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肤的方法

文档序号:1247005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亮肤的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亮肤的方法,更特别地涉及提供来自天然提取物的增强的皮肤提亮的方法。已知为了多种益处而将鼠尾草的提取物用于在皮肤上施用。本发明人证明了通过使用选择的活性增强剂种类而从该天然物质中获得更高效力的皮肤提亮。
【专利说明】亮肤的方法
发明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亮肤的方法。本发明更特别地涉及从天然提取物中提供增强的皮肤提亮的方法。[0002]发明背景
高度令人愉悦的皮肤外观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大多数消费者对个人护理产品最渴求的期望之一。在消费者通常具有黑色皮肤的热带国家中,人们期望具有较浅的皮肤外观。在远离热带国家居住的消费者中,例如,通常具有较浅皮肤的白种人,存在当他们暴露于明亮阳光时的雀斑和过度色素沉着问题,因此他们期望他们皮肤的均匀晒黑色调。大多数消费者在暴露于太阳之后、在伤口愈合上或在痤疮干化后经历他们皮肤上的斑问题。在所有上述情况下,消费者依靠化妆品解决他们的皮肤外观问题。
[0003]因此,具有均匀皮肤色调和颜色的光滑、柔软和红润的皮肤是所有对他们的皮肤使用个人护理组合物的消费者期望的。为了提供该益处,来自世界各地的制造商已经尝试许多方法。一种非常普遍使用的方法是在这类化妆产品中包含遮光剂或防晒霜。控制皮肤的颜色、色调和外观的另一方法是所谓的皮肤提亮方法,其中将天然或合成源的化学化合物加入至个人护理组合物,其通过角质层中的生物化学转化改变皮肤中黑色素的形成,由此改变皮肤的颜色和外观。本发明人的方法之一是从天然源的提取物中获得最大功效。
[0004]JP 418 017 (Noevir,1992)公开了通过选择一种或多种选自柠檬酸、琥珀酸、富马酸、苹果酸或其酯的化合物和含乙醇的洋苏草(Sahia officinalis L.)的提取溶液制备的皮脂分泌促进剂。
[0005]JP 2001 163755 (Shisheido)公开了通过包含至少一种选自衍生自下列的那些的植物提取物而用于改善皮肤亮白效果,稳定性和安全性优异的皮肤外部使用的制齐L1:桑树(Morus alba)、黄岑(Scutellaria baicalensis)、迷迭香(Rosamarinusofficinalis)、洋甘菊(Matricaria chamomilla)、好望角芦碁(Aloe ferox)(或非洲芦碁(Aloeafricane)、女王锦芦碁(Aloe spicata)、库拉索芦荟;(Aloe barbadensis)或木立芦碁(Aloe arborescens))、金缕梅(Hamamelis virginiana)、欧洲七叶树(Aesculushippocastanum)、野蔷薇(Rose multiflora)或与其紧密相关的物种(蔷薇科)、鼠尾草(Salvia officinalis)、短柄野芝麻(Lamium album)、毛叶香茶菜(Isodon japonicus)(或毛果香茶菜(Isodon trichocarpus))、光果甘草(Glycyrrhiza glabra)(或乌拉尔甘草(Glycyrrhiza uralensis))、虎耳草(Saxifraga stolonfera)、洋蔷薇(Rosa centigolia)和/或火棘(Pyracantha fortuneana)和糖基-L-抗坏血酸的酰化衍生物。
[0006]US 2001/029266公开了包含至少0.02%的至少一种五环三萜酸,优选熊果酸或齐墩果酸和至少一种乳化剂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乳化剂为在25°C下为液体的任选氧基亚烷基化的脂肪酸单酯并且具有大于或等于12的HLB。
[0007]已知为了多种益处而将鼠尾草的提取物用于在皮肤上施用。本发明人意识到为了提供给消费者让他们高兴的产品,他们必需证明在皮肤提亮中更高的功效。他们经过在该领域中数年的研究通过使用选择的活性增强剂种类实现了这个目的。[0008]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与市场中可得的已知产品相比增强的亮肤方法。
[0009]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通过使用从天然源中提取的特殊活性物的增强的皮肤提売。
[0010]发明概述
本发明提供了亮肤的方法,其包括向需要的皮肤表面施用皮肤提亮组合物的步骤,所述皮肤提亮组合物包含,
a)0.01至5重量%的植物物质的提取物,其包含0.1%至100%的熊果酸;
b)0.05至20%的活性增强剂,其包含有机胺、多元醇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混合物;

c)美容可接受的媒介物。
