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

文档序号:952107阅读:23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特别适用于对近视眼,青光眼,老视眼,角膜炎等眼病的治疗。
现国内对眼病防治的药物有多种。一般都是直接作用于眼部,如有些眼药剂等,内含开窍药,有名贵的天然牛黄、麝香及冰片等,这几种药价格昂贵,在开窍醒神,活血散结止痉,明目等方向有疗效价值,但这些药为急救治标之品,辛香走窜而易伤正气,久用有副作用或不良反映,所以只宜暂时,不可久用。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普通药物和食物制备的即安全可靠,又治标治本的,疗效好,康复快,无毒无副作用的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在祖国中医医药保健的基础上,选用对眼睛有治疗保健功能的药物灵芝、黄芪,亦药亦食的有枸杞子、菊花、大枣、红花、决明子,还有纯食品的羊肝、海参等九种原料,经精挑、清洗、烘干、粉碎后,按重量比灵芝∶枸杞子∶黄芪∶菊花∶大枣∶红花∶决明子∶羊肝∶海参=1∶1.12∶1.04∶1.04∶1∶1.4∶1.2∶6∶1.2配料,再经浸泡、煎煮、过滤、二次煎煮、浓缩、配制装瓶、灭菌等工艺过程,制备出合格的防治眼病的口服液。
本发明与背景技术比较,采用普通的中草药,其成本低,药源充足易得,并按科学的配方和工艺制备,经辽宁省卫生厅有关部门的检测,无毒无副作用,除主要防治近视眼、老视眼外,还能有效地治疗青光眼,角膜炎等眼病。因口服液中含有较高的微量元素硒,还有抗癌作用,能有效的杀死体内癌细胞。
为对本发明的防治眼病的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有详细的了解,结合本发明的实施例描述如下实施例,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选用产自吉林的灵芝、黄芪,产自河南的菊花、红花,产自安徽的决明子,产自宁夏的枸杞子,产自辽宁的大枣、海参和新鲜羊肝,精细挑选,不得有生虫,发霉,变质等现象。将已选好的原料分别清洗干净,置于干燥箱内烘干,烘干温度为60℃,干燥8小时后取出,粉碎成粗颗粒状,准备工作完毕后按以下工艺过程操作1、配料按重量比取粉碎后的灵芝∶枸杞子∶黄芪∶菊花∶大枣∶红花∶决明子∶羊肝∶海参=1∶1.12∶1.04∶1.04∶1∶1.4∶1.2∶6∶1.2,即灵芝50kg,枸杞子56kg,黄芪52kg,菊花52kg,大枣50kg,红花70kg,决明子60kg,羊肝300kg,海参60kg,总原料量共750kg。
2、浸泡除鲜羊肝外,其它八种原料置于60℃的水中浸泡6小时,水量为没过原料即可。
3、煎煮总原料与水按1∶8的重量配比,即总原料750kg配以自来水6000kg,加入煎煮锅内煎煮,煮沸后文火煎煮80分钟。
4、过滤取出清液,将剩余残渣榨汁,然后过滤。
5、二次煎煮残渣的加水量为总原料量与水的重量比是1∶4,即总原料量750kg配以3000kg的自来水煎煮,煮沸后,文火煮60分钟,取汁液后过滤。
6、浓缩将上述两次榨取的汁液混合后,加热浓缩至密度d∶1.28~1.33。
7、配制装瓶加适量蒸馏水至4500升,过滤后装于玻璃瓶中,每瓶75ml,计60000瓶。
8、灭菌将装瓶后的口服液置于灭菌车中温度为121.3℃,时间为30分钟。
权利要求
1.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配方中按重量比∶灵芝∶枸杞子∶黄芪∶菊花∶大枣∶红花∶决明子∶羊肝∶海参=1∶1.12∶1.04∶1.04∶1∶1.4∶1.2∶6∶1.2,经配料、浸泡、煎煮、过滤、二次煎煮、浓缩、配制装瓶、灭菌等工艺过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浸泡过程中的用水量为浸没原料即可,水温60℃,浸泡6小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煎煮过程中总原料与水的重量比为1∶8,煮沸后,文火煮80分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二次煎煮过程中,残渣的加水量为总原料量与水的重量比是1∶4,煮沸后,文火煮60分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浓缩过程是将两次煎煮后的汁液混合后,加热浓缩至密度d∶1.28~1.33。
6.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其特下在于是按权利要求1~5的方法制备的。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防治眼病的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该口服液选用灵芝、枸杞子、黄芪、菊花、大枣、红花、决明子、羊肝、海参等九种原料,经配料、浸泡、煎煮、过滤、二次煎煮、浓缩、配制装瓶、灭菌等工艺过程制备。该口服液除主要防治近视眼、老视眼外,还能有效地治疗青光眼,角膜炎,因其含有较高的微量元素硒,还能抗癌,有效杀死人体内的癌细胞。该口服液无毒无副作用,成本低,疗效好,治标又治本。
文档编号A61K35/407GK1318388SQ0011032
公开日2001年10月24日 申请日期2000年4月18日 优先权日2000年4月18日
发明者刘纯朴 申请人:刘纯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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