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8241阅读:473来源:国知局
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型新公开了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包括前披风、后披风、包边、纽扣、线圈、帽子、帽檐、作图区,所述的前披风与后披风为一体式加工成型,前披风与后披风的各边都利用包边缝制,前披风的两侧边上缝制有纽扣,并与缝制在后披风两边的线圈配合,在前披风与后披风过渡处当中开口并缝制有帽子,帽子前表面缝制有帽檐,前披风、后披风、帽子和帽檐四者共同构成作图区。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条件在于:穿戴式设计能同时让儿童的身体与头部擦干并保暖,双层帽檐防止头部受风,纽扣式设计更好的包裹住儿童身体,能绘制立体感的图案增加儿童的使用兴趣。
【专利说明】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浴巾,尤其是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

【背景技术】
[0002]浴巾是沐浴后的必用品,人们利用浴巾来擦干身上的水,避免着凉感冒,尤其是儿童,他们免疫力较差,且不懂及时表达,在沐浴过后更要及时擦干、保暖,否则容易感冒,但是,目前的浴巾不符合儿童的使用兴趣,大部分儿童对浴巾擦拭感到厌恶,因此,我们需要设计适合儿童的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来达到这一使用目的。


【发明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构造新颖,穿着舒适,防止儿童淋浴后受冻,符合儿童喜好的穿戴式儿童浴巾。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包括前披风、后披风、包边、纽扣、线圈、帽子、帽檐、作图区,所述的前披风与后披风为一体式加工成型,前披风与后披风的各边都利用包边缝制,前披风的两侧边上缝制有纽扣,并与缝制在后披风两边的线圈配合,在前披风与后披风过渡处当中开口并缝制有帽子,帽子前表面缝制有帽檐,前披风、后披风、帽子和帽檐四者共同构成作图区。
[0005]作为优选,所述的前披风、后披风与帽子均为毛巾材料且内表面都覆盖绒毛。
[0006]作为优选,所述的帽檐是在原有帽子的基础上缝制上去形成双层结构。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条件在于:穿戴式设计能同时让儿童的身体与头部擦干并保暖,双层帽檐防止头部受风,纽扣式设计更好的包裹住儿童身体,能绘制立体感的图案增加儿童的使用兴趣。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如图1所示,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包括前披风1、后披风2、包边3、纽扣4、线圈5、帽子6、帽檐7、作图区8,所述的前披风I与后披风I为一体式加工成型,前披风I与后披风2的各边都利用包边3缝制,前披风I的两侧边上缝制有纽扣4,并与缝制在后披风2两边的线圈5配合,在前披风I与后披风2过渡处当中开口并缝制有帽子6,帽子6前表面缝制有帽檐7,前披风1、后披风2、帽子6和帽檐7四者共同构成作图区8。所述的前披风1、后披风2与帽子6均为毛巾材料且内表面都覆盖绒毛。所述的帽檐7是在原有帽子6的基础上缝制上去形成双层结构。本实用新型的前披风I与后披风2为一体式加工而成,各边均用包边3缝合,使用舒适,二者利用纽扣4与线圈5扣紧,扣紧后儿童的手能从纽扣4上方伸出,有效保暖且穿着后行动方便,帽子6处增加缝制了帽檐7,达到双层结构,更好防止儿童头部受风。前披风1、后披风2与帽子6内表面覆盖绒毛,有益擦干和保暖。在前披风1、后披风2、帽子6与帽檐7共同组成的作图区8上缝制图案,更有立体感,激发儿童的使用兴趣。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权利要求】
1.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包括前披风(I)、后披风(2)、包边(3)、纽扣(4)、线圈(5)、帽子(6)、帽檐(7)、作图区(8),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披风(I)与后披风(I)为一体式加工成型,前披风(I)与后披风(2)的各边都利用包边(3)缝制,前披风(I)的两侧边上缝制有纽扣(4),并与缝制在后披风(2)两边的线圈(5)配合,在前披风(I)与后披风(2)过渡处当中开口并缝制有帽子(6),帽子(6)前表面缝制有帽檐(7),前披风(I)、后披风(2)、帽子(6)和帽檐(7)四者共同构成作图区(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披风(I)、后披风(2 )与帽子(6 )均为毛巾材料且内表面都覆盖绒毛。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穿戴式儿童浴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帽檐(7)是在原有帽子(6)的基础上缝制上去形成双层结构。
【文档编号】A41D11/00GK204192484SQ201420537989
【公开日】2015年3月11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19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19日
【发明者】徐丽霞 申请人:兰溪市冉曦家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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