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大檐帽及执法记录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23513阅读:1030来源:国知局
警用大檐帽及执法记录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警用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警用大檐帽及执法记录系统。



背景技术:

执法记录是践行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取证困难等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执法记录装置是根据执法部门执法记录的实际需要,设计研发的一款高科技产品,具有数码摄像、数码照相等功能,能够对执法过程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但由于现有技术中多数执法记录装置体积较大且装置表面无遮挡,在使用执法记录装置时需要手持或需要佩戴在胸前等部位,容易被犯罪分子发现并躲避取证,使得执法人员执法记录存在难度,很不适应现代法制社会取证举证的程序性要求,造成执法人员无证可举、有口难言的局面。此外,现有技术中的执法记录装置为达到便携或隐蔽等目的,其电池体积多数较小,电池容量低,造成执法记录装置的续航时间短,使用执法记录装置进行执法记录的时间十分有限。

综上所述,现有技术中很难有效解决在使用执法记录装置进行取证过程中出现的隐蔽性不足以及续航能力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警用大檐帽,以解决在使用执法记录装置进行取证过程中出现的隐蔽性不足以及续航能力差的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用大檐帽,包括:帽子本体、太阳能电池板、充电装置、充电电池、控制器、存储装置以及摄像头,其中:所述太阳能电池板设置在所述帽子本体的外顶部;所述充电装置、所述充电电池、所述控制器及所述存储装置均设置在所述帽子本体的内部;所述摄像头设置在所述帽子本体内且取景方向朝向所述帽子本体外部;所述充电装置分别与所述太阳能电池板及所述充电电池连接,所述充电电池、所述存储装置及所述摄像头均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优选地,还包括启停开关,所述启停开关设置在所述充电电池与所述控制器之间,用于控制所述控制器接入电源。

优选地,所述摄像头为红外线摄像头。

优选地,所述充电装置为无线充电装置。

优选地,还包括录音装置,所述录音装置设置在所述帽子本体内且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

优选地,还包括USB接口,所述USB接口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警用大檐帽具有以下优势: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用大檐帽,在使用前,执法人员需将警用大檐帽戴在头上,并调整帽子本体,使得帽子本体上设置的摄像头的取景方向与执法人员视线方向保持一致。在使用过程中,充电电池为与之连接的控制器供电,控制器再将部分电能输送至与控制器相连接的摄像头、存储装置等,摄像头开始拍摄,并将拍摄的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传输至控制器,由控制器对该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进行处理后存储至存储装置中留存。如执法人员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用大檐帽,光线照射到帽子本体的外顶部设置的太阳能电池板上,太阳能电池板吸收太阳能并将其转化为电能,并利用充电装置对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再由充电电池为与其直接连接的控制器及间接连接的摄像头、存储装置等供电;如在光线不充足的环境下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用大檐帽,则可利用充电电池内蓄存的电能为与充电电池直接连接的控制器及间接连接的摄像头、存储装置等供电。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用大檐帽通过将充电装置、充电电池、存储装置及摄像头置于帽子本体内来达到隐藏拍摄的目的,不易被不法分子发现以躲避拍摄,增加了取证的隐蔽性。而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用大檐帽在帽子本体外顶部设置太阳能电池板,并通过充电装置为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增强了警用大檐帽的续航拍摄能力,续航时间更长,增加了取证时间。此外,利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用大檐帽进行执法记录,更加方便佩戴和调整拍摄角度。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执法记录系统,以解决在使用执法记录装置进行取证过程中出现的隐蔽性不足以及续航能力差的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执法记录系统,包括:控制台及上述技术方案所述的警用大檐帽,所述警用大檐帽设有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所述无线信号发射装置与所述警用大檐帽的控制器信号连接,所述控制台设有无线信号接收装置,所述无线信号发射装置与所述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信号连接。

优选地,所述控制台还设有显示器,所述显示器与所述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信号连接。

