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条状握持式持骨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57806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链条状握持式持骨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用持骨器,特别是一种链条状握持式持骨器。
技术背景现有在肱骨、股骨骨折髓内针内固定时,如骨折端对位不良,需将骨折端全部显露 才能将骨折复位,完成内固定手术,对周围软组织损伤较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克服背景技术之不足而提供一种在不显露骨折端的 前提下,由较小切口插入将两骨折端握持并复位后完成内固定手术的链条状握持式持骨器。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链条状握持式持骨器,包括弯头,把手,与所述弯头连接的呈链条状结构的主 体,所述构成链条状主体的链节由矩形部分和梯形部分构成,该矩形部分与梯形部分的下 底相连接,该梯形部分设有与梯形上底和下底相平行的第一贯通孔,所述矩形部分上设有 与第一贯通孔相平行的第二贯通孔,所述第一贯通孔和第二贯通孔内均装有钢缆,该钢缆 的一端与所述弯头连接,其另一端与所述把手连接。采用上述技术方方案的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术中不需取 较大切口,通过较小切口即将弯头插入并将骨折端握持状抓紧,完成复位及固定的操作。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梯形部分为等腰结构。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弯头底端与链节相接触部分由直线结构和 弧线结构组成。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结合实施例及附图详述本实用新型一种链条状握持式持骨器,参见附图1,图中弯头1,梯形部分2,第一贯通孔3,第 一钢缆4,矩形部分5,把手6,第一通孔7,第二通孔8,第一螺母9,第二螺母10,第三通孔 11,第四通孔12,第二钢缆13,第二贯通孔14,直线结构15,弧线结构16。本实施例中,呈链条状结构的主体与弯头1的一端连接,构成链条状主体的每个 链节由矩形部分5和梯形部分2构成,矩形部分5与梯形部分2的下底相连接,相邻设置的 链节均为其矩形部分5相接触,梯形部分2设有梯形上底和下底相平行的第一贯通孔3,矩 形部分5上设有与第一贯通孔3相平行的第二贯通孔14,第一贯通孔3内装有第一钢缆4, 第二贯通孔14内装有第二钢缆13,第一钢缆4的一端与弯头1连接,第一钢缆4的另一端设有螺纹,设有螺纹的部分可以采用钢筋制成,再与第一钢缆4进行焊接而成,第一钢缆4 穿过把手6上的第一通孔7和第二通孔8后与第一螺母9连接。第二钢缆13的一端也与 弯头1连接,第二钢缆13的另一端设有螺纹,第二钢缆13穿过把手6上的第三通孔11和 第四通孔12后与第二螺母10连接。本实施例中的梯形部分2为等腰梯形结构,为了便于在不同的位置将骨折端握持 并夹紧,其梯形部分2的两腰部分可以采用略呈弧形的结构,这样可以对不同的夹持位置 进行微调。弯头1底端与链节相接触的部分由直线结构15和弧线结构16组成。即弯头1 的底端与链节的矩形部分5相接触的位置呈直线结构15。弯头1的底端在弯曲的过程中, 与链节的梯形部分2的腰部相接触的位置呈弧线结构16。在手术过程中,只需做一较小的切口,将弯头1插入骨折端后,分别通过调节第一 螺母9和第二螺母10与第一钢缆4和第二钢缆13的相对位置关系,来调节弯头1对骨折 端的夹持位置。例如,当需要握持的弯度比较大时,第一螺母9对第一钢缆4的螺纹端旋入 的多,相应的第二螺母10对第二钢缆13的螺纹端就要旋入的相对少一些,以此达到相互配 合握持并夹紧的目的,完成复位及固定的操作。
权利要求一种链条状握持式持骨器,包括弯头,把手,与所述弯头连接的呈链条状结构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构成链条状主体的链节由矩形部分和梯形部分构成,该矩形部分与梯形部分的下底相连接,该梯形部分设有与梯形上底和下底相平行的第一贯通孔,所述矩形部分上设有与第一贯通孔相平行的第二贯通孔,所述第一贯通孔和第二贯通孔内均装有钢缆,该钢缆的一端与所述弯头连接,其另一端与所述把手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链条状握持式持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梯形部分为等腰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链条状握持式持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弯头底端与链节相 接触部分由直线结构和弧线结构组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用持骨器,特别是一种链条状握持式持骨器。它包括弯头,把手,与所述弯头连接的呈链条状结构的主体,所述构成链条状主体的链节由矩形部分和梯形部分构成,该矩形部分与梯形部分的下底相连接,该梯形部分设有与梯形上底和下底相平行的第一贯通孔,所述矩形部分上设有与第一贯通孔相平行的第二贯通孔,所述第一贯通孔和第二贯通孔内均装有钢缆,该钢缆的一端与所述弯头连接,其另一端与所述把手连接。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术中不需取较大切口,通过较小切口即将弯头插入并将骨折端握持状抓紧,完成复位及固定的操作。
文档编号A61B17/56GK201631354SQ20102016044
公开日2010年11月17日 申请日期2010年4月14日 优先权日2010年4月14日
发明者冯晓娜, 李春江 申请人:李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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