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餐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7611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一种快餐盒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快餐盒,包括盒体,所述盒体包括具有上开口的第一容纳腔和一侧与第一容纳腔相连的盒盖,所述盒盖和第一容纳腔可构成密封的腔室;还包括第二容纳腔,所述盒盖用作第二容纳腔的下底;所述第一容纳腔的左侧面向上延伸出一个上部设有筷子插入口的左侧板,所述盒体的右侧面设有与左侧板对称的右侧板。本实用新型具有不容易遗漏筷子且便于携带的有益效果。
【专利说明】一种快餐盒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快餐盒。

【背景技术】
[0002]在人们去食堂窗口打饭时,经常需要使用快餐盒将饭菜带到其他地方食用,现在使用的快餐盒一般只包括盒体和盒盖,这种快餐盒盛装热饭、热菜等比较烫手,需要用手捧或另外套装塑料袋的方式携带,非常不方便;另一方面,由于快餐盒与筷子需要分开拿取,容易出现忘记拿筷子的状况。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一种方便携带的便携式的快餐盒。
[0004]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以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快餐盒,包括盒体,所述盒体包括具有上开口的第一容纳腔和一侧与第一容纳腔相连的盒盖,所述盒盖和第一容纳腔可构成密封的腔室;还包括第二容纳腔,所述盒盖用作第二容纳腔的下底;所述第一容纳腔的左侧面向上延伸出一个上部设有筷子插入口的左侧板,所述盒体的右侧面设有与左侧板对称的右侧板;所述盒体的长度小于筷子的长度。
[0006]作为优选,所述筷子插入口的中心位于所述左、右侧板的竖向中线上。由于筷子插入口的中心分别位于左侧板和右侧板的竖向中线上,插入筷子后快餐盒的受力分布均匀,从提手部位提起快餐盒不易使菜汤洒出;由于快餐盒是一次性用品,用筷子插入筷子插入口充当快餐盒的提手而不是快餐盒本体另外设置提手部位有利于节省材料。
[0007]作为优选,所述第二容纳腔是前后开口,四面闭合的中空的立方体。第二容纳腔前后开口,方便放入和拿出饭盒。
[0008]在打饭时一般要用到两个快餐盒分别用来装菜和饭,使用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快餐盒的第一容纳腔用于装菜,用普通结构的快餐盒用于装饭,将饭盒放在第二腔室,便于携带;左侧板和右侧板上设有筷子插入口,筷子作为快餐盒整体的一部分,能有效防止出现打包人员忘记拿筷子的情况。
[0009]因此,本实用新型达到了不容易遗漏筷子且便于携带的有益效果。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
[0012]图3为可放置于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容纳腔内的饭盒结构示意图。
[0013]其中:
[0014]1、盒体,2、第一容纳腔,3、盒盖,4、第二容纳腔,5、左侧板,6、筷子插入口,7、右侧板,8、篌子,9、饭盒。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0016]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快餐盒,采用强度较大的硬质纸板制成,包括盒体1,所述盒体I包括具有上开口的第一容纳腔2和一侧与第一容纳腔2相连的盒盖3,所述盒盖3和第一容纳腔2可构成密封的腔室;还包括第二容纳腔4,所述盒盖3用作第二容纳腔4的下底;所述第一容纳腔2的左侧面向上延伸出一个上部设有筷子插入口 6的左侧板5,所述盒体2的右侧面设有与左侧板5对称的右侧板7。
[0017]所述筷子插入口 6的中心位于所述左侧板5和右侧板7的竖向中线上;筷子8插入所述筷子插入口 6后,左侧板5、右侧板7和筷子8形成快餐盒的提手部位。由于筷子插入口 6的中心分别位于左侧板5和右侧板7的竖向中线上,插入筷子8后快餐盒的受力分布均匀,从提手部位提起快餐盒不易使菜汤洒出。
[0018]所述第二容纳腔4与第一容纳腔2的长度和宽度相同,第二容纳腔4是前后开口,四面闭合的中空的立方体。
[0019]如图3所示是一个具有上开口一次性饭盒9,饭盒9与第二容纳腔4的大小相匹配,可放置于第二容纳腔4内且不易滑落。
[0020]具体使用时,先在第一容纳腔2里盛菜,扣上盒盖3,再将装有饭的饭盒9放入第二容纳腔4中,最后将筷子从快餐盒左侧板5和右侧板7上的筷子插入口 6插入。
【权利要求】
1.一种快餐盒,包括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包括具有上开口的第一容纳腔和一侧与第一容纳腔相连的盒盖,所述盒盖和第一容纳腔可构成密封的腔室;还包括第二容纳腔,所述盒盖用作第二容纳腔的下底;所述第一容纳腔的左侧面向上延伸出一个上部设有筷子插入口的左侧板,所述盒体的右侧面设有与左侧板对称的右侧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快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筷子插入口的中心位于所述左、右侧板的竖向中线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快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容纳腔是前后开口,四面闭合的中空的立方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快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的长度小于筷子的长度。
【文档编号】A45C11/20GK204146525SQ201420494765
【公开日】2015年2月11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31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31日
【发明者】许晓峰, 黄杰, 骆琴, 许慧, 周朝韦, 张建春, 高颖 申请人:浙江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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