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葬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8538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装葬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对逝者进行追思悼念的装葬品.
背景技术
在遗体进行火化时,通常是将佛像等殉葬品放入棺椁中,即使与棺椁 中的遗体同时进^f亍火化也无碍的一种"i殳计。
然而,以往的那些殉葬品,都是与遗体同时烧掉的,实难留存为追思 逝者的遗物.日本注册实用新型第3037550号(摘要)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的殉葬品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 新型结构的殉葬品,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使上述装葬品、包括逝者的玩 赏物等,即使与遗体共同进行火葬,仍然可以保留其原来形貌、作为完好 遗物而留存下来,爿Mv而更加适于实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的。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装葬品,其包括装葬品本体、遗灰、盒 子,装葬品本体装设在盒子中,遗灰覆盖在装葬品本体的表面。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以采用以下的技术措施来 进一步实现。
前述的装葬品,其中在盒子的内、外侧设有装饰品。
前迷的装葬品,其中装葬品本体采用铁、土陶、陶瓷器、金属、非金 属、石材或粘土材^h制作而成。
前述的装葬品,其中装葬品本体为逝者生前所喜爱的动物、佛像、十 字架、将棋、高尔夫球棒及书刊。
前述的装葬品,其中在上述盒子上,将逝者生前所喜欢的言辞设置在其 外乂见处。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借由上述技 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设计的装葬品,其使用铁及土陶、陶瓷器这样的金 属、非金属、石材及粘土及其他即使在火葬过程中其形状也不会产生或崩 裂、或溶化的材料制作、且将逝者生前所喜爱的动物及佛像及其他能够追 思逝者的装葬品本体放置在棺椁中实施火葬,使逝者的遗灰附着在该装葬品本体的表面处、且收容在所需要的盒子中。
本实用新型装葬品至少具有下列优点
1、假设逝者生前曾特别喜爱犬,这种情况下就要做得与这只犬外观上 类似、且使用即使经火葬也难以烧毁的材料来制作的装葬品本体。
继而,将该装葬品本体与遗体同时进行火葬,当将其取出时,该装葬 品其表面就会有逝者遗体的遗灰附着,呈现出如同逝者的愿望附体(寄托) 于爱犬的感觉,从而获得此种意义的装葬品本体。
然后,将其放入适当的容器中与灵牌同设供饰,或者供奉于墓碑及佛 坛,以表达对逝者的惮念。
而且,上迷装葬品本体其只要是在火葬中焚烧不毁的东西,什么样的 材料什么样的形状都可以,尤其宝石等极耐高热,出棺后就可以作为逝者 的灵魂所附体的纪念物分发给遗属亲人。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更清楚了解本实用 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让本实用新型 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 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图i为装葬品本体的一例示意图。 图2为共同焚烧后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放置在盒中的装葬品本体的正面示意图。 品本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 功效,
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装葬品其具 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
下面就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进行il明。请参阅图1-图3所示,图中 所示为装葬品l,采用铁及土陶、陶瓷器这样的金属、非金属、石材及粘土 及其他即使在火葬过程中其形状也不会产生变形或崩裂、或溶化的材料制 作、且是逝者生前所喜爱的动物或佛^隊及其他能够追思逝者的装葬品,在 此,以逝者生前所宠爱"犬"为例(图l所示)。
葬灰子饰
装逸盒装
12 3 4另外,作为该装葬品l,可依逝者情况而定,若逝者是佛教信者的话可 做成各种佛舍利像,若是基督教信者就做成十字架,甚至逝者生前喜好将 棋的话还可以是将棋子,喜好高尔夫球的话做成轻击棒(高尔夫球杆)的 形状等、根据逝者的其他任何兴趣及嗜好,信仰等方面可自由选择。
但是,此时其所使用的材料在制作上非常关键,即使经火葬时的高温,其 形状也不要发生崩裂,例如以石膏或陶器、瓷器或粘土以及铁为主体的这 样的金属、或贵金属、或通过对天然石的各式雕刻等的造型而制作的。而
且其体积的大小设计为2-5厘米(cm)为宜。
然而将这样的装葬品本体1放置在棺椁中实施火葬,通过使逝者的遗 灰2附着在该装葬品本体1的表面(图2所示),呈现出使逝者的愿望如同 附体(寄托)于爱犬的感觉,从而获得此种意义的装葬品本体l。
其后,将该装葬品本体1放置在透明的合适的盒子3中,与灵牌同设 供饰或者供奉在墓碑及佛坛处,以益于对逝者的追思。此时最好在盒子3 内的装葬品本体1的四周处供饰些莲花等的装饰品4 (图3所示)。
而且,对于上述盒子3,还可以将逝者生前所喜欢的言辞等书写在其外 观处。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 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 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 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 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 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 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装葬品,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装葬品本体(1)、遗灰(2)、盒子(3),装葬品本体(1)装设在盒子(3)中,遗灰(2)覆盖在装葬品本体(1)的表面。
2、 才艮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葬品,其特征在于在盒子(3)的内、外 侧设有装饰品(4)。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葬品,其特征在于装葬品本体(1)采用 铁、土陶、陶瓷器、金属、非金属、石材或粘土材料制作而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于一种装葬品。其采用铁及土陶、陶瓷器这样的金属、非金属、石材及粘土及其他即使在火葬过程中其形状也不会产生变形或崩裂、或溶化的材料制作、且将逝者所喜爱的动物及佛像及其他能够追思逝者的装葬品本体放置在棺椁中实施火葬,使逝者的遗灰附着在该装葬品本体的表面处、且收容在所需要的盒子中。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即便与遗体一起火葬虽经焚烧也不会失去原有形貌、而作为遗物得以留存,以益追思逝者。
文档编号A61G17/00GK201295358SQ20082017523
公开日2009年8月26日 申请日期2008年10月31日 优先权日2008年10月31日
发明者伊藤勇 申请人:有限会社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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