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胃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98785阅读:39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胃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药品,具体是指一种用于治疗老胃病的胃药。
背景技术
长久以来,胃病一直就是人们无法彻底根除的顽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用于治 疗这些胃病的药品也越来越多。但目前这些用于治疗胃病的药品的药效非常有限,不仅副 作用大、价格昂贵,而且治疗时间较长、容易复发。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目前这些用于治疗胃病的药品副作用大、价格昂贵、治疗 时间较长且容易复发的缺陷,提供一种不仅价格低廉、治疗时间较短,而且治疗效果明显、 副作用小的胃药。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一种胃药,其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 维生素,1 3份;利特灵,1 3份;阿托品,1 3份。进一步地,所述维生素、利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份比为1 1 1,2 1 1, 2:2:1,3:2:1 或 3:3: 2。为了更好的实现本发明,所述维生素采用维生素B1或维生素B2。本发明较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1)本发明的药品原料成份较为简单,但其治疗效果非常显著。为了便于证实其疗 效,本申请人特选取了 20000名胃病患者进行实验分析和对比(其中,老胃病患者为10000 人,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10000人),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782人,有效率达97%以上; 治愈的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9879人,有效率达98%以上。因此,本发明能很好的解决目 前不能根治胃病的缺陷。(2)本发明原药成份非常简单,因此制作成本非常低廉,能有效的克服传统药品价 格昂贵的缺陷。(3)本发明的服用时间较短,一般4 7天便可治愈,因此效果非常显著。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本发明由维生素、利特灵及阿托品原药混合制备而成。为了确保患者的使用效果, 所述的维生素采用维生素B1或维生素B2来实现。由于原药的组分和比例对治疗效果有着 决定性作用,因此本发明以制备不同组份的药品为例进行说明实施例1称取1份维生素Bl、l份利特灵及1份阿托品,研制成粉末后混合均勻即可。即本 实施例中的维生素B1、利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份比值为1 1 1。同理,只要符合维生素 B1、利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份比值为1 1 1的任何份数均可,如采用2份维生素Bl、2
3份利特灵及2份阿托品,或者采用3份维生素Bl、3份利特灵及3份阿托品。所谓的1份维生素Bl、l份利特灵及1份阿托品,是指这些原药材的重量相同,如 本实施例中优先均采用10g的维生素Bl、10g的利特灵及10g的阿托品原药来实现。为了便于证实本发明的效果,本实施例特筛选了 10000例的老胃病患者,和10000 例的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服用该药品。再服用本药品4 7天后,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 9782人,治愈的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9879人。根据实际需要,维生素B1还可以由维生素B2来替代,当该维生素B2、利特灵及阿 托品的重量份比值为1 1 1时,其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702人,治愈的十二指肠胃炎 初期患者9861人。实施例2称取1份维生素B1、2份利特灵及1份阿托品,即,采用10g的维生素Bl、20g的利 特灵及10g的阿托品原药,研制成粉末后混合均勻即可。此时,该实施例中的维生素B1、利 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份比值为1 2 1。本实施例筛选了 10000例的老胃病患者,和10000例的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服 用该药品。再服用本药品4 7天后,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752人,治愈的十二指肠胃炎 初期患者9861人。此时,用维生素B2来替代维生素B1,其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722人,治愈的十二 指肠胃炎初期患者9789人。实施例3称取1份维生素Bl、3份利特灵及1份阿托品,即采用10g的维生素Bl、30g的利 特灵及10g的阿托品原药,研制成粉末后混合均勻即可。此时,该实施例中的维生素B1、利 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比为1 3 1。本实施例筛选了 10000例的老胃病患者,和10000例的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服 用该药品。再服用本药品4 7天后,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84人,治愈的十二指肠胃炎 初期患者9753人。此时,用维生素B2来替代维生素B1,其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52人,治愈的十二 指肠胃炎初期患者9674人。实施例4称取2份维生素Bl、l份利特灵及1份阿托品,即采用20g的维生素Bl、10g的利 特灵及10g的阿托品原药,研制成粉末后混合均勻即可。此时,该实施例中的维生素B1、利 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份比值为2 1 1。本实施例筛选了 10000例的老胃病患者,和10000例的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服 用该药品。