优选地,所述警用大檐帽还包括定位装置,所述定位装置设置在所述警用大檐帽的帽子本体内且与所述警用大檐帽的控制器信号连接。

优选地,所述警用大檐帽还包括报警开关,所述报警开关设置在所述警用大檐帽的帽子本体上且与所述警用大檐帽的控制器信号连接。

所述执法记录系统与上述警用大檐帽相对于现有技术所具有的优势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的主视图;

图3为图2所示的警用大檐帽的仰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的又一结构示意图。

图标:1-帽子本体;2-太阳能电池板;3-充电装置;4-充电电池;5-控制器;6-存储装置;7-摄像头;8-启停开关;9-录音装置;10-USB接口;11-定位装置;12-报警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如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其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如出现术语“第一”、“第二”、“第三”,其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如出现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1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的主视图;图3为图2所示的警用大檐帽的仰视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的又一结构示意图。如图1-4所示,本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包括帽子本体1、太阳能电池板2、充电装置3、充电电池4、控制器5、存储装置6以及摄像头7,其中:太阳能电池板2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外顶部;充电装置3、充电电池4、控制器5及存储装置6均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内部;摄像头7设置在帽子本体1上且取景方向朝向帽子本体1外部;充电装置3分别与太阳能电池板2及充电电池4连接,充电电池4、存储装置6及摄像头7均与控制器5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包括帽子本体1、太阳能电池板2、充电装置3、充电电池4、控制器5、存储装置6以及摄像头7。

其中,帽子本体1可为大檐帽,可将太阳能电池板2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顶部外侧,并可用粘接等方式将太阳能电池板2与帽子本体1连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太阳能电池板2从帽子本体1的顶部掉落。如帽子本体1设有警徽,摄像头7可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警徽上方位置,如此设置是出于执法人员在佩戴警用大檐帽时大多将警徽朝向执法人员面部正前方的考量,便能够在佩戴警用大檐帽时拍摄位于执法人员面部正前方的区域,将执法人员视线范围内的执法现场情况拍摄下来。执法人员还可根据执法记录的需要,将摄像头7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其他位置。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如帽子本体1的顶部为软顶,则太阳能电池板2可采用柔性太阳能板,并将其粘贴在帽子本体1的顶部外侧。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的充电装置3、充电电池4、控制器5及存储装置6均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内部,具体而言,充电装置3、充电电池4、控制器5及存储装置6均可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帽口内,并可通过粘接、缝合等方式将其与帽子本体1连接,也可在帽子本体1上开设夹层,并将充电装置3、充电电池4、控制器5及存储装置6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夹层中。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摄像头7可为针孔摄像头等体积较小的摄像头,可将帽子本体1的侧面开设通孔,通孔可开设在警徽上方,将摄像头7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帽口内并将摄像头7对准帽子本体1上开设的通孔,使摄像头7能够透过帽子本体1拍摄到帽子本体1外部的现场情况。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可将帽子本体1加设夹层,并可将摄像头7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夹层中,再将摄像头7对准帽子本体1上开设的通孔,使摄像头7能够透过帽子本体1拍摄到帽子本体1外部的现场情况,另外,摄像头7的镜头可为鱼眼镜头,以便获得更大的取景范围。

太阳能电池板2指能够吸收太阳光,将太阳辐射能通过光电效应或者光化学效应直接或间接转换成电能的装置,太阳能电池板2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顶部外侧。如帽子本体1的顶部为软顶,则太阳能电池板2可采用柔性太阳能板或薄膜太阳能电池等。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太阳能电池板2还可设置在帽子的帽檐处。太阳能电池板2与帽子本体1之间的连接方式可为粘接,也可通过线绳连接,还可以将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具体地,可将太阳能电池板2用胶粘接多个触角,再使用线绳将各触角缝合在帽子本体1的顶部外侧。如此,既能够避免太阳能电池板2与帽子本体1直接粘接时出现粘接不便、牢固性差的情况,也能避免太阳能电池板2与帽子本体1采用线绳连接时出现线绳在连接点易脱落的情况。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所涉及的存储装置6可为RAM(Random Access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只读存储器)、硬盘、USB闪存盘等,存储装置6与控制器5连接,可通过输电线缆连接,也可为无线信号连接,摄像头7将拍摄的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传输至控制器5,控制器5再对该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进行处理后存储至存储装置6中。

