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手术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子宫异物钳。
背景技术:
子宫异物钳,通常与B超监测或宫腔镜配合使用,用于夹取妇女子宫腔内的赘生物及异物。常见的包括子宫内膜息肉、子宫黏膜下肌瘤、宫内节育器、孕物残留等。
子宫异物钳呈剪刀型,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伸入患者子宫内方能夹持异物。目前,子宫异物钳与子宫腔的尺寸和角度并不是很相配,在子宫腔这样狭小而特殊的空间存在异物钳钳口张开角度过小的缺陷,直接影响到宫腔操作的成功率,甚至常存在B超能够“看见”异物而使用现有器械如卵圆钳等异物钳反复操作多次无法夹持和取出的尴尬局面,增加患者的痛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与子宫腔尺寸更加相配的子宫异物钳。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子宫异物钳,包含两个匹配成对的钳身和轴销,所述的两个匹配成对的钳身由轴销铰接形成左右开闭的异物钳,所述钳身以轴销为分界点分成钳柄和钳口4,所述钳柄的末端设于手柄,所述钳口的头部设有钳嘴,所述钳口的长度为49毫米-52毫米。
所述钳柄的长度为168毫米-172毫米。
所述钳口相对钳柄弯曲,所述钳口与钳柄的延伸线之间为18度-22度的夹角。
所述钳嘴的厚度为3毫米-4毫米,所述钳嘴头部呈方头。
所述钳嘴的厚度为6毫米-8毫米,所述钳嘴头部呈方头。
所述钳嘴的厚度为10毫米-15毫米,所述钳嘴头部呈卵圆头。
所述钳嘴设有通孔。
所述钳嘴上夹持部分设有横齿,当钳嘴闭合后横齿可互相啮合。
所述钳嘴从内向外由粗变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钳口部分可以伸入子宫腔内,钳口的长度为49毫米-52毫米,这个尺寸更有利于子宫异物取出的操作,若钳口的长度过长,则造成钳口张开所需的距离过长,轴销无法穿越子宫颈内口,钳口与子宫颈管壁形成干涉,造成钳口张开宽度不够,无法夹取异物;若钳口长度过短,则造成钳柄部分与子宫颈管形成干涉,钳口开度不够,同时钳口过短与子宫腔深度部匹配,将无法取出子宫深处的异物,不利于手术。
附图说明
图1为子宫异物钳的结构图。
图2为子宫异物钳的主视结构。
图3为子宫异物钳张开后的主视结构。
图4为子宫异物钳的俯视结构。
图5为钳口的主视结构。
图6为子宫异物钳的侧视结构。
图7为方头子宫异物钳的钳口侧视结构。
图8为卵圆头子宫异物钳的钳口侧视结构。
1. 钳身,2. 轴销,3. 钳柄,4. 钳口,5. 手柄,6. 钳嘴,7. 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可以更好的说明本实用新型。
一种子宫异物钳,包含两个匹配成对的钳身和轴销2,所述的两个匹配成对的钳身由轴销2铰接形成左右开闭的异物钳,所述钳身以轴销2为分界点分成钳柄3和钳口4,所述钳柄3的末端设有手柄5,所述钳口4的头部设有钳嘴6,所述钳口4的长度为49毫米-52毫米。钳口部分可以伸入子宫腔内,钳口的长度为49毫米-52毫米,这个尺寸更有利于子宫异物取出的操作,若钳口的长度过长,则造成钳口张开所需的距离过长,轴销无法穿越子宫颈内口,钳口与子宫颈管壁形成干涉,造成钳口张开宽度不够,无法夹取异物;若钳口长度过短,则造成钳柄部分与子宫颈管形成干涉,钳口开度不够,同时钳口过短与子宫腔深度部匹配,将无法取出子宫深处的异物,不利于手术。
所述钳柄3的长度为168毫米-172毫米。若钳柄长度过短,会使钳身总长过短,不利于手术操作;若钳柄长度过长,会使钳柄与钳口长度比例过大,导致钳柄张开宽度一致时,钳口张开宽度过小,不利于手术操作。
所述钳口4相对钳柄3弯曲,所述钳口4与钳柄3的延伸线之间为18度-22度的夹角。钳口角度与子宫腔自然弯曲度吻合,方便手术操作,减少患者的不适感。
其中钳嘴的厚度可以为3毫米-4毫米、6毫米-8毫米、10毫米-15毫米,术前行B超检查明确异物的性质和大小,选择合适形状和大小的异物钳。钳嘴6的厚度为3毫米-4毫米,所述钳嘴头部呈方头,适用于取出如金属环等较小的异物;钳嘴6的厚度为6毫米-8毫米,所述钳嘴头部呈方头,适用不是很大的异物,如子宫内膜息肉等;钳嘴6的厚度为10毫米-15毫米,所述钳嘴6头部呈卵圆头,适用于较大的异物,如子宫肌瘤等。
所述钳嘴6设有通孔7。当子宫异物钳夹住异物时,若异物类似球状,异物边缘部分会落入通孔中,可以确保异物被可靠地夹持至患者体外。所述钳嘴6上夹持部分设有横齿,当钳嘴6闭合后横齿可互相啮合。当子宫异物钳夹住异物时,若异物呈圆环状,如节育器等,横齿可以确保异物不脱落。
所述钳嘴6从内向外由粗变细。可以使钳口在子宫内可以更加灵活的夹取异物。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限定,并且凡是依实用新型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改,都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