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氏活动拼接首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37384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轴氏活动拼接首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首饰,具体涉及一种轴氏活动拼接首饰。



背景技术:

传统的首饰如戒指、吊坠、手镯之类,其各个零部件之间为固定联接,并不可相对活动,且不可拆装,使得首饰只能呈现静态的美感,而缺少动态的美感,难以满足消费者对于首饰时尚感和新奇感的追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拆装活动的轴氏拼接结构的首饰。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轴氏活动拼接首饰,包括圆管单元、针管单元和单针单元,所述圆管单元、针管单元和单针单元之间两两拼接;所述圆管单元的三个侧面上均设置空心的圆管;所述针管单元的两个侧面上设置所述圆管,另一侧面上设置与所述圆管单元的圆管配合连接的针管;所述单针单元的三个侧面上均设置与所述圆管配合连接的所述针管。

优选地,所述圆管单元、针管单元和单针单元的上部均为正三棱柱结构,所述圆管单元、针管单元和单针单元的下部侧面为弧面,其底面为等边三角形,面积小于所述正三棱柱的底面面积。

优选地,所述针管的一端为圆柱端,另一端为沿所述圆柱端中心延伸的针管端;所述针管的长度小于所述正三棱柱底面边长;所述针管端穿入所述圆管,与所述圆管配合固定连接。

优选地,所述圆管、针管的圆柱端分别与所述弧面固定接触;所述圆柱端的长度与所述圆管的长度相同,长度均为2mm;所述针管端的长度为5mm,直径为0.3mm,与所述圆管的内径大小相匹配。

优选地,所述正三棱柱的底面边长为10mm,侧棱长度为4mm~5mm;所述正三棱柱的上表面向上延伸形成阶梯型的两个小面积的正三棱柱。

与相关技术比较,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轴氏活动拼接首饰,采用圆管单元、针管单元和单针单元三个不同的单元结构,两两相互拼接成圆形首饰结构,可作为戒指、吊坠、手镯或与其他结构拼合形成新的首饰结构;且可任意拆装,具有动态的美感、可满足消费者对于首饰时尚感和新奇感的追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首饰本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圆管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针管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单针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首饰本体1、圆管单元2、针管单元3、单针单元4、圆管21、针管32、圆柱端321、针管端322、弧面5。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描述。

参照附图1,一种轴氏活动拼接首饰,包括首饰本体1,所述首饰本体1由圆管单元2、针管单元3和单针单元4两两拼接形成;所述圆管单元2的三个侧面上均设置空心的圆管21;所述针管单元3的两个侧面设置圆管21,另一侧面上设置与所述圆管单元2的圆管21配合连接的针管32;所述单针单元4的三个侧面上均设置与所述圆管21配合连接的所述针管32。所述圆管单元2、针管单元3和单针单元4两两任意拼接形成的首饰本体1可作为戒指、吊坠、手镯或与其他结构拼合形成新的首饰结构,为首饰增添新奇感,且可拼接任意尺寸的戒指、吊坠或手镯等,具有动态的美感、可满足消费者对于首饰时尚感和新奇感的追求。

进一步地,所述圆管单元2、针管单元3和单针单元4的上部均为正三棱柱结构,所述圆管单元2、针管单元3和单针单元4的下部侧面为弧面5,其底面为等边三角形,面积小于所述正三棱柱的底面面积。所述弧面5可为所述圆管21、针管32提供部分空间,使圆管21、针管32的部分结构外露,使拼接的首饰本体1造型新奇,同时占用空间小不显得累赘。

进一步地,所述针管32的一端为圆柱端321,另一端为沿所述圆柱端321中心延伸的针管端322;所述针管32的长度小于所述正三棱柱底面边长;所述针管端322穿入所述圆管21,与所述圆管21配合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圆管21、针管32的圆柱端321分别与所述弧面5固定接触;所述圆柱端321的长度与所述圆管的长度相同,长度均为2mm;所述针管端322的长度为5mm,直径为0.3mm,与所述圆管21的内径大小相匹配,使拼接的首饰本体1结构稳固。

进一步地,所述正三棱柱的底面边长为10mm,侧棱长度为4mm~5mm;所述正三棱柱的上表面向上延伸形成阶梯型的两个小面积的正三棱柱。阶梯型小面积的正三棱柱增添了首饰表面的立体感。

在本文中,所涉及的前、后、上、下等方位词是以附图中零部件位于图中以及零部件相互之间的位置来定义的,只是为了表达技术方案的清楚及方便。应当理解,所述方位词的使用不应限制本申请请求保护的范围。

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文中上述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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