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降温作用服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09714阅读:1592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降温作用服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面料服装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具有降温作用服装。



背景技术:

目前服装领域中,所应用的面料种类繁多、五花八门,不管哪种面料,穿着舒适是首要满足的条件,除此之外根据不同面料的不同特性,将其制作成具有相应特性功能的面料服装。比如目前越来越受国内外消费者喜爱的空气层面料,空气层面料设计有里、中、外三层结构,不会产生褶皱,设计性强,三层结构在织物中形成空气夹层,起到保暖作用,由此目前空气层面料通常用来制作具有保暖效果的服装,如此就大大限制了空气层面料作为夏季服装的应用,如此无法满足消费者之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降温作用服装,采用空气层面料制作而成,兼具有空气层面料自身的优良设计特性以及具备降温效果,所制得服装能够满足消费者之需求。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具有降温作用服装,采用空气层织物制作而成,该空气层织物的厚度为2.5mm-4.5mm,空气层织物具有穿着时内外区分的内侧面和外侧面;空气层织物上冲孔加工有内外侧贯穿并且宽口朝外、窄口朝内的锥形洞,其中朝外的宽口的直径值为5mm-10mm,朝内的窄口的直径值为1mm-3mm。

所述锥形洞的内侧壁上螺旋冲出有双螺旋道,该双螺旋道间构成有螺旋凹槽,该双螺旋道的道壁呈从外侧往内侧的倾斜结构。

所述锥形洞在空气层织物上呈均匀间隔分布,或者在空气层织物上分布构成为洞图案结构。

所述空气层织物上的对应锥形洞周围还设有反向对流孔结构。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新型一种具有降温作用服装,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在于:本新型将空气层织物服装设计成新颖的降温服装面料,穿戴中,服装面料保持有空气层织物抗皱、设计性强等特性,同时,空气经过服装面料的锥形洞时,从朝外的宽口进入朝内的窄口,由于面积的变化产生压强的变化,使进入靠近人体窄口处的空气流动速度非常快。快速流动的空气可以及时将人体散发出的热可以及时又快速地排放出去,从而让人体产生降温凉快的感觉。

附图说明

图1是本新型具有降温作用服装的截面示意图;

图2是本新型具有降温作用服装的主视图。

标号说明

空气层织物1,内侧面11,外侧面12,

锥形洞2,宽口21,窄口22,双螺旋道23,

反向对流孔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案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本案涉及一种具有降温作用服装,采用空气层织物1制作而成,该空气层织物1采用具有一定厚度的空气层厚织物,较佳厚度H为2.5mm-4.5mm。空气层织物1具有穿着时内外区分的内侧面11和外侧面12。空气层织物1的组织结构平滑,柔软,厚度均匀,适宜穿着。

空气层织物1上冲孔加工有锥形洞2结构,锥形洞2在空气层织物1上呈内外侧贯穿,并且具有朝外侧设置的宽口21和朝内侧设置的窄口22。锥形洞2的尺寸设计十分关键,过大或者过小都将不利于其功能发挥,即宽口21和窄口22具有一定的口径尺寸,如此才能真正有效发挥锥形洞2的空气对流作用,其中,朝外的宽口21的直径值L1为5mm-10mm,朝内的窄口22的直径值L2为1mm-3mm。给出较佳具体实施例,空气层织物1的厚度H为3mm,宽口21的直径值L1为5mm,窄口22的直径值L2为1mm。设计中可以采用空气层织物1的厚度越厚,孔径越小的原则设计。

本新型的创新设计在于,采用空气层织物1设计制作具有降温功能的新颖服装面料,大大拓宽了空气层织物服装的制作领域,特别是用于制备需要降温效果的夏季服饰等等。穿戴中,服装面料保持有空气层织物1自身所具备的抗皱、设计性强等优良特性;于此同时,通过锥形洞2的作用,空气经过服装面料的锥形洞2时,从朝外的宽口21进入朝内的窄口22,由于面积的变化产生压强的变化,使进入靠近人体窄口22处的空气流动速度非常快,快速流动的空气能够将人体散发出的热可以及时又快速地排放出去,从而让人体产生降温凉快的感觉。

进一步,为了进一步提升锥形洞2的功能发挥,所述锥形洞2的内侧壁上还螺旋冲出有双螺旋道23,该双螺旋道23间构成有螺旋凹槽,该双螺旋道23的道壁呈从外侧往内侧的倾斜结构。螺旋凹槽可加速空气有序对流,避免紊流现象发生,倾斜设计的道壁为空气从外至内单向对流提供有力保证。

优选的,所述锥形洞2结构在空气层织物1上分布可以有各种各样形式,比如采用呈均匀间隔分布(参见图2),或者在空气层织物1上分布构成为洞图案结构,加强一体式装饰美观。锥形洞2的密度也可以根据需要来设定。

优选的,为了配合锥形洞2结构利于热量排放出,所述空气层织物1上的对应锥形洞2周围还设有反向对流孔结构3。

本新型具有降温作用服装制作方便,成本低廉,穿着简单,利用自然原理达到天然环保的降温效果,而且还轻便易洗。

以上所述仅为本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凡跟本新型权利要求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和修饰,均应属于本新型权利要求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