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儿科临床用于小儿腹泻的配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24773阅读:496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中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儿科临床用于小儿腹泻的配方。



背景技术:

腹泻是人群中较为常见的疾病之一,有的患者病史甚至可达几年不愈。患者肠胃部常出现不适症状,且经常反复、久治不愈,给患者及其家人带来了不少痛苦,而小儿肠胃较为脆弱,经常会因为消化不良而导致腹痛、腹胀、早饱、嗳气、厌食、烧心、反酸、恶心、呕吐等消化功能障碍症状,但经各项检查未发现器质性疾病,目前治疗腹泻主要以消炎类口服和注射西药为主,然疗效不佳,有的药物患者连续服用几天仍得不到根治,反而增加患者痛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了一种儿科临床用于小儿腹泻的配方。

本发明的儿科临床用于小儿腹泻的配方,其原料组成按质量配比为:艾叶3-5份;鸡内金5-10份;余甘子3-8份;肉桂1-3份;姜黄5-8份;灯心草1-5份;木通3-8份;苦木6-12份;桂枝5-10份;锁阳5-10份;五倍子3-10份;人参4-10份;柴胡3-10份。

各药物组成的药物作用:

艾叶:【性味归经】性温,味苦、辛。归肝经、脾经、肾经。

【功效与作用】散寒止痛、温经止血。属止血药下属分类的温经止血药。

鸡内金:【性味归经】性平,味甘。归脾经、胃经、小肠经、膀胱经。

【功效与作用】健胃消食、涩精止遗。属消食药。

余甘子:【性味归经】性凉,味甘、酸、涩。归肺经、胃经。

【功效与作用】清热凉血,消食健胃,生津止咳。属消食药。

肉桂:【性味归经】性大热,味辛、甘。归肾经、脾经、心经、肝经。

【功效与作用】补火助阳,引火归元,散寒止痛,温通经脉。属温里药。

姜黄:【性味归经】性温,味苦、辛。归脾经、肝经。

【功效与作用】破血行气、通经止痛。属活血化瘀药下属分类的活血止痛药。

灯心草:【性味归经】性微寒,味甘、淡。归心经、肺经、小肠经。

【功效与作用】清心火、利小便。属利水渗湿药分类下的利尿通淋药。

木通:【性味归经】 性寒,味苦。归心经、小肠经、膀胱经。

【功效与作用】清心火,利小便,通经下乳。属利水渗湿药下属分类的利尿通淋药。

苦木:【性味归经】性寒,味苦。归肺经、大肠经。

【功效与作用】 清热解毒,祛湿。属清热药下属分类的清热解毒药。

桂枝:【性味归经】味辛、甘,性温。归膀胱经,心经,肺经。

【功效与作用】发表解肌、温经通脉、助阳化气、平冲降气,属辛温解表药。

锁阳:【性味归经】性温,味甘。归脾经、肾经、大肠经。

【功效与作用】补肾阳、益精血、润肠通便。属补虚药下属分类的补阳药。

五倍子:【性味归经】性寒,味酸、涩。归肺经、大肠经、肾经。

【功效与作用】敛肺降火,涩肠止泻,敛肺,止血,收湿敛疮。属收涩药下属分类的敛肺涩肠药。

人参:【性味归经】性温,味甘、微苦。归心经、肺经、脾经、肾经。

【功效与作用】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生津安神。属补虚药下分类的补气药。

柴胡:【性味归经】性微寒,味苦。归肝经、胆经、肺经。

【功效与作用】和解表里、疏肝、升阳。属解表药下属分类的辛凉解表药。

将上述药物制成本发明的方法是:

将上述各药物艾叶、鸡内金、余甘子、肉桂、姜黄、灯心草、木通、苦木、桂枝、锁阳、五倍子、人参和柴胡混合打碎制成药物粉末,并与冰糖、淀粉等辅料混合加工制成中药颗粒冲剂,分袋包装,每包10克,按照一日3次服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一种儿科临床用于小儿腹泻的配方采用中药制配而成,对小儿幼小的胃黏膜及肠黏膜无刺激性,而且口味甘甜,小儿乐于饮用,各药物相互协同,抗菌消炎,达到健脾止泻的作用,本发明治疗效果极佳,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给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用来对本发明的构成进行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本发明的儿科临床用于小儿腹泻的配方,其原料组成按质量配比为:艾叶3份;鸡内金5份;余甘子3份;肉桂1份;姜黄5份;灯心草1份;木通3份;苦木6份;桂枝5份;锁阳5份;五倍子3份;人参4份;柴胡3份。

实施例2

本发明的儿科临床用于小儿腹泻的配方,其原料组成按质量配比为:艾叶4份;鸡内金8份;余甘子7份;肉桂2份;姜黄6份;灯心草4份;木通6份;苦木10份;桂枝8份;锁阳8份;五倍子6份;人参7份;柴胡8份。

实施例3

本发明的儿科临床用于小儿腹泻的配方,其原料组成按质量配比为:艾叶5份;鸡内金10份;余甘子8份;肉桂3份;姜黄8份;灯心草5份;木通8份;苦木12份;桂枝10份;锁阳10份;五倍子10份;人参10份;柴胡10份。

医案举例:

随机选取中临床消化系统疾病的患儿 115例经与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协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进行临床治疗试验。将上述患者随机分为三组,第一组为西药治疗组,30人,第二组为肚脐贴治疗组20人,第三组为试验组,65人,采用服用实施例中本发明药物加支持治疗,经临床试验证明,采用本发明药物治疗的试验组中,无人出现药物过敏、用药后无任何副作用,治愈后15天内无复发。

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任何人应得知在本发明的启示下作出的与本发明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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