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监测和评估快速眼动睡眠期行为障碍功能的眼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45474阅读:69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监测和评估快速眼动睡眠期行为障碍功能的眼罩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眼罩,具体地说是一种用于监测和评估快速眼动睡眠期行为障碍功能的眼罩。



背景技术:

快速眼动睡眠期行为障碍是一种以REM睡眠期肌肉迟缓状态消失,患者表现出与梦境内容相同的梦语和(或)肢体动作为只要特征的疾病,确诊须多导睡眠图监测。

目前,公知的快速眼动睡眠期行为障碍测试设备为多导睡眠监测仪。而多导睡眠监测仪一般只有专业医疗机构才具备,患者须往医疗机构进行测试,费用极高,且非常耗时,往往不是一次能够解决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了直接佩戴,无需安装,使用简单、便捷和舒适的一种用于监测和评估快速眼动睡眠期行为障碍功能的眼罩。

本发明一种用于监测和评估快速眼动睡眠期行为障碍功能的眼罩,包括魔术贴、处理器、距离传感器、MEMS运动传感器、无线通讯模块、可充电电池、状态指示灯、存储卡、电源开关按键和PCB板:处理器、无线通讯模块和存储卡集成于PCB板上,眼罩内置距离传感器来测量用户睡眠时的状态,同时内置MEMS运动传感器可监测人体的体动幅度和频率,数据经处理器分析处理后,储存在存储卡,或经过无线通讯模块传输到后台。

优选地,距离传感器有两个,包括超声波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或雷达,安装在眼罩的左框和右框。

优选地,处理器通过判断距离传感器收集到有眼球相对距离或位置的变化超过30秒为佩戴者已进入快速眼动睡眠期。

优选地,MEMS运动传感器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磁力计或以上3种的任何结合。

优选地,处理器通过MEMS运动传感器收集的数据判断戴者运动强度和运动时间,数据小于于设定值的判断为静止状态,数据大于设定值的运动强度判断随数据大小变化。

附图说明

图1和图2为本发明的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详细描述。

如图1和图2所示,为本发明的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本发明一种用于监测和评估快速眼动睡眠期行为障碍功能的眼罩,包括魔术贴1、处理器9、距离传感器8、MEMS运动传感器10、无线通讯模块13、可充电电池7、状态指示灯6、存储卡14、电源开关按键3和PCB板11:处理器9、无线模块13和存储卡14集成于PCB板11上,眼罩内置距离传感器8来测量用户睡眠时的状态,同时内置MEMS运动传感器10可监测人体的体动幅度和频率,数据经处理器9分析处理后,储存在存储卡14,或经过无线通讯模块13传输到后台。

优选地,距离传感器8有两个,包括超声波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或雷达,安装在眼罩的左框和右框。

优选地,处理器9通过判断距离传感器8收集到有眼球相对距离或位置的变化超过30秒为佩戴者已进入快速眼动睡眠期。

优选地,MEMS运动传感器10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磁力计或以上3种的任何结合。

优选地,处理器9通过MEMS运动传感器10收集的数据判断戴者运动强度和运动时间,数据小于于设定值的判断为静止状态,数据大于设定值的运动强度判断随数据大小变化。

优选地,处理器9、无线通讯模块13和存储卡14集成于PCB板11内。

附带充电插口的可充电电池7给整个电路供电,电源开关按键3打开后,设备运作,状态指示灯6可显示充电、工作或停止状态。眼罩通过魔术贴1佩戴于头部,让传感器的尽量对准佩戴者的双瞳,可以通过双瞳之间装置进行缩放调整。打开电源开关,此时设备进入监测模式,状态指示灯6为工作状态,佩戴者可以尝试进入睡眠。处理器9不断获取距离传感器8和MEMS传感器10的数据,数据被存储到存储卡14,或通过无线通讯模块13转送到后台。

实施例1:距离传感器8选用超声波传感器,MEMS运动传感器10选用加速度传感器。图1中左框2和右框4都安装超声波传感器。

超声波传感器检测眼球相对距离和位置的变化,通过处理器分析眼球上下左右运动超过30S判断为快速眼动睡眠期。同时加速度传感器采集运动数据,通过处理器分析运动强度和时间,加速度越大说明运动强度越大,小于设定值判断为静止状态。

实施例2:距离传感器8选用红外传感器,MEMS运动传感器10选用加速度传感器和陀螺仪组合。图1中左框2和右框4都安装红外传感器。

红外传感器检测眼球相对距离和位置的变化,通过处理器分析眼球上下左右运动超过30S可判断为快速眼动睡眠期。同时加速度传感器采集运动数据,通过处理器分析运动强度和时间,加速度越大说明运动强度越大,小于设定值判断为静止状态,陀螺仪获取佩戴者动作的角速度值,当角速度值越大时,说明运动强度越大,小于一定阀值,说明处于静止状态,两种传感器共同协作运行。

惟以上所述者,仅为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此限定本发明实施之范围,即大凡依本发明权利要求及说明书所记载的内容所作出简单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仍属本发明权利要求所涵盖范围之内。此外,摘要部分和标题仅是用来辅助专利文件搜寻之用,并非用来限制本发明之权利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