杆顶螺纹套、杆顶螺纹帽由下至上依次连接,所述上盘固定套接在所述伞杆的上段位置处,所述下盘于所述上盘下方可上下滑动的套接在所述伞杆上,所述伞长骨的内端铰接在所述上盘上、所述伞撑骨的内端铰接在所述下盘上、外端铰接所述伞长骨的中段位置上,所述伞面撑接在所述伞长骨上、中心套设于所述伞杆外并夹固于所述上盘和杆顶螺纹帽之间、外缘连有套固所述伞长骨外端的套头10,其中,所述伞柄内设有电池装置(图中未示出)和电连所述电池的控制电路板(图中未示出),所述伞柄上设有电连所述电池和控制电路板的控制开关11,所述伞长骨外包套有透明套12,所述伞杆为空心结构且和所述透明套内均穿设有电线13,所述伞杆顶端和透明套内均固定内套有灯体14,所述伞杆顶端和杆顶螺纹套均为开有供电线穿出的轴向侧开口 15的结构,所述电线一端与所述电池装置及控制电路板相连、另一端与所述灯体相连,所述上盘顶面的中部具有容线凹腔16、外缘具有过线垛口 17,与所述透明套内套灯体(图中未示出)电连的电线经所述轴向侧开口穿出所述伞杆后再经所述容线凹腔和过线垛口穿入所述透明套内,所述套头、杆顶螺纹套和杆顶螺纹帽均为透明件,所述伞柄为直柄,所述电池装置、控制电路板和控制开关均设于所述直柄的上段18位置处,所述直柄的下段19内部设有与所述电池装置和控制电路板电性相连的柄内灯体(图中未示出),所述直柄的底面为供所述柄内灯体灯光照出的透明面,所述直柄的下段、上段和伞杆依次螺套相连。
[0014]在本实新型中,所述杆顶螺纹套是可拆卸的抱接在伞杆顶端上的,以方便生产和组装。此外,所述控制电路板的作用在于控制灯体的闪烁或色彩的变换,此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加赘述。
[0015]但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可行实施例,并非用以局限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故凡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化,均同理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多功能直柄发光伞,包括具有伞柄(I)、伞杆(2)、杆顶螺纹套(3)、杆顶螺纹帽(4)、上盘(5)、下盘(6)、伞长骨(7)、伞撑骨(8)和伞面(9)的伞体,所述伞柄、伞杆、杆顶螺纹套、杆顶螺纹帽由下至上依次连接,所述上盘固定套接在所述伞杆的上段位置处,所述下盘于所述上盘下方可上下滑动的套接在所述伞杆上,所述伞长骨的内端铰接在所述上盘上、所述伞撑骨的内端铰接在所述下盘上、外端铰接所述伞长骨的中段位置上,所述伞面撑接在所述伞长骨上、中心套设于所述伞杆外并夹固于所述上盘和杆顶螺纹帽之间、外缘连有套固所述伞长骨外端的套头(10),其特征在于,所述伞柄内设有电池装置和电连所述电池的控制电路板,所述伞柄上设有电连所述电池和控制电路板的控制开关(11),所述伞长骨外包套有透明套(12),所述伞杆为空心结构且和所述透明套内均穿设有电线(13),所述伞杆顶端和透明套内均固定内套有灯体(14),所述伞杆顶端和杆顶螺纹套均为开有供电线穿出的轴向侧开口(15)的结构,所述电线一端与所述电池装置及控制电路板相连、另一端与所述灯体相连,所述上盘顶面的中部具有容线凹腔(16)、外缘具有过线垛口(17),与所述透明套内套灯体电连的电线经所述轴向侧开口穿出所述伞杆后再经所述容线凹腔和过线垛口穿入所述透明套内,所述套头、杆顶螺纹套和杆顶螺纹帽均为透明件。
2.如权利要求1所 述的多功能直柄发光伞,其特征在于,所述伞柄为直柄,所述电池装置、控制电路板和控制开关均设于所述直柄的上段(18)位置处,所述直柄的下段(19)内部设有与所述电池装置和控制电路板电性相连的柄内灯体,所述直柄的底面为供所述柄内灯体灯光照出的透明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直柄发光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柄的下段、上段和伞杆依次螺套相连。
【文档编号】A45B3/04GK203851930SQ201320788224
【公开日】2014年10月1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2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2日
【发明者】徐君 申请人: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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