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平展式伸缩伞及其工作方法。
背景技术:
伞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目前伞的结构主要是折叠式和拱形式,但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这些结构的伞并不是很好用。如电力维修员在下雨天或烈日下户外修理配电箱,上述结构的伞的遮阳或遮雨效果并不好,而且使用时不是很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平展式伸缩伞及其工作方法,不仅结构合理,而且实用方便。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平展式伸缩伞,包括有一主杆,所述主杆上套接有一中棒,所述中棒左右两侧均对称铰接有连杆,所述中棒上方的主杆上前后贯穿有第一小孔,经第一小孔对称铰接有左右两伞架,所述第一小孔上方主杆前后贯穿有第二小孔,经第二小孔对称铰接有左右两推杆,所述主杆左右两侧连杆、伞架、推杆的延伸端均由销铰接在一起。
进一步的,所述主杆左右两侧连杆与推杆远离主杆一端均前后贯穿设置有销孔,所述销的一端均固连有一方形块。
进一步的,所述方形块均左右贯穿设置有方形的滑槽,所述滑槽均供伞架穿入滑动。
进一步的,所述中棒左右两侧对称固设有铰接板,且每侧铰接板均设置有两块,每两块铰接板间均设有供连杆插入的间隙,所述铰接板上均前后贯穿设置有供销插入铰接的铰接孔。
进一步的,所述主杆为圆柱形,其下端固连一伞柄,所述伞柄上端面面积大于中棒下端面与主杆下端面面积之和。
一种平展式伸缩伞的工作方法,并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一手握住中棒,接着另一手朝上推动伞柄,带动主杆朝上运动,伞架均随着主杆的运动沿着第一小孔朝远离主杆一侧旋转,其在滑槽内即朝左右两侧延伸方向滑动,推杆均绕着销孔朝上运动,连杆均沿着铰接板上的铰接点朝左右两侧旋转,当伞柄推至与中棒底端相接处,两伞架呈水平状,两推杆斜向朝上凸出,完成推伞动作;缩伞动作与推伞动作相反,即首先一手握住中棒,接着另一手朝下拉动伞柄,带动主杆朝下运动,伞架均随着主杆的运动沿着第一小孔朝靠近主杆一侧旋转,其在滑槽内即朝主杆方向滑动,推杆均绕着销孔朝下运动,连杆均沿着铰接板上的铰接点朝主杆方向旋转,当伞柄无法在朝下拉时,连杆、伞架与推杆均为竖直朝下的状态,且均贴合在一起,即完成缩伞动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该平展式伸缩伞,通过连杆、伞架推杆的设计,能迅速完成推伞与缩伞的动作,且其在结构上简单合理,功能上方便实用。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构造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轴测图;
图3为图2中a的放大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的推伞过程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缩伞过程图。
图中:1-主杆,2-中棒,3-连杆,4-第一小孔,5-伞架,6-第二小孔,7-推杆,8-销,9-销孔,10-方形块,11-滑槽,12-铰接板,13-铰接孔,14-伞柄。
具体实施方式
为让本发明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如图1~5所示,一种平展式伸缩伞,包括有一主杆1,所述主杆上套接有一中棒2,所述中棒左右两侧均对称铰接有连杆3,所述中棒上方的主杆上前后贯穿有第一小孔4,经第一小孔对称铰接有左右两伞架5,所述第一小孔上方主杆前后贯穿有第二小孔6,经第二小孔对称铰接有左右两推杆7,所述主杆左右两侧连杆、伞架、推杆的延伸端均由销8铰接在一起。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主杆左右两侧连杆与推杆远离主杆一端均前后贯穿设置有销孔9,所述销的一端均固连有一方形块10。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方形块均左右贯穿设置有方形的滑槽11,所述滑槽均供伞架穿入滑动。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中棒左右两侧对称固设有铰接板12,且每侧铰接板均设置有两块,每两块铰接板间均设有供连杆插入的间隙,所述铰接板上均前后贯穿设置有供销插入铰接的铰接孔13。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主杆为圆柱形,其下端固连一伞柄14,所述伞柄上端面面积大于中棒下端面与主杆下端面面积之和。
一种平展式伸缩伞的工作方法,并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一手握住中棒,接着另一手朝上推动伞柄,带动主杆朝上运动,伞架均随着主杆的运动沿着第一小孔朝远离主杆一侧旋转,其在滑槽内即朝左右两侧延伸方向滑动,推杆均绕着销孔朝上运动,连杆均沿着铰接板上的铰接点朝左右两侧旋转,当伞柄推至与中棒底端相接处,两伞架呈水平状,两推杆斜向朝上凸出,完成推伞动作;缩伞动作与推伞动作相反,即首先一手握住中棒,接着另一手朝下拉动伞柄,带动主杆朝下运动,伞架均随着主杆的运动沿着第一小孔朝靠近主杆一侧旋转,其在滑槽内即朝主杆方向滑动,推杆均绕着销孔朝下运动,连杆均沿着铰接板上的铰接点朝主杆方向旋转,当伞柄无法在朝下拉时,连杆、伞架与推杆均为竖直朝下的状态,且均贴合在一起,即完成缩伞动作。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发明的启示下都可以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平展式伸缩伞。凡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发明的涵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