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电式供电鞋底,其特征在于:包括鞋底本体,鞋底本体的后部设有踩踏装置和发电装置,踩踏装置包括踏板,踏板的前端与鞋底本体转动连接,踏板的后端下方设有弹性连接件和齿条,弹性连接件的另一端与鞋底本体连接,齿条与固定在水平传动转轴上的小传动齿轮啮合以增速,水平传动转轴转动连接在鞋底本体上,水平传动转轴上还固定有圆周速率大于小传动齿轮的大锥齿轮以实现增速,大锥齿轮与固定在竖直传动转轴上且角速度大于大锥齿轮的小锥齿轮啮合以实现换向和增速,竖直传动转轴上还固定有圆周速率大于小锥齿轮的加速齿轮以实现增速,加速齿轮与固定在发电轴上的发电齿轮啮合,发电轴上设置有磁铁以形成发电装置的转子,转子内侧还设有线圈以形成发电装置的定子,线圈固定在鞋底本体上,发电轴转动连接在鞋底本体上;还包括设置在鞋底本体上与发电装置连接具有充电接口的储电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发电式供电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齿轮与发电齿轮之间还设有增速传动机构,增速传动机构包括与竖直传动轴平行设置的增速传动轴,增速传动轴上固定有角速度大于加速齿轮的衔接小齿轮和圆周速率大于衔接小齿轮的衔接大齿轮,衔接小齿轮与加速齿轮啮合,衔接大齿轮与发电齿轮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发电式供电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连接件为两组,分别设置在踏板的两侧;齿条为两组,分别设置在踏板的两侧且位于弹性连接件朝向踏板前端的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发电式供电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连接件为弹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发电式供电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本体的周向设有太阳能发电板,太阳能发电板与储电装置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发电式供电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电装置上设有指示装置以标识其使用状态,指示装置包括用于标识电量充满的第一指示装置和用于标识供电状态的第二指示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发电式供电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齿轮与发电轴之间还设有使发电轴仅能单向旋转的发电传动机构,以使发电装置能够用于直流发电;发电传动机构包括用于固定发电齿轮的过渡轴和驱动发电轴单向旋转的棘轮机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发电式供电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渡轴位于空心结构的发电轴内且与其同轴,过渡轴两端伸出发电轴且下端转动连接在鞋底本体上,上端与发电齿轮固定连接;发电轴的下端转动连接在鞋底本体上;棘轮机构为内啮合棘轮机构,包括棘轮和位与棘轮内侧的棘爪,棘轮固定在发电轴上,棘爪转动连接在过渡轮的上端面,过渡轮位于发电齿轮的下方且与过渡轴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发电式供电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电装置的电路为具有发电、储电、供电功能的集成电路;储电装置还设有过电保护电路,以使储电装置满电量时及时与发电装置断开。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发电式供电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口位于鞋底本体的侧边,用于连接移动设备以实现对移动设备的充电;储电装置上还设有输电接口,输电接口位于鞋底本体的侧边,用于连接外接电源以实现对储电装置的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