[0011]发明详述 从阅读下列详细描述和附加的权利要求,这些和其它方面、特征和优点对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为了避免疑义,本发明一个方面的任何特征可用于本发明的任何其它方面。词语“包括(comprising) ”意图是指“(including) ”但不必“由…组成(consisting of)”或“由…构成(composed of)”。换言之,列举的步骤或选择不必是穷举的。应当注意下文说明书中给出的实施例意图说明本发明并且不意图限制本发明为其本身的那些实施例。相似地,所有百分比为重量/重量百分比,除非另外规定。除了在操作和比较实施例中,或在另外明确规定的地方,在本说明书中所有表示物质的量或反应条件、物质的物理性质和/或用途的数字被理解为被词语“约”修正。在形式“X至I”中表达的数字范围被解释为包括X和y。当在形式“X至y”中描述用于特定特征的多重优选范围时,应当理解还包括结合不同端点的所有范围。在本文发现的本发明的公开内容被认为包括所有在权利要求中发现的实施方案,如同多重依赖彼此而不管可在没有多重依赖性或冗余性下发现权利要求的事实。
[0012]本文使用的“皮肤提亮组合物”是指包括用于局部施用于哺乳动物特别是人的皮肤的组合物。这类组合物通常可被分类为免洗型(leave-on)或洗去型(rinse off),优选为免洗型。它包括应用于人体的任何产品,主要用于使皮肤的颜色变亮,但还可提供改善的外观、清洁、气味控制、防光或总体美观。还可将它们结合在主要是指作为止汗剂、除臭剂、脱毛剂、唇膏、粉底、睫毛膏、防晒露、洗发剂或护发素的组合物中但提供皮肤提亮的额外益处。本文使用的“皮肤”意思包括面部和身体(例如,颈部、胸部、背部、手臂、腋下、手、腿、臀部和头皮)上的皮肤。
[0013]本发明主要目标是皮肤提亮应用。本发明人惊人地发现除了提供皮肤提亮益处之外,还提供了例如抗衰老和减轻光损伤的优点。
[0014]皮肤提亮组合物优选为乳霜、洗剂、棒状物(stick)、滚珠、凝胶形式或为包含推进剂的气雾剂形式。它们优选为乳霜、洗剂、凝胶或棒状物形式,最优选为乳霜形式。
[0015]皮肤提亮组合物包含植物物质的特殊提取物,活性增强剂,其为有机胺、多元醇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混合物,和美容可接受的媒介物。
[0016]组合物包含0.01至5重量%,优选0.1至5重量%的植物物质的提取物,其包含
0.1至100%的熊果酸。植物物质的提取物优选另外包含0.1至50%的齐墩果酸。
[0017]熊果酸和齐墩果酸具有下面给出的结构:
【权利要求】
1.亮肤的方法,其包括向需要的皮肤表面施用皮肤提亮组合物的步骤,所述皮肤提亮组合物包含, a)0.01至5重量%的植物物质的提取物,其包含0.1%至100%的熊果酸;b)0.05至20%的活性增强剂,其包含有机胺、多元醇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混合物;和 c)美容可接受的媒介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植物物质的提取物包含0.1至50%的齐墩果酸。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机胺选自单乙醇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二乙基胺、三乙基胺、二甲基乙基胺、甲基胺和乙基胺。
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植物物质为鼠尾草。
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元醇选自亚烷基二醇或聚亚烷基二醇。
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美容可接受的媒介物包含I至25重量%的脂肪酸。
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美容可接受的媒介物包含0.1至10重量%的阜。
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具有至少9.0的HLB 值。`
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包含维生素B3化合物或其衍生物。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维生素B3化合物为烟酰胺。
11.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包括下列步骤的方法制备所述包含0.1%至100%熊果酸的植物物质的提取物: (a)使植物物质与选自己烷、乙酸乙酯、甲苯、氯仿、乙醚和二氯甲烷的非极性溶剂接触以制备混合物;和 (b)从所述混合物中分离所述溶剂以制备所述提取物。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使用己烷、丙酮或其混合物洗涤提取物的步骤进一步纯化所述提取物。
【文档编号】A61K8/63GK103517701SQ201280022899
【公开日】2014年1月15日 申请日期:2012年4月23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12日
【发明者】P.班德尤帕德亚伊, K.布康斯勒, S.吉哈, A.达莫达兰, D.普拉卡斯, N.苏伦德拉, V.库马 申请人: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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