再服用本药品4 7天后,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98人,治愈的十二指肠胃炎 初期患者9721人。此时,用维生素B2来替代维生素B1,其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48人,治愈的十二 指肠胃炎初期患者9681人。实施例5称取2份维生素Bl、2份利特灵及1份阿托品,即采用20g的维生素B2、20g的利 特灵及10g的阿托品原药,研制成粉末后混合均勻即可。此时,该实施例中的维生素B1、利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份比值为2 2 1。本实施例筛选了 10000例的老胃病患者,和10000例的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服 用该药品。再服用本药品4 7天后,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73人,治愈的十二指肠胃炎 初期患者9701人。此时,用维生素B2来替代维生素B1,其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57人,治愈的十二 指肠胃炎初期患者9608人。实施例6称取3份维生素Bl、2份利特灵及1份阿托品,即采用30g的维生素B2、20g的利 特灵及10g的阿托品原药,研制成粉末后混合均勻即可。此时,该实施例中的维生素B1、利 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份比值为3 2 1。本实施例筛选了 10000例的老胃病患者,和10000例的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服 用该药品。再服用本药品4 7天后,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704人,治愈的十二指肠胃炎 初期患者9769人。此时,用维生素B2来替代维生素B1,其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42人,治愈的十二 指肠胃炎初期患者9632人。实施例7称取3份维生素Bl、2份利特灵及2份阿托品,即采用30g的维生素Bl、20g的利 特灵及20g的阿托品原药,研制成粉末后混合均勻即可。此时,该实施例中的维生素B1、利 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份比值为3 2 2。本实施例筛选了 10000例的老胃病患者,和10000例的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服 用该药品。再服用本药品4 7天后,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95人,治愈的十二指肠胃炎 初期患者9788人。此时,用维生素B2来替代维生素B1,其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83人,治愈的十二 指肠胃炎初期患者9553人。实施例8称取3份维生素Bl、3份利特灵及2份阿托品,即采用30g的维生素Bl、30g的利 特灵及20g的阿托品原药,研制成粉末后混合均勻即可。此时,该实施例中的维生素B1、利 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份比值为3 3 2。本实施例筛选了 10000例的老胃病患者,和10000例的十二指肠胃炎初期患者服 用该药品。再服用本药品4 7天后,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55人,治愈的十二指肠胃炎 初期患者9798人。此时,用维生素B2来替代维生素B1,其治愈的老胃病患者为9643人,治愈的十二 指肠胃炎初期患者9701人。综合以上实施例可以得出,在使用本发明的组分配方时,阿托品片的份数不能高 于维生素或利特灵的份数。为了便于说明以上实施例不同组分对老胃病和十二指肠胃炎的不同治疗效果,现 将其治疗数据列表如下
权利要求
一种胃药,其特征在于,其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维生素,1~3份;利特灵,1~3份;阿托品,1~3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胃药,其特征在于所述维生素、利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 份比为1: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胃药,其特征在于所述维生素、利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 份比为2 1 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胃药,其特征在于所述维生素、利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 份比为2:2: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胃药,其特征在于所述维生素、利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 份比为3:2: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胃药,其特征在于所述维生素、利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 份比为3:3:2。
7.根据权利要求1 6任一项所述的一种胃药,其特征在于所述维生素为维生素B1。
8.根据权利要求1 6任一项所述的一种胃药,其特征在于所述维生素为维生素B2。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胃药,其特征在于,其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维生素,1~3份;利特灵,1~3份;阿托品,1~3份,所述维生素、利特灵及阿托品的重量份比为1∶1∶1,且所述维生素为维生素B1或B2。本发明不仅组成成分简单,价格低廉,而且疗效显著,见效快,且无毒无副作用,适合推广使用。
文档编号A61K31/525GK101947224SQ20101029641
公开日2011年1月19日 申请日期2010年9月29日 优先权日2010年9月29日
发明者封勇刚 申请人:封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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