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腕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8149阅读:33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智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能腕带。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终端智能化时代的到来,移动终端的配置越来越强大,功能越来越齐全,适用于移动终端的应用程序也是五花八门,日益增多,腕带作为一种装饰品使用非常普遍,以前的腕带,一般功能单一,只能起到装饰的作用。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逐渐有意识地在腕带上添加了一些带有信息存储、智能提醒等智能功能的智能腕带,使腕带既能变成一种装饰品,也能够带给人们一些的智能功能。

然而,由于现在的一些智能腕带的主要作用是集中在与智能手机搭配使用,接电话或拍照等作用,对于一些能够户外海拔监控和语音录音的功能,市场上还没有出现,然而腕带的用户前景还是这么广,需要出现一款兼并采集身体信息更加全面和能语音录音功能的智能腕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腕带,旨在解决现有的用户无法通过智能腕带达到语音录音和采集身体信息更加全面,兼并功能更丰富的智能腕带,导致有相关需求的用户人群在使用其它智能腕带不能达到此种要求。

本发明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智能腕带,包括:环状本体,所述环状本体内部嵌有包括中央处理单元、蓝牙模块、电源模块、反馈模块、语言模块、显示屏和传感器模块;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包括主控单元MCU,所述主控单元MCU用于接收和存储所述传感器模块所采集的信息,以及协调所述反馈模块、所述语音模块与所述蓝牙模块进行工作;所述蓝牙模块,其用于智能腕带与智能手机之间无线通信连接,将所述智能腕带的信息传送给所述智能手机;所述电源模块,分别与向环状本体内的其它模块电连接,并向其提供工作的电源;所述传感器模块,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电连接,用于检测智能腕带佩戴者的参数信息并将其传送到所述中央处理单元;所述语音模块,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电连接,其用于将语音信号采集编码发送至所述智能手机;所述反馈模块,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电连接,其用于根据中央处理单元发送的指令做出相应的反馈信号;所述显示屏,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电连接,其用于根据中央处理单元发出的指令显示采集参数信息的信息或时间。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智能腕带上的反馈模块对用户设置的参数进行反馈,还能通过语音模块录入用户声音,发送给智能手机实现和他人沟通的桥梁,同时对佩戴者身体的体征信息进行监控,并将采集的体征信息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与用户个人规律比较,当出错时向用户发出警报,督促鼓励用于按照良好的生活习惯与个人规律生活,从而远离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腕带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中央处理单元,2、蓝牙模块,3、传感器模块,4、电源模块,5、反馈模块,6、输入模块,7、显示屏,8、时间模块,9、语音模块,11、主控单元MCU,12、存储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l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腕带的结构示意图。一种智能腕带,包括:环状本体,所述环状本体内部嵌有包括中央处理单元l、蓝牙模块2、电源模块4、反馈模块5、语言模块9、显示屏7和传感器模块3;所述中央处理单元l,包括主控单元MCU11,所述主控单元MCU11用于接收和存储所述传感器模块3所采集的信息,以及协调所述反馈模块5、所述语音模块9与所述蓝牙模块2进行工作;所述蓝牙模块2,其用于智能腕带与智能手机之间无线通信连接,将所述智能腕带的信息传送给所述智能手机;所述电源模块4,分别与向环状本体内的其它模块电连接,并向其提供工作的电源;所述传感器模块3,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l电连接,用于检测智能腕带佩戴者的参数信息并将其传送到所述中央处理单元l;所述语音模块4,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l电连接,其用于将语音信号采集编码发送至所述智能手机;所述反馈模块5,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l电连接,其用于根据中央处理单元l发送的指令做出相应的反馈信号;所述显示屏6,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l电连接,其用于根据中央处理单元l发出的指令显示采集参数信息的信息或时间。

在本实例中,两端并没有完全相连,其开放式的设计可以相对柔和的套在用户的手腕上,提升了用户佩戴的舒适度。类似耳机插孔规格3.5mm的圆形充电孔,可以在智能腕带出现没电或电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智能手机的耳机孔对智能腕带进行充电。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装置可以应用在前述对应的方法实施例中,详情参见上述实施例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发明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需要智能手机上匹配该智能腕带的App程序,结合该APP程序能更好的查询或利用智能腕带采集个佩戴者的个人参数,达到督促佩戴者改掉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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