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眼唇卸妆水,其特征在于,以所述眼唇卸妆水的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组分:
PEG-8辛酸/癸酸甘油酯:1-15%,优选为5-10%;
酵母提取物:0.5-10%,优选为3-7%;
棕榈酰三肽-5:0.5-5%,优选为1-3%;
石莼提取物:0.5-5%,优选为0.8-2%;
保湿剂:1-15%,优选为2-8%;
水:50-90%,优选为70-8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唇卸妆水,其特征在于,所述棕榈酰三肽-5所具有的基团序列为棕榈酰基-赖氨酸-缬氨酸-赖氨酸-羟基。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眼唇卸妆水,其特征在于,所述眼唇卸妆水还包括:墨角藻提取物,以所述眼唇卸妆水的重量百分比计,所述墨角藻提取物的加入量为0.5-5%,优选为0.8-2%。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眼唇卸妆水,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湿剂包括:1,3-丙二醇、丁二醇、二丙二醇、甲基丙二醇、1,2-戊二醇、甘油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眼唇卸妆水,其特征在于,所述眼唇卸妆水还包括:戊二醇,以所述眼唇卸妆水的重量百分比计,所述戊二醇的加入量为0.5-5%,优选为1-3%。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眼唇卸妆水,其特征在于,所述眼唇卸妆水还包括:透明质酸钠,以所述眼唇卸妆水的重量百分比计,所述透明质酸钠的加入量为0.005-0.05%,优选为0.01-0.03%。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眼唇卸妆水,其特征在于,所述眼唇卸妆水还包括:PEG-40氢化蓖麻油,以所述眼唇卸妆水的重量百分比计,所述PEG-40氢化蓖麻油的加入量为0.01-1%,优选为0.3-0.7%。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眼唇卸妆水,其特征在于,所述眼唇卸妆水还包括:防腐剂、香精中的一种或两种的组合;优选地,以所述眼唇卸妆水的重量百分比计,所述防腐剂的加入量为0.1-0.8%,优选为0.3-0.6%;所述香精的加入量为0.01-0.3%,优选为0.03-0.1%。
9.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眼唇卸妆水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所述眼唇卸妆水的各组分混合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