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马靴中线压平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69851阅读:374来源:国知局
一种马靴中线压平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马靴加工装置,尤其涉及一种马靴中线压平装置。



背景技术:

在传统的马靴制作过程中,靴筒处的中线处需要进行缝制,缝制后的中线需要进行压平,而压平时需要人工进行手动压平,费时费力,工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马靴中线压平装置,解决上述现有技术问题中的一个或者多个。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马靴中线压平装置,包括靴筒座、压平件和驱动压平件在靴筒座上往复移动的驱动系统。

本发明通过机械操作代替传统人工操作,减小了操作者的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驱动系统包括导轨、移动座和驱动移动座在导轨上往复移动的驱动装置,压平件设置于移动座。由此,驱动系统能够驱动压平件往复移动,使得压平件能够对放置于靴筒座上的靴筒中线进行反复压平。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驱动装置包括转盘、连杆和驱动转盘旋转的电机,转盘位于导轨一端,连杆一端可转动连接于转盘侧面,连杆与转盘的连接处靠近转盘外边缘,连杆另一端铰接于移动座。由此,通过转盘的旋转来带动移动座往复移动。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压平件包括转筒,移动座朝向靴筒座的一侧设有两个轴承座,转筒两端分别通过轴承一一设置于轴承座。由此,压平件能够在靴筒座上往复滚动,减少了对靴筒座上靴筒表面的摩擦,防止损坏靴筒。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转筒表面环向设有弧凹部,靴筒座表面设有与弧凹部配合的弧形凸部。由此符合靴筒表面弧形的结构,防止在压平中线时将靴筒压变形。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还包括气缸,气缸驱动靴筒座朝向压平件往复移动。由此,在将马靴靴筒套装在靴筒座上时,可以先调节靴筒座远离压平件,方便靴筒的套装,当装好后,再调节靴筒座靠近压平件,进行中线压平作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马靴中线压平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一种马靴中线压平装置的压平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马靴中线压平装置,包括靴筒座1、压平件和驱动压平件在靴筒座1上往复移动的驱动系统。靴筒座1用于马靴靴筒的放置,驱动系统可以驱动压平件对靴筒座1上的马靴靴筒的中线进行反复压平,实现机械操作代替传统人工操作,减小了操作者的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其中,驱动系统包括导轨31、移动座32和驱动移动座32在导轨31上往复移动的驱动装置,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设置机架,导轨31和靴筒座1均安装在机架上,导轨31和和靴筒座1之间相互平行且上下设置,导轨31可以是两根水平平行设置的导杆,移动座32可以钻设有两个孔,使得移动座32可以套装在两根导杆上,且能够在导杆上滑动。压平件安装于移动座32朝向靴筒座1的一侧,可以随移动座32一起移动,且压平件在靴筒座1上按压移动。

其中,驱动装置包括转盘33、连杆34和驱动转盘33旋转的电机35,电机35可以固定安装在机架上且位于导轨31的一端,电机35输出端键连接于转盘33中心驱动转盘33旋转。连杆34一端可转动连接于转盘33侧面,具体来说转盘33侧面固定有固定杆,固定杆一端固定在转盘33侧面,固定杆另一端可以通过轴承连接在连杆34端部,连杆34与转盘33的连接处靠近转盘33外边缘,由此可以增大连杆34另一端的移动距离,连杆34另一端铰接于移动座32。由此,电机35驱动转盘33旋转,转盘33通过连杆34带动移动座32在导轨31上往复移动,使得移动座32上的压平件对靴筒座1上的马靴靴筒的中线进行反复压平。

其中,压平件包括转筒21,移动座32朝向靴筒座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两个轴承座36,转筒21两端分别通过轴承一一设置于轴承座36,由此转筒21能够转动,使得转筒21能够在靴筒座1上往复滚动,减少了对靴筒座1上靴筒表面的摩擦,防止损坏靴筒。

此外,转筒21表面环向一体形成有弧凹部22,也就是说,转筒21的直径从两端到中间逐渐变小,靴筒座1表面设有与弧凹部22配合的弧形凸部11,弧形凸部11可以一体成型于靴筒座1表面,也可以是表面呈弧形结构的金属板且固定安装在靴筒座1上。由此符合靴筒表面弧形的结构,防止在压平中线时将靴筒压变形。

此外,还可以包括气缸4,气缸4可以固定安装在机架上且位于靴筒座1的下方。气缸4驱动靴筒座1朝向压平件往复移动,具体来说,靴筒座1的的一端铰接在机架上,气缸4的输出端铰接于靴筒座1下侧面。由此,在将马靴靴筒套装在靴筒座上时,可以先调节靴筒座远离压平件,方便靴筒的套装,当装好后,再调节靴筒座靠近压平件,进行中线压平作业。

综上所述,本发明通过机械操作代替传统人工操作,减小了操作者的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相似的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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