在本实施例一中,控制器5可为数字信号处理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精简指令集处理器以及单片机等具有接发信号、处理数据以及做出命令等功能的控制器,充电电池4、存储装置6及摄像头7均与控制器5连接。控制器5可将摄像头7拍摄的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转化为数字信号存储至存储装置6中,也可利用充电电池4的电能为存储装置6及摄像头7供电。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充电装置3分别与太阳能电池板2及充电电池4连接,并能够利用太阳能电池板2将太阳能转化而来的电能为充电电池4充电。充电装置3与太阳能电池板2及充电电池4之间的连接方式可为无线连接或通过输电线缆连接。太阳能电池板2能够吸收太阳能,并可将其转化为电能,充电装置3可将太阳能电池板2转化的电能为充电电池4充电,再由充电电池4为控制器5供电,控制器5将部分电能为与控制器5相连接的存储装置6及摄像头7供电,摄像头7将拍摄得到的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传输至控制器5,再由控制器5对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处理后存储至存储装置6中。在光线不足的条件下,太阳能电池板2不工作,则可由充电电池4利用其蓄存的电能为控制器5直接供电。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前,执法人员需将警用大檐帽戴在头上,并调整帽子本体1,使得帽子本体1上设置的摄像头7的取景方向与执法人员视线方向保持一致。在使用过程中,充电电池4为与之连接的控制器5供电,控制器5再将部分电能输送至与控制器5相连接的摄像头7、存储装置6等,摄像头7进行拍摄,并将拍摄到的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传输至控制器5,由控制器5对该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进行处理后存储至存储装置6中留存。如执法人员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使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当光线照射到帽子本体1的外顶部设置的太阳能电池板2上时,太阳能电池板2吸收太阳能并将其转化为电能,并通过充电装置3对充电电池4进行充电,再由充电电池4为与其直接连接的控制器5及间接连接的摄像头7、存储装置6等供电;如在光线不充足的环境下使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时,则可利用充电电池4内蓄存的电能为与充电电池4直接连接的控制器5及间接连接的摄像头7、存储装置6等供电。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通过将充电装置3、充电电池4、存储装置6及摄像头7置于帽子本体1内来达到隐藏拍摄的目的,不易被不法分子发现以躲避拍摄,增加了取证的隐蔽性。而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在帽子本体1外顶部设置太阳能电池板2,并通过充电装置3为充电电池4进行充电,增强了警用大檐帽的续航拍摄能力,续航时间更长,增加了取证时间。此外,利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进行执法记录,更加方便佩戴和调整拍摄角度。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还包括启停开关8,启停开关8设置在充电电池4与控制器5之间,用于控制控制器5接入电源。

其中,启停开关8可为船型开关、按钮开关等,启停开关8设置在充电电池4与控制器5之间,并通过启停开关8的闭合与断开来控制控制器5是否接入电源。如需使用警用大檐帽进行执法拍摄,则开启启停开关8;如无需使用警用大檐帽进行执法拍摄时,关闭启停开关8即可。

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摄像头7为红外线摄像头。红外线摄像头指能够在光线较暗的环境下利用红外线摄像头的红外线灯照射被拍摄物体以达到在较暗环境下成像目的的摄像元件。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通过设置红外线摄像头实现在光线较暗的环境下拍摄的目的,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无需开启红外线摄像头的红外线灯。如此设置,使得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能够在光线较暗的环境下进行执法取证,适应性更强。

进一步地,充电装置3为无线充电装置。本实施例一中,无线充电装置指能够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对充电电池4进行无线充电的装置。无线充电装置的设置,使得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无需使用输电线缆等输电装置连接充电电池4,增强了便捷性和通用性。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还包括录音装置9,录音装置9设置在帽子本体1内且与控制器5信号连接。录音装置9设置在帽子本体1内,可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帽口处或帽子本体1设有的夹层内,录音装置9可设有麦克风,并可将麦克风从帽子本体1中伸出,以便使得录音装置9录制的音质更好,录音更清晰。在使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时,录音装置9可将录制的音频信号传输至控制器5,再由控制器5对该音频信号进行处理后存储至存储装置6中留存。

