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39489阅读:10042来源:国知局
防疫服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防疫用品,具体涉及一种适用于给受到高危传染性病毒感染的患者穿戴的防疫服。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防护服一般都是给受病毒威胁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穿戴的防护用品,如埃博拉病毒防护服、防体液渗透防护服、传染性病毒防护服。有的防护服还带有防毒面具,医务人员在穿戴上述防护服时不但活动受到限制,而且不能从根源上解决病毒随空气扩散的问题。另外,治疗一位受高危病毒感染的患者,就要让所有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医务人员都穿戴上这种防护服,这显然增加了医务人员负担。还有,在转运患者的过程中,如果不对患者进行隔离,则患者在转院的过程中,很可能把病毒扩散到其它区域。

目前尚缺乏一种针对患者使用的防疫服或者说隔离服,以有效地防止传染性病毒的扩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防疫服,该防疫服的特点是适合给受到高危病毒感染的患者穿戴,解决了患者穿戴现有防疫服后医生不方便给患者治疗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手段实现的:

一种防疫服,包括头套和与头套密封连接的连体服,所述连体服具有用于方便穿戴的开口,所述开口处通过拉链密封,所述连体服上设置有穿刺区域,所述穿刺区域通过透明的橡胶片或硅胶片密封。

进一步,所述头套上设置有眼罩、氧气罩和排气管,所述排气管上设置有过滤装置和杀菌装置。

进一步,所述氧气罩上设置有吸食管,所述吸食管上安装有单向阀。

进一步,所述排气管上还设置有三通接头,所述三通接头中的两个接口分别与排气管和过滤装置连通,另一个接口由弹性材料密封。

进一步,所述穿刺区域位于内侧肘部和/或手背部。

进一步,所述连体服位于大腿外侧设置有裤兜,所述裤兜设置成能够伸入个手指的手套型;所述连体服位于裆部位置处设置有废物排泄口,所述废物排泄口处通过拉链密封,所述废物排泄口外侧设置有带螺纹的环形圈。

进一步,所述废物排泄口设置有两个,分别位于裆部前侧和裆部后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防疫服,包括头套和与头套密封连接的连体服,所述连体服具有用于方便穿戴的开口,所述开口处通过拉链密封,所述连体服上设置有穿刺区域,所述穿刺区域通过透明的橡胶片或硅胶片密封。本实用新型的防疫服通过设置由透明的橡胶片或硅胶片密封的穿刺区域,方便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穿刺针注射,橡胶的弹性会使穿刺针孔自动闭合,进而防止病毒从穿刺针孔处逃逸。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防疫服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防疫服上吸食管的结构示意图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的防疫服,包括头套1和与头套密封连接的连体服2,具体的,头套1与连体服2采用涂胶的不透气的帆布一体制成;所述连体服2具有用于方便穿戴的开口2a,所述开口处通过拉链密封,本实施例中,所述开口2a开设在连体服的正面,开口的起始端由连体服的一条腿部底端向上延伸至连体服的胸径处然后再转弯向下延伸至连体服的另一条腿部底端,所述开口由沿开口设置的拉链密封,上述拉链设置的好处在于可以方便对受到感染后失去行动能力的患者穿戴防疫服;所述连体服2上设置有穿刺区域3,所述穿刺区域3通过透明的橡胶片或硅胶片密封,所述穿刺区域3位于内侧肘部和手背部,通过内侧肘部的穿刺区域3,可实现直接用穿刺针穿刺采血,也可以通过内侧肘部和手背部的穿刺区域对患者进行穿刺输液;所述头套1上设置有眼罩4、氧气罩5和排气管6,所述排气管6上设置有过滤装置10和杀菌装置11,通过设置过滤装置10和杀菌装置11可过滤掉和杀灭患者呼出气体中的病毒;所述氧气罩5上设置有吸食管7,所述吸食管7上安装有单向阀,如图2所示,所述单向阀可以采用两个半圆形硅胶7a相互扣合的形式构成,患者可通过吸食管吃流体食物。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排气管6上还设置有三通接头9,所述三通接头9中的两个接口分别与排气管6和过滤装置10连通,另一个接口由弹性材料密封,所述弹性材料可采用硅胶材料。通过穿刺针刺透弹性材料可对气体进行采样,拔出穿刺针头后弹性材料会对接口进行密封。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连体服2位于大腿外侧设置有裤兜13,所述裤兜13设置成能够伸入5个手指的手套型;所述连体服2位于裆部位置处设置有废物排泄口8,所述废物排泄口8处通过拉链密封,拉链的拉环设置在连体服内侧,所述废物排泄口外侧设置有带螺纹的环形圈12,所述废物排泄口8设置有两个,分别位于裆部前侧和裆部后侧。患者通过手套型的裤兜,可从连体服2内侧拉开拉链,环形圈12用于与排泄桶密封连接,从而保证在患者排泄的过程中,始终保持与外界空间进行隔离。

本行业的技术人士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属于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

本实用新型未详细描述的技术、形状、构造部分均为公知技术。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