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大小的伞具和伞具收纳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02619阅读:370来源:国知局
可变大小的伞具和伞具收纳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可变大小的伞具和伞具收纳架。



背景技术:

伞具是一种提供阴凉环境或这笔雨、雪的工具,人们现在使用的伞具种类较多,但大多数功能单一,伞具撑开后伞面大小固定,在阳光暴晒或下雨天时,单人或多人撑同一把伞,无法保证每个人都不暴露在太阳或雨水之下,经常可见路面上两个人合撑一把伞时,有一个人的肩膀露在伞面以外被雨水淋湿,而当人们尽量避免自己被淋湿时将使劲往伞杆中心靠,这样一来导致非常拥挤,易引起人们的不适。

此外,在下雨天,伞具使用后伞面上的水不会立即干透,而是顺着伞面滑落,在室内空间,人们为了防止伞面滑落的雨水不弄湿地面,常采用桶子盛伞,这样很不雅观,同时伞具伞帽端与桶底接触,从伞面滴到桶底的水继续浸渍着伞具,对伞具的锈蚀和寿命产生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可根据用户需求随时调节伞面大小的伞具。

本实用新型同时提供一种尤其适用于雨天放置伞具的伞具收纳架。

本实用新型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可变大小的伞具,包括伞杆、伞帽、伞柄和伞面,所述伞帽上连接有主伞撑,主伞撑中末端处设有可沿主伞撑伸缩移动的副伞撑,所述伞杆从伞柄端至伞帽端依次设置有主伞轴和副伞轴,所述主伞撑与副伞轴之间连接有副伸缩架用于使伞具撑开成型,所述副伞撑与主伞轴之间连接有主伸缩架,所述伞杆上设有至少两个具有间距的限位孔,所述限位孔用于为主伞轴提供固定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主伞撑包括依次连接的转轴段、滑道段和拉杆段,所述转轴段与伞帽相连,副伸缩架端部与转轴段中末端相接,所述滑道段上设有直线凹槽为副伞撑提供伸缩路径和行程。

进一步地,所述副伞撑包括可沿主伞撑末端伸出的伸缩杆和设于滑道段内的弹簧,所述弹簧一端连接转轴段、另一端与伸缩杆的伸缩始端相接,所述主伸缩架与伸缩杆的伸缩始端相连。

更进一步地,所述伸缩杆为挠曲性伸缩杆。

再进一步地,所述拉杆段为中空结构,所述伸缩杆可在拉杆段的中空结构内灵活伸缩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伞面包括从伞帽覆盖至主伞撑末端的主伞面,还包括可与主伞面粘合用于覆盖副伞撑的副伞面。

所述伞面结构的并列的技术方案有:伞面包括展开面和可折叠面,所述展开面的展开始端与伞帽连接、展开末端与伸缩杆末端相接,所述可折叠面折叠于展开面与滑道段重合的部位,可折叠面内表面与弹簧连接并可随弹簧的拉伸而将折叠部分展开。

本实用新型同时提供一种伞具收纳架,用于为滴水或潮湿的雨伞提供放置空间,包括柱形收纳架本体,所述柱形收纳架本体顶部设有用于放置伞具伞帽端的固定柱,所述固定柱与柱形收纳架本体平行设置,所述固定柱底部设有漏水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柱形收纳架本体内部空间设有带漏水通孔的隔板。

更进一步地,所述柱形收纳架本体在隔板上方还设有用于固定固定柱的固定隔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伞面大小缩放自如,适用性强:主伞轴、副伸缩架和副伞撑的设置,使伞具具有放大功能,且主伞轴可随时对副伞撑进行收放,用户可随时对伞具进行实时调节,适用于各种恶劣天气和多人共伞的情况;

2)采用弹簧将副伞撑与主伞撑的转轴段相连,使副伞撑在副伸缩架的力作用下拉长弹簧,进而使副伞撑在滑到段内滑动伸出,在需要收伞时,弹簧又在自身弹力作用下辅助副伞撑收回,设计相辅相成,增加了伞具的使用灵活性;

3)伞具收纳架为滴水的雨伞提供收纳空间,固定柱底部漏水通孔可将伞面雨水进行有效引流至柱形收纳架本体底部,使伞面保持干爽,同时避免伞面滴下的水弥散在地面等地方;

4)柱形收纳架本体内部可用于养植植物或鱼等,隔板的设计,便于水分仍然可从伞面漏至柱形收纳架本体底部,水分为植物或鱼等提供天然水源,增加了伞具收纳架的实用和观赏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所述伞具在伞面为放大状态下的伞面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伞具骨架在主伞轴推移至第一限位孔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伞具骨架在主伞轴推移至第二限位孔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I部分放大图;

图5为所述副伞撑在滑道段内的连接结构局部示意图;

图6为实施例1所述伞面设置示意图;

图7为实施例3所述伞具收纳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所述伞具收纳架上放置伞具的使用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其中,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表示的仅是示意图,而非实物图,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实施例1

如图1~6所示,一种可变大小的伞具,包括伞杆1、伞帽2、伞柄3和伞面4,伞帽2上连接有主伞撑51,主伞撑51中末端处设有可沿主伞撑伸缩移动的副伞撑61,伞杆1从伞柄端至伞帽端依次设置有主伞轴62和副伞轴52,主伞撑51与副伞轴52之间连接有副伸缩架53用于使伞具撑开成型,副伞撑61与主伞轴62之间连接有主伸缩架63,伞杆1上设有至少两个具有间距的限位孔(未示出),限位孔用于为主伞轴提供固定位置。

