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7203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包括伞面、伞骨、伞柄,所述伞面设于所述伞骨上部,所述伞柄固定于所述伞骨下端,其中,还包括设于所述伞柄下部的照明灯;所述照明灯包括外壳、灯座、灯罩,所述外壳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伞柄的下端;所述灯座设于所述外壳中,且所述灯座上设有光源、电池、开关,所述开关设于所述光源和电池之间;所述灯罩罩设于所述灯座上,且所述灯罩呈圆柱状或半球状。本实用新型不但可以为用户提供基本的遮阳、遮雨功能,而且能够在夜晚提供照明,并且其照明灯为可拆卸结构,不但能够结合雨伞使用,而且能够独立使用,十分方便。
【专利说明】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雨伞、灯具等【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

【背景技术】
[0002]雨伞是一种常用的、必须的生活用品,其具有遮阳、遮雨等功能,随着功能开发伸入,雨伞还具有装饰、广告宣传等功能。此外,经常外出的人不但可能遇到雨天、热天,而且可能会在夜间行走,甚至下雨的夜晚行走。但是,目前尚无具有遮阳、遮雨、照明综合功能的用具。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以解决目前没有遮阳、遮阳、照明等综合功能的雨伞的问题。
[000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包括伞面、伞骨、伞柄,所述伞面设于所述伞骨上部,所述伞柄固定于所述伞骨下端,其中,还包括设于所述伞柄下部的照明灯;所述照明灯包括外壳、灯座、灯罩,所述外壳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伞柄的下端;所述灯座设于所述外壳中,且所述灯座上设有光源、电池、开关,所述开关设于所述光源和电池之间;所述灯罩罩设于所述灯座上,且所述灯罩呈圆柱状或半球状。
[0006]优选地,在上述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中,所述光源为LED。
[0007]优选地,在上述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中,所述伞柄上端面设有固定深孔,所述伞骨固定地插入所述固定深孔中。
[0008]优选地,在上述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中,所述外壳的下端面设有一半球形凹槽,所述灯座嵌入所述凹槽中。
[0009]优选地,在上述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中,还包括透明的灯罩环,所述灯罩环呈环形并套设于所述灯座和灯罩的结合部位,而且所述灯罩环上设有立体图案以使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线发生变幻。
[0010]分析可知,本实用新型不但可以为用户提供基本的遮阳、遮雨功能,而且能够在夜晚提供照明,并且其照明灯为可拆卸结构,不但能够结合雨伞使用,而且能够独立使用,十分方便。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伞柄、照明灯的粗略分解结构示意图;
[0013]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伞柄、照明灯的详细分解结构示意图;
[0014]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另一种灯罩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6]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括伞面1、伞骨2、伞柄3、照明灯32。伞面I设于伞骨2上部,伞柄3固定于伞骨2下端。优选地,如图3,伞柄3上端面设有固定深孔31,伞骨2固定地插入固定深孔31中。伞面I用于提供遮阳、遮雨的基本功能,设于伞柄3下部的照明灯32则可以提供照明、美化夜晚环境等功能。
[0017]照明灯32包括外壳321、灯座322、灯罩327、灯罩环326,外壳321的上端可拆卸地连接于伞柄3的下端,可以通过螺纹连接、卡接等方式实现可拆卸连接。灯座322设于外壳321中。优选地,灯罩322的上部呈球状,外壳321的下端设有半球形凹槽(未标记),灯罩322的上部嵌入外壳的半球形凹槽中。再如图3所示,灯座322上设有光源325、电池324、开关323,开关323设于光源325和电池324之间。灯罩327罩设于灯座322上,灯罩327呈空心的圆柱状。
[0018]当然本实施例的灯罩的形状并不局限于灯罩327,图4示出了另一灯罩328,其呈空心的半球状,应用时,其边缘套设在灯座322的下端边缘。
[0019]优选地,光源325为LED,具有节能环保的优点。
[0020]为了使本实施例发出的光线更光彩夺目、漂亮,本实施例还包括透明的灯罩环326,灯罩环326呈环形并套设于灯座322和灯罩327的结合部位,而且灯罩环326上设有立体图案以使光源发出的光线发生变幻。
[0021]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在应用时,打开开关即可,如果不下雨,伞面闭合时,可以当做一普通的手电筒使用。另外,照明灯还可以拆卸下来,独立使用,非常灵活。可见,本实用新型能够灵活地实现遮雨、遮阳、照明等多重功能。
[0022]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实用新型包含ο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包括伞面、伞骨、伞柄,所述伞面设于所述伞骨上部,所述伞柄固定于所述伞骨下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伞柄下部的照明灯; 所述照明灯包括外壳、灯座、灯罩,所述外壳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伞柄的下端;所述灯座设于所述外壳中,且所述灯座上设有光源、电池、开关,所述开关设于所述光源和电池之间;所述灯罩罩设于所述灯座上,且所述灯罩呈圆柱状或半球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为LED。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其特征在于,所述伞柄上端面设有固定深孔,所述伞骨固定地插入所述固定深孔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下端面设有一半球形凹槽,所述灯座嵌入所述凹槽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雨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透明的灯罩环,所述灯罩环呈环形并套设于所述灯座和灯罩的结合部位,而且所述灯罩环上设有立体图案以使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线发生变幻。
【文档编号】A45B3/04GK204105071SQ201420457858
【公开日】2015年1月21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14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14日
【发明者】江沛阳 申请人:江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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