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无味空气净化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能够迅速消除空气中臭味及刺激性气味的空气净化产品。本产品无色无味无挥发性,采用植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利用植物活性物质中具有的吸附能力在空气中同挥发性有害物质形成络合物,然后从空气中分离降落,使空气恢复自然清新。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新型植物配方的空气净化产品,能代替现有技术中用香精来遮盖异味的空气净化产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生活环境的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香精作为一种挥发性有机物在环境净化中正逐步被淘汰,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香精的遮盖性作用并不能真正消除有害物质,相反还会增加空气中挥发性物质的含量,本发明中所采用的植物提取液在市场上均能够采购到,大部分植物都是可以食用的其提取液也无毒副作用,在使用安全上是有保障的。
本发明的主要技术特征在于配方为芦荟凝胶汁5-15%、灵芝提取液2-8%、苜蓿提取液1-5%、仙人掌提取液1-5%、侧柏提取液1-3%、松针提取液1-5%、表面活性剂0.1-0.5%、离子水添加到100%按重量调配。
本发明的技术实施是按下述措施来实现的将配方中的芦荟凝胶汁5-15%、灵芝提取液2-8%、苜蓿提取液1-5%、仙人掌提取液1-5%、侧柏提取液1-3%、松针提取液1-5%、活性剂0.1-0.5%、离子水添加到100%按重量调配。经活性炭过滤除掉一些杂味和颜色使其液体为无色、无味、透明。用PH试纸测试PH值达到7--7.5将所有原料共同加入到搅拌罐中,经搅拌均匀灭菌处理后即可灌装。
权利要求
1.一种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植物型材料配方为芦荟凝胶汁5-15%、灵芝提取液2-8%、苜蓿提取液1-5%、仙人掌提取液1-5%、侧柏提取液0.5-3%、松针提取液1-5%、表面活性剂0.1-.05%、离子水添加到100%按重量调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外观为无色、无味、透明的液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可迅速消除空气中的臭味及刺激性气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PH值为7--7.5。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能够迅速消除空气中臭味及刺激性气味的空气净化产品。本产品无色无味无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植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利用植物活性物质中具有的吸附能力在空气中同挥发性有害物质形成络合物,然后从空气中分离降落,使空气恢复自然清新。
文档编号A61L9/01GK1927407SQ200510095890
公开日2007年3月14日 申请日期2005年9月7日 优先权日2005年9月7日
发明者王小燕 申请人:王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