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眼保仪,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激光发射圈(1)、供电模块(2)、处理模块(3)、无线传输模块(4)以及外壳(105);
两个所述激光发射圈(1)、所述处理模块(3)、所述无线传输模块(4)依次连接;
所述供电模块(2)分别与两个所述激光发射圈(1)、所述处理模块(3)、所述无线传输模块(4)连接;
两个所述激光发射圈(1)安装在所述外壳(105)的内壁上;
所述供电模块(2)、所述处理模块(3)、所述无线传输模块(4)均设置在所述外壳(105)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保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圈(1)周围设置有多个激光发射柱(101);
多个所述激光发射柱(101)分别与所述供电模块(2)、所述处理模块(3)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眼保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柱(101)内设置有发射波长为640nm~660nm的激光管(102)。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眼保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管(102)的顶部设置有导电胶体;
所述导电胶体分别与所述供电模块(2)、所述处理模块(3)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保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两个镜片(107);
两个所述镜片(107)分别位于两个激光发射圈(1)中。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保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模块(2)包括:充电纽扣电池(201)、充电接口(202);
所述充电纽扣电池(201)分别与两个所述激光发射圈(1)、所述充电接口(202)、所述处理模块(3)、所述无线传输模块(4)连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保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电源开关(203);
所述电源开关(203)设置在所述外壳(105)表面。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保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带(7);
所述固定带(7)的两端分别固定在所述外壳(105)的两侧。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眼保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带(7)为可伸缩结构。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保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105)两端分别设置有导电电极片(106)。