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用品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方便患者穿、脱和换药的病号裤。
背景技术:
对于下肢瘫痪、下肢烧伤、下肢骨伤、下肢骨牵引、需要进行输尿管辅助等患者而言,在医院住院检查治疗期间,需要经常进行病号裤的穿、脱。目前医院现有的病号裤都是传统的固定式套穿结构,穿脱很不方便,每次检查都给患者造成很大的不便。而且对患者的隐私部位保护作用差。对于卧床的病人更是如此,尤其是需要携带输尿管的患者,输尿管容易压在身下,或者输尿管检查更换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方便患者穿、脱和换药的病号裤。该病号裤方便患者穿脱,对于患者隐私保护到位,防止了输尿管挤压。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该种方便患者穿、脱和换药的病号裤,病号裤的两个裤腿外侧从上到下前、后两面均为完全常开的,两个裤腿的外侧上半部分前、后两面均通过拉链实现裤腿的拼合固定,裤腿的下半部分前、后两面亦通过可拆装件拼合固定;裤腿的上半部分比下半部分宽松;在病号裤的裆部设有输尿管导出孔,输尿管从输尿管导出孔导出,输尿管导出孔外侧贴固有遮挡布。
进一步地,所述病号裤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通过环形拉链可拆卸固定连接,拆卸后的上半部分作为病号短裤。
进一步地,所述可拆装件包括固定在裤腿外侧前面的绑带和固定在裤腿外侧后面的若干条绑带,对应位置的绑带系在一起固定裤腿的前、后两面。
进一步地,所述可拆装件包括若干固定在裤腿外侧前面的粘贴带和固定在裤腿外侧后面的自粘贴,粘贴带与自粘贴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可拆装件为若干固定在裤腿外侧前面和固定在裤腿外侧后面的摁扣。
进一步地,所述病号裤的上半部分裤腿的前面设有输尿管固定卡。
进一步地,所述输尿管固定卡为软质材料制作。
综上,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如下:
通过将裤腿的两侧均设置为完全敞开式的,且上半部分是通过拉链连接固定的,可以实现上班部分的快速固定和拆开,且能比较好的保护患者的腰部附近的隐私。
对于下半部分采用可拆装件连接固定裤腿的前后两面,可以提高腿部的透气性。
病号裤设计为上下可拆分离的短裤,方便夏天或腿部不宜穿裤患者使用。
对裆部设置输尿管导出孔和遮挡布,方便输尿管的更换检查,同时保护了患者的隐私。
在病号裤的上半部分裤腿的前侧设置软质的输尿管固定卡,将输尿管固定在病号裤的前面,防止患者加压输尿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的病号裤的前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病号裤后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病号裤上半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裤腿、2上半部分、3下半部分、4拉链、5遮挡布、6环形拉链、7绑带、8粘贴带、9自粘贴、10摁扣、11输尿管固定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和原理进行详细说明,所举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一:如图1-图3所示,该实用新型公开的病号裤的两个裤腿1外侧从上到下前、后两面均为完全常开的,两个裤腿的外侧上半部分2前、后两面均通过拉链4实现裤腿的拼合固定,裤腿的下半部分3前、后两面亦通过可拆装件拼合固定。可拆装件包括固定在裤腿外侧前面的绑带7和固定在裤腿外侧后面的若干条绑带,对应位置的绑带系在一起固定裤腿的前、后两面。对于下半部分采用可拆装件连接固定裤腿的前后两面,可以提高腿部的透气性。通过将裤腿的两侧均设置为完全敞开式的,且上半部分是通过拉链连接固定的,可以实现上班部分的快速固定和拆开,且能比较好的保护患者的腰部附近的隐私。
裤腿的上半部分比下半部分宽松,更有利于病号裤的穿脱,另外上半部分宽松防止病号裤绑在病人身上尤其是裆部位置。在病号裤的裆部设有输尿管导出孔,输尿管从输尿管导出孔导出,输尿管导出孔外侧贴固有遮挡布5。对裆部 设置输尿管导出孔和遮挡布,方便输尿管的更换检查,同时保护了患者的隐私。
所述病号裤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通过环形拉链6可拆卸固定连接,拆卸后的上半部分作为病号短裤。病号裤设计为上下可拆分离的短裤,方便夏天或腿部不宜穿裤患者使用。
所述病号裤的上半部分两个裤腿的前面设有软质的输尿管固定卡11。在病号裤的上半部分裤腿的前侧设置软质的输尿管固定卡,将输尿管固定在病号裤的前面,可以从左侧也可以从右侧倒出输尿管,防止患者加压输尿管。
实施例二:如图4所示,其他部分与实施例一相同,区别在于所述可拆装件包括若干固定在裤腿外侧前面的粘贴带8和固定在裤腿外侧后面的自粘贴9,粘贴带与自粘贴固定。
实施例三:如图5所示,其他部分与实施例一相同,区别在于所述可拆装件为若干固定在裤腿外侧前面和固定在裤腿外侧后面的摁扣10。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的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相关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扩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