本实施例中,限位孔数量设置为2个,从伞杆1的伞柄端至伞帽端的依次为第一限位孔和第二限位孔,两个限位孔内分别设有活动卡扣(未示出),主伞轴62上设有活动压扣与活动卡扣配合使用用于使主伞轴62分别停留在第一限位孔和第二限位孔位置,活动卡扣和活动压扣的结构和使用方式与现有技术的伞具相同。

当将主伞轴62从伞柄端推移至第一限位孔时,伞具的伞面4撑开为缩小状态,当主伞轴62被推移至第二限位孔时,副伞撑61被主伸缩架63带动沿主伞撑51末端伸出,此时伞具的伞面4撑开为放大状态,通过将主伞轴62在第一限位孔和第二限位孔之间切换,可灵活调节伞面大小,适应不同用户的需求。

主伞轴62在被推移的过程中,主伸缩架63带动主伞撑51撑开,主伞撑51带动副伸缩架53运动并最终带动副伞轴52在伞杆1上滑移,副伞轴52的行程终端设有用于固定卡住副伞轴52的活动扣(未示出),该活动扣与两个限位孔内的活动卡扣串联,其实时工作状态与两个活动卡扣相同,即任意一个活动卡扣工作,该活动扣即开始相应工作,具体地,副伞轴52结合副伸缩架53可对伞面4形成有力支撑。

主伞撑51具体包括依次连接的转轴段511、滑道段512和拉杆段513,转轴段511与伞帽2相连,副伸缩架53端部与转轴段511中末端相接,滑道段512上设有直线凹槽5121为副伞撑61提供伸缩路径和行程。

副伞撑61包括可沿主伞撑51末端伸出的伸缩杆611和设于滑道段512内的弹簧612,弹簧612一端连接转轴段511、另一端与伸缩杆611的伸缩始端相接,主伸缩架63与伸缩杆611的伸缩始端相连。

主伞轴62在从第一限位孔到第二限位孔的过程中,主伸缩架63带动伸缩杆611的伸缩始端沿滑道段512的直线凹槽一端移动到另一端,此过程中弹簧612被拉长张紧。

当需缩小伞面4或需将伞具收合时,通过操作主伞轴62上的活动卡扣使主伞轴离开第二限位孔,此时主伞轴62在张紧的弹簧612的弹力作用下迅速沿伞杆1朝伞柄3方向移动,实现伞面4的缩小或伞具的收纳。

为使伞面4撑开时更贴合用户的实际需求,伸缩杆611为挠曲性伸缩杆,其可发生弯折,使放大部分的伞面呈弧形,在伞面放大的同时能更有效的遮风挡雨。

为使伞具整体规整,避免过多零件裸露在外,优选将拉杆段513设为中空结构,伸缩杆611可在拉杆段513的中空结构内灵活伸缩移动。

本实施例中伞面4包括展开面41和可折叠面42,展开面41的展开始端与伞帽2连接、展开末端与伸缩杆611末端相接,即展开面41为伞具的伞面4在缩小状态下暴露在外的伞面。

可折叠面42具体为伞具的伞面4在缩小状态下折叠于展开面41与滑道段512重合的部位,可折叠面42内表面与弹簧612连接并可随弹簧的拉伸而将折叠部分展开。

可折叠面42外表面设有粘胶结构(未示出)可使其在折叠时自动粘合,当伞具伞面放大时,可折叠面的自动粘合状态被破坏,折叠面即可暴露在外。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伞面4包括从伞帽2覆盖至主伞撑51末端的主伞面,还包括可与主伞面粘合用于覆盖副伞撑61的副伞面。

具体地,主伞面的内表面边沿设有子(母)粘扣,副伞面小端的外表面边沿设有母(子)粘扣与主伞面上的子(母)粘扣粘合,实现伞面的增大。

主伞面外表面边沿设有粘胶带用于携带副伞面,当不需使用副伞面时,副伞面被卷起套设于粘胶带中。

实施例3

如图7~8所示,提供一种伞具收纳架,用于为滴水或潮湿的雨伞提供放置空间,包括柱形收纳架本体,柱形收纳架本体顶部设有用于放置伞具伞帽端的固定柱71,其与柱形收纳架本体平行设置,固定柱71底部设有漏水通孔。

伞面上的雨水将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伞面流向固定柱,并最终通过漏水通孔流向柱形收纳架本体底部。

柱形收纳架本体底部72为可拆卸底部,其具有一定高度,可容纳一定量的水,当水过量时,将可拆卸底部拆开,即可将水清理掉。

为增加伞具收纳架的用途,并对其进行美化,可将柱形收纳架本体的柱形部分设为透明的,同时在柱形收纳架本体内部空间设置带漏水通孔75的隔板73,在隔板73上养植植物或鱼,伞面流下的水可为植物等提供源源不断的水分。

为提高固定柱71的强度和结实度,柱形收纳架本体在隔板73上方还设有用于固定固定柱71的固定隔板74,固定隔板74上也设有漏水通孔75,使整个伞具收纳架的内部空间为通风状态,柱形收纳架本体内的水也可形成蒸发循环,避免因密闭导致产生异味等情况的出现。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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