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小儿灌肠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29653阅读:32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次性小儿灌肠包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护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一次性小儿灌肠包。
背景技术
保留灌肠是儿科临床中一种常见的治疗方法,主要用于诊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常规影像检查前镇静催眠给药、或者是用于高热时冷盐水灌肠降温、婴幼儿腹泻治疗给药等。但是,由于小儿年幼,不配合治疗,往往造成给药困难。而现有技术中小儿传统的灌肠包物品准备不能满足临床使用,而且保留灌肠中常规使用一次性肛管,但一次性肛管其肛管前端较粗硬,操作时小儿疼痛等不适感强、患儿配合性差,插入较困难、不易接受、而且保留灌肠药液量少,不易达到准确剂量。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满足小儿灌肠临床使用、并且能减轻小儿疼痛等不适感的一次性灌肠包。
一次性小儿灌肠包,包括无菌密封袋,所述无菌密封袋内设置有一次性灌肠袋、输液器或注射器、塑料弯盘、塑料镊子、中单、尿管、手套、石蜡油棉球、纱布。进一步地,所述一次性灌肠袋为一个,输液器为一个,注射器为一个,塑料弯盘为一个,中单一张,尿管为6、7、8号尿管各一根,手套一双,石蜡油棉球一瓶,纱布三块。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次性灌肠包,通过在无菌密封袋内设置了所有灌肠需要的设备,从而满足了小儿灌肠临床使用的目的;另一方面,在无菌密封袋内设置了不同型号的尿管,可供不同年龄患儿选择,一次性尿管较肛管柔软,肠道的刺激性小,减少了患儿的心理恐惧感及疼痛等不适感。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次性灌肠包结构示意图;附图标记说明:1-无菌密封袋,11- 一次性灌肠袋,12-输液器,13-塑料弯盘,14-塑料镊子,15-注射器,16-中单,17-尿管,18-手套,19-石蜡油棉球,20-纱布。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次性灌肠包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次性灌肠包包括:无菌密封袋I 一只,该无菌密封袋I内设置有一次性灌肠袋11、输液器12或者注射器15、塑料弯盘13、塑料镊子14、中单16、一次性尿管17、手套18、石蜡油棉球19、纱布20。其中,输液器12或者注射器15以二选一的方式放在在无菌密封袋I内。由于现有技术中使用保留灌肠时,常规使用一次性肛管,但一次性肛管前端较粗硬,操作时疼痛等不适感强,插入较困难,小儿不易接受,且保留灌肠药液量少,不易达到准确剂量,因此,本实用新型采用一次性灌肠包来给小儿做保留灌肠,较传统的肛管灌肠操作简单,取材容易,患儿及家属较容易接受并积极配合,减少了医患纠纷,改善了护患关系;同时,灌肠包内不同尿管型号可供不同年龄患儿选择,且一次性尿管较肛管柔软、管径较细,对肛门和肠道的刺激性小,减少了患儿的心理恐惧感及疼痛等不适感,即操作容易又能保证药液剂量的准确性。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医用小儿灌肠包不但提高了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而且更好的达到了治疗效果,使患者及家属满意,值得临床推广使用。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一次性小儿灌肠包,其特征在于,包括无菌密封袋(I),所述无菌密封袋(I)内设置有一次性灌肠袋(11)、输液器(12)或注射器(15)、塑料弯盘(13)、塑料镊子(14)、中单(16)、尿管(17)、手套(18)、石蜡油棉球(19)、纱布(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灌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性灌肠袋为一个,输液器为一个,注射器为一个,塑料弯盘为一个,中单一张,尿管为6、7、8号尿管各一根,手套一双,石蜡油棉球一瓶, 纱布三块。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一次性小儿灌肠包,包括无菌密封袋,所述无菌密封袋内设置有一次性灌肠袋、输液器或注射器、塑料弯盘、塑料镊子、中单、尿管、手套、石蜡油棉球、纱布。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次性灌肠包,通过在无菌密封袋内设置了所有灌肠需要的设备,从而满足了小儿灌肠临床使用的目的;另一方面,在无菌密封袋内设置了不同型号的尿管,可供不同年龄患儿选择,一次性尿管较肛管柔软,对肠道的刺激性小,减少了患儿的心理恐惧感及疼痛等不适感。
文档编号A61F7/12GK203107809SQ20132011055
公开日2013年8月7日 申请日期2013年3月12日 优先权日2013年3月12日
发明者梁娟, 孙新, 樊蕊, 杨欣伟, 陈彩平, 张国成, 汪萍 申请人: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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