值得一提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还包括USB(Universal Serial Bus,通用串行总线)接口10,USB接口10与控制器5信号连接。USB接口10可放置在帽子本体1的帽口处,也可放置在帽子本体1上开设的夹层内。在使用警用大檐帽时,可将USB数据线等与USB接口10相匹配的设备插设在USB接口10处,由于控制器5与USB接口10连接,控制器5可通过向USB接口10发射识别信号并接收识别信号,对插入USB接口10的设备进行识别,如识别结果为充电设备,则控制器5可利用USB接口10为该充电设备传输电能,为充电电池4充电;如识别结果为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控制器5可利用USB接口10将存储装置6中存储的数据传输至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中。USB接口10的设置,使得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警用大檐帽不仅能够利用充电设备直接向充电电池4充电,还可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随时拷贝相关数据,方便查看摄像头7拍摄到的相关视频或图片,而且还能够防止数据丢失。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二提供的执法记录系统,包括控制台及上述实施例所述的警用大檐帽,警用大檐帽设有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与警用大檐帽的控制器5信号连接,控制台设有无线信号接收装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与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信号连接。

其中,警用大檐帽包括帽子本体1、太阳能电池板2、充电装置3、充电电池4、控制器5、存储装置6以及摄像头7,太阳能电池板2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外顶部;充电装置3、充电电池4、控制器5及存储装置6均设置在帽子本体1的内部;摄像头7设置在帽子本体1上且取景方向朝向帽子本体1外部;充电装置3分别与太阳能电池板2及充电电池4连接,充电电池4、存储装置6及摄像头7均与控制器5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执法记录系统利用警用大檐帽进行执法记录,并将警用大檐帽的充电装置3、充电电池4、存储装置6及摄像头7置于帽子本体1内达到隐藏拍摄的目的,不易被不法分子发现以躲避拍摄,增加了取证的隐蔽性。而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执法记录系统在帽子本体1外顶部设置太阳能电池板2,并通过充电装置3为充电电池4进行充电,增加了警用大檐帽的续航拍摄时间,增强执法记录系统的可靠性。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执法记录系统中,警用大檐帽还设有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可为射频信号发生器、WIFI信号发射器等装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执法记录系统还包括控制台,控制台可为计算机等能够处理无线信号的装置,控制台设有无线信号接收装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与警用大檐帽的控制器5信号连接,能够将警用大檐帽的摄像头7拍摄到的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通过无线信号传输至与之信号连接的无线信号接收装置,无线信号接收装置能够接收到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后并将其传输至控制台进行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控制台还设有显示器,显示器与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信号连接。无线信号接收装置能够将接收到的警用大檐帽的摄像头7拍摄到的视频信号或图像信号传输至显示器,并通过显示器显示出来。显示器的设置,方便执法人员对执法记录进行观察分析。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执法记录系统中,警用大檐帽还包括定位装置11,定位装置11设置在警用大檐帽的帽子本体1内且与警用大檐帽的控制器5信号连接。定位装置11用于实现警用大檐帽的定位功能,可为GPS定位仪等装置。在使用时,定位装置11将所处位置信息转化为可输出信号传输至控制器5,经控制器5处理后由无线信号发射装置发出,无线信号接收装置接收到该可输出信号,并将该可输出信号传输至显示器,经显示器显示警用大檐帽所处位置。定位装置11的设置,使得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执法记录系统能够快速掌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记录的地点信息,以便协助执法。

进一步地,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执法记录系统中,警用大檐帽还包括报警开关12,报警开关12设置在警用大檐帽的帽子本体1上且与警用大檐帽的控制器5信号连接。开启报警开关12,报警开关12向控制器5发出报警信号,经控制器5处理后将报警信号由无线信号发射装置传输至控制台,实现报警功能,援助人员可根据控制台的显示器显示的定位装置11的定位地点信息进行援助。报警开关12的设置,方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快速报警,请求援助。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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