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纸尿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31783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一种纸尿裤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纸尿裤领域, 具体是涉及一种超薄的纸尿裤。



背景技术:

目前市售纸尿裤、纸尿片的表面包覆层是采用无纺布或仿棉无纺布,底布是PE膜或透气性PE膜,吸收芯层大多是由木浆、绒毛浆、纸浆等吸水材料或由木浆、绒毛浆、纸浆等吸水材料和高分子吸水树脂混合而成,并且吸收芯层的这些内料是以平铺的方式分布在吸收芯层中的,由于吸收芯层的木浆、绒毛浆、纸浆等内料以松散的形态分布,使产品的厚度大大增加,影响了产品的透气性和舒适度,尤其是在其吸收液体后再经挤压,吸收芯层的内料非常容易成坨,出现吸收芯层断层,从而影响尿液的及时吸收,且如此穿着在身上因局部厚薄差异很大也使得使用者很不舒服。

而且吸收芯层采用木浆、绒毛浆、纸浆等吸水材料和高分子吸水树脂混合而成的这种产品,由于高分子吸水树脂只是与木浆、绒毛浆、纸浆等材料简单混合,分布均匀性较差,且高分子吸水树脂无法固定在吸收芯层上,因此这种纸尿裤产品中的高分子吸水树脂分布是不均匀的,产品对尿液的吸收效果较差,且浪费材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吸收效果好、透气效果好、节省材料、穿着舒适、超薄的纸尿裤。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纸尿裤,包括纸尿裤本体,所述纸尿裤本体自上而下分别设有无纺布层、吸收芯体以及复合透气底层,所述吸收芯体由至少两层卫生纸、至少一层的网状线筋、高分子吸收材料以及黏胶层组成,每两层所述卫生纸之间设有至少一层交叉分布成网格状的网状线筋,所述高分子吸收材料均匀分布于网状线筋的各个网格内,每两层卫生纸以及网状线筋之间通过黏胶层粘合而成。

优选的,各层所述卫生纸均为木浆纸。

优选的,各层所述网状线筋均为棉质线或化纤线。

优选的,所述卫生纸设有两层,所述网状线筋设有一层。

优选的,所述高分子吸收材料是由木质纤维和高分子吸水树脂混合形成的混合层,并以平铺或胶合或热合的固定方式均匀分布于网状线筋的各个网格内。

通过采用上述的技术方案,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纸尿裤的技术方案,其中吸收芯体由至少两层卫生纸、至少一层的网状线筋、高分子吸收材料以及黏胶层组成,每两层所述卫生纸之间设有至少一层交叉分布成网格状的网状线筋,用卫生纸和网状线筋粘合取代传统木浆、绒毛浆、纸浆,不仅很大程度节省了原材料,节省了成本,而且极大地降低了纸尿裤的厚度,采用本方案制成的纸尿裤的厚度,大约只有传统纸尿裤厚度的一半,透气效果很好,穿着非常舒适,高分子吸收材料均匀分布于网状线筋的各个网格内,每两层卫生纸以及网状线筋之间通过黏胶层粘合而成,使得吸收芯层不会断层,吸收效果非常好,高效吸水锁水的纸尿裤,而且网状线筋本身具有导流的作用,加快了尿液的吸收,一项技术解决了目前纸尿裤存在的多个技术问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本体各层分离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吸收芯体结构示意图。

主要附图标记说明:

纸尿裤本体1 纸尿裤11 吸收芯体12 复合透气层13

卫生纸121 网状线筋 122 高分子吸收材料12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纸尿裤,包括纸尿裤本体1,所述纸尿裤本体1自上而下分别设有无纺布层11、吸收芯体12以及复合透气底层13,所述吸收芯体12由两层卫生纸121、一层的网状线筋122、高分子吸收材料123以及黏胶层组成,两层所述卫生纸121之间设有一层交叉分布成网格状的网状线筋122,所述高分子吸收材料123均匀分布于网状线筋122的各个网格内,每两层卫生纸121以及网状线筋122之间通过黏胶层粘合而成,各层所述卫生纸121均为木浆纸,各层所述网状线筋122均为棉质线或化纤线,所述高分子吸收材料123是由木质纤维和高分子吸水树脂混合形成的混合层,并以平铺或胶合或热合的固定方式均匀分布于网状线筋122的各个网格内,用卫生纸121和网状线筋122粘合取代传统木浆、绒毛浆、纸浆,不仅很大程度节省了原材料,节省了成本,而且极大地降低了纸尿裤的厚度,采用本方案制成的纸尿裤的厚度,大约只有传统纸尿裤厚度的一半,透气效果很好,穿着非常舒适,高分子吸收材料123均匀分布于网状线筋122的各个网格内,两层卫生纸121以及网状线筋122之间通过黏胶层粘合而成,使得吸收芯层12不会断层,吸收效果非常好,高效吸水锁水的纸尿裤,而且网状线筋122本身为棉质线或化纤线材质,具有良好的导流作用,加快了尿液的吸收。

本实施例采用两层卫生纸121之间设一层网络线筋122的结构,也可以采用两层以上的卫生纸121,每两层卫生纸121之间可设一层以上的网络线筋122,均可达到很好的上述有益效果。

以上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这些并非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